宫辞半阙踏歌行(163)
文恋双道:“方才弟子们七嘴八舌说得并不全面。江星河并非完全失踪,他偶尔会回镖局。”
莫远歌猛地抬头,眼中闪着期盼的光,颤声问道:“何……何时会回镖局?”
文恋双叹了口气,道:“上个月我去镖局送米粮,胡牛牛说江星河才回来过,不过我去时他刚走。”文恋双回忆道,“两年前他下了断魂崖,因重伤和过度透支晕倒在路边,弟子们下山时刚好遇见,便将他带回危柱山。”
“他醒来便不识人了,每日痴坐床上,不说话也不看人,问他话也不知回答,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风无忧来看过他几次,给他开了一些药,但都无用。”文恋双叹道,“可惜我医术浅薄,若是二师兄回来,定能医好他。”
莫远歌心头一沉,追问道:“后来呢?”
“他在危柱山养了半年伤。这期间,鸿安镖局三天两头被劫镖,夜里总有歹人上门寻衅,打伤镖师和趟子手,还时不时就失火。一时间人心惶惶,镖师们害怕,便纷纷请辞,走得一个不剩。”文恋双叹息,“这些事一桩桩一件件报到危柱山来,晓云也力不从心,只得派弟子去镖局守着,见人上门寻衅便赶走。”
“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些人在暗处纵火打人,镖局被烧得千疮百孔,孩子们也惶惶不可终日。年纪稍大的,能勉强养活自己的都跑了,如今只剩下如黛、胡牛牛、赵满仓,还有十来个年龄小的孩子守着。”
“杀人诛心,赶尽杀绝……是他的手段。”莫远歌心头一痛,眼神冷厉决绝,“文师叔你继续。”
“江星河在危柱山养了半年伤,突然一天人就不见了,连他那匹白马也不见了。”文恋双道,“晓云便命人四下寻找,始终都没有他的下落。”
“有人说在桐子城见过他,我们马不停蹄赶过去,他却早已离开;妙染坊弟子来报,说他去了妙染坊,还在你们之前住过的海棠阁歇了一晚,二姐匆忙赶去,也已人去楼空。”文恋双道,“他虽神出鬼没,但从弟子们报的行踪来看,却也是有规律的。”
“什么规律?”莫远歌连忙问道。
“他似乎,在一遍遍重走你当年带他去过的地方。”文恋双直视莫远歌,“他清醒时就会回镖局,给孩子们送钱,送吃的。有时候是官家银票,有时候是金银珠宝,甚至还有珠钗,也不知他这些财物是哪来的。”
“这时候他能识人吗?”莫远歌连忙追问。
“能。”文恋双道,“但他清醒的时间很短,之后糊涂了,又会不顾阻拦跑掉。”
“他那匹马是神驹,谁也追不上,加上他已入逍遥境,没人敢强行拦下他。”文恋双叹道,“唉……这孩子实在太苦命。温如,你去寻他吧,不要再让他流浪了。”
“嗯。”莫远歌双眼发红,沉声应道。他片刻也待不住了,起身冲文恋双抱拳,“劳烦文师叔替我向舅父辞行,我寻到星河便给舅父飞鸽传书。”
“快去。”文恋双起身点头。
傍晚时分,玉河镇逐渐凉爽起来。绯红的落日将街道都染红了。镇上炊烟袅袅,妇女们在河边洗衣洗菜,走街串巷的贩子挑着担子叫卖声悠扬,好一副生机勃勃的景象。
镇东荷塘边凉亭里,一个年轻男子坐在围栏上,惬意地支起一足,眺望着即将落山的红日。微风吹过荷塘,荷叶沙沙作响,拂过男子衣衫,吹动他满头乌发,露出半边精美绝伦的脸颊。
只见他身着青色衣衫,腰间悬着天阙剑,手中握着一个酒壶,满头青丝只用发带简单束起,蓬松地在风中飞舞。正是失踪了两年的江千夜。
毛球没有马鞍,甚至连缰绳都没有,听话地在一边吃草,时不时抬头警惕着四周的动静。
温暖的残阳罩在江千夜脸上,给他的脸笼上了一层红晕,更显俊美无铸。微风轻拂之下,仔细一看,却能看到他满头青丝里夹杂着些许银丝。
