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郎弱小可怜但能吃(152)
况乎秦记食堂,本也是个热闹温暖的地方。
去那里吃饭的人,三教九流皆有,哪怕不售酒,也不允许食客当堂饮酒,依旧有许多人乐意掏一把铜板,去那里吃顿热乎的饭菜。
关掉食肆,是因为无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学到秦夏厨艺的精髓,在秦夏离开后还能稳住食肆的招牌。
留下食堂,是为了“秦记”的名号还能继续在齐南县留存,不为赚多少钱,只为给这群伙计们留一个去处,也给他和虞九阙在这方小小县城留一个念想。
这里是“秦夏”的根,是他和虞九阙相遇、成亲的地方,或许多年之后,他们仍会落叶归根。
郑杏花之后是庄星,毫无悬念,他选择继续留在食堂,给郑杏花当帮厨。
“我的厨艺不及郑嫂子,需要学的地方还有许多,以后只盼着能给她分忧。”
秦夏点头。
他看好庄星的一点在于,他有上进心,却没有歪心思。
郑杏花比他年长,两人关系一直亲近,未来也能相互帮扶,作为铺子里的两个“元老”,遇事有人商量着总不是坏事。
最后是邱家兄妹。
早前秦夏从街上“买回”他们两个,一方面是食肆缺人手,一方面也是动了恻隐之心。
论劳力,他们两个肯定比不上成年的伙计,胜在识文断字,能说会算,人也伶俐。
过去他曾经打算把两兄妹留在齐南,现下却改了主意。
“你们愿不愿意同去盛京?”
“我们能去么?”
两兄妹看过来的目光,都填满不敢相信。
秦夏一下子想到他俩的卖身契还在自己手里。
“你们年纪尚小,在这里若无什么牵挂,去了盛京,自有更长远的前途可以谋取。”
而留在这里,到最后也只能是食肆的伙计。
和其他人不同,邱川和邱瑶的年纪在秦夏眼中,还是孩子。
既是孩子,就不该被早早地框定一生。
秦夏本以为邱川也要“考虑考虑”,哪知这个小子人不可貌相,居然很快做出了决断。
“我们愿意去,大掌柜您去哪,我们就跟去哪,不止当伙计,什么活我们都能干。”
秦夏看向邱瑶。
“小瑶也这么想?”
邱瑶用力点头。
“我想跟着大哥,也想跟着大掌柜,还有……”
她其实很想说出“小掌柜”三个字,可想到包括大哥在内的人,都嘱咐自己不要再提,她便又咽了回去。
她说话声音小,后面的字句秦夏本就没有听清,便也没有追究。
一个短暂的上午,食肆诸事敲定。
郑杏花带着归属于食堂的伙计回了雀林街,出门时正好遇上来送猪肉的郭屠子。
板车上除了分好的肉,还有一整扇猪。
“城里人七天没吃肉都馋疯了,今个儿我生意好得很,只后悔没去村里再多收一头猪。”
国丧当头,举国需服丧七日,七日内茹素,不得宴饮作乐,往后三月,庶民不得嫁娶。
要说过去七天街上什么卖得好,怕是非青菜和豆腐莫属。
现在日子到了,屠子的生意总算能重新做起来。
秦夏趁此机会多要了些肉,还买下了一大盆猪血。
事实证明他的决定是对的,今日来食肆里吃饭的食客,恨不得一桌全是大荤,半点清淡的都不想沾,一个个念叨着舌头要淡出鸟。
平常吃不得辣的,也都上赶着点辣菜尝。
秦夏得知后,让邱川挨个劝一劝。
吃素多日,上来就吃油水大的,已经极容易闹肚子,再添上辛辣的调味,怕不是出了食肆就要去医馆报到了。
到时吃出毛病,怕是外面还要疑心是秦记的吃食出了问题。
大部分人听劝,乖乖把水煮肉片改成了芙蓉鸡片,水煮鱼改成了番茄鱼,鱼香肉丝改成了酸菜肉丝……
其中的芙蓉鸡片,还要秦夏亲自来做。
这道菜看似简单,却也是一道名菜。
之所以得名“芙蓉”,乃是因为成品出锅后洁白鲜嫩,大片的鸡片不碎不黏连,相互堆叠如同芙蓉花瓣,讲究的是吃鸡但不见鸡。
火候稍差一点,便少了这份“惊艳”。
先剁鸡胸脯肉,最难的不是剁碎成泥,而是去除其中的筋膜。
需要用刀一点点地往下刮,下来的肉分别用刀刃、刀背剁上几个来回即成。
肉泥放入碗中,加生粉和蛋清和匀,成一碗淡色的“肉糊糊”。
有人还会往鸡肉泥里加鱼肉糜或是荸荠,秦夏觉得那样反而会让这道菜失去原本的风味,故而从来都只做纯鸡肉的一种。
最关键的一步:下锅油炸。
当锅里的热油冒起小泡,秦夏小心地舀了一勺肉糊慢慢浇入锅底。
鸡片炸熟后会瞬间上浮,捞出后浸入清水,再炸下一片,周而复始,一碗看起来粘稠的肉糊,摇身一变成了盘中芙蓉。
庄星在旁边看得合不拢嘴。
每当秦夏做这种菜时,他觉得自己一辈子都够不上这个水平。
“大掌柜,等您离开齐南,我们怕就没有这般好的学厨机会了。”
秦夏闻言道:“不难,走前我会抽空把一部分食肆中做过的菜记录下来,留给你们慢慢研究,再者,又不是一去就再也不回来了。”
庄星欢喜了一瞬,立刻意识到自己大字不识,窘迫地挠了挠脸。
不得不开始计划每天打烊之后,都拜托邱川和邱瑶教自己认字。
夜幕降临,食客渐散,食肆上下不管伙计还是掌柜都忙累了。
庄星和郑杏花开始搜罗剩下的食材,做自己人吃的晚食。
“嫂子,猪血还剩不少,放到明天可就坏了。”
郑杏花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端了过来。
“那就做一锅炒猪血。”
庄星本能地去找韭菜,郑杏花把他叫住,“别用韭菜,用青椒吧。”
前者愣了一下,没当回事,转而去拿青椒。
郑杏花低头时略显无奈地一笑。
她虽是望门寡,在某些事上也比庄星一个没嫁人的小哥儿懂得多些。
大晚上的,韭菜加猪血,汉子吃了可不好过。
秦夏吃饭时没想那么多。
和虞九阙分开日久,他多半时间都在强迫自己忙起来,最多是偶尔嗅着枕褥间的兰花香,自力更生地做点什么。
可今夜不知怎的,大约是饿极了,猪血吃得有点多。
秦夏晚间