他今年不过二十有二,却架不住痛彻心扉的情伤催人老。仰头喝了口酒,白皙的脖子绷紧,犹如天鹅般细长优雅,吞咽时喉结上下滚动,俊美得令人心颤。
咽下酒液,那支起的一足惬意地打着节拍,口中轻吟:“记得去年今夕,酾酒溪亭,淡月云来去。千里江山昨梦非,转眼秋光如许。青雀西来,嫦娥报我,道佳期近矣。寄言俦侣,莫负广寒沈醉。”
他用的旦角戏腔,声如天籁,字如吐珠,瞬间引来四周之人驻足观看。
“这不是那个疯子吗?”中年女子见江千夜开唱,连忙拖着孩子回家,“有什么好看的,回家吃饭。”
“年纪轻轻,生得这般齐整,却偏偏是个疯子。”抽着旱烟的老人摇头惋惜,也转身走了。
“巧姐,你说他若不疯,到你家做个上门姑爷可好?”少女们低声嬉闹着,推搡着,一双双含情的眼眸直往江千夜身上瞟。
公子俊美无双,谁都心动,可谁都不想要一个疯子。
这一切,江千夜混似没看见,只是闭眼吟唱,足尖打着节拍。只有毛球站在他身后,冲着众人愤怒地喷着响鼻,以蹄刨地,护着主人。
乌鸡面店的掌柜远远见凉亭那处围了一堆人,摇头叹息,对伙计道:“那疯子又来了,你煮碗面给他端去。”
伙计应了声,一边煮面一边好奇地问道:“五叔,这人经常从镇上路过,你总是给他吃的,也没见他给过钱呀。”
掌柜道:“他穿着打扮非同一般,虽失了神智却干净齐整,必定是大户人家走失的公子。凤凰落难,总得有人帮一把。”
伙计连连点头,端着煮好的面朝凉亭走去,边走边轰人:“都散开,有什么好看的……一个疯子而已。”
毛球喷着响鼻以示不满。伙计有点怕这个高大雄壮的大家伙,绕过它走到江千夜身边,将面条放在栏杆上,弓腰屈膝拱手道:“公子,这是我们掌柜送您的,您吃完了把碗留在这里即可。”
江千夜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举起酒壶冲着一旁空无一人的空气,笑眯眯地道:“远哥,我唱得可好?来,喝酒~”说着便冲着空气一碰,仰头便饮。
伙计见他疯成这样,摇头叹息,放下面就走。
血红的夕阳被山边的乌云吞噬,只留下一片火烧云。亭中渐渐看不清晰,江千夜一会儿吟唱,一会儿喝酒,直到那碗热气腾腾的乌鸡面凉透,他也没有动一筷子。
围观众人渐渐散去,各自回家。这个年轻俊美的疯子的到来,不过是给镇上民众茶余饭后多了一道谈资,没人关心他经历过什么,来自何处,又将去往何方。
月上柳梢头,江千夜还一口接一口地喝着凉酒。毛球用嘴拱着他衣袖,摇头摆尾,委屈地低鸣。
“远哥,毛球都急了,我们走吧。”江千夜冲着一旁微微一笑,随即翻身上马,双腿一夹马腹,毛球欢快地撒蹄飞奔,径直朝清泉山里狂奔而去。
这条路它已经走过无数回,也乐此不疲地驮着主人来来回回地走。但每次一到人多的地方,毛球便不高兴,因为它不喜欢有人围着主人指指点点。它将一切窥探主人的人都视为敌人,所以只要往人烟稀少的山里跑,毛球便高兴。
冷月下,一人一骑缥缈如风,白马如天上的云朵,驮着那惊才绝艳的疯子,哒哒往山里去。
江千夜似心情不错,在马上悠然吟唱,反反复复都是那首没有写完的《念奴娇·中秋对月》。
甫一进清泉山,毛球便放缓了马蹄,缓缓走在山道上,一边走一边竖起耳朵倾听主人清脆悠扬的吟唱,做了个忠实又安静的听众。
忽然,前方草丛里一阵窃窃私语,毛球立即停下来,竖起耳朵警惕着。
草丛里出来三个年轻男子,身着短打,吊儿郎当,看样子都是镇上的混混。领头的嘴里叼根草,眼神直勾勾地盯着江千夜,淫笑着对二人道:“看吧,我就说这疯子会从山里走。上回老子便摸熟了他的路线,这次可不能让他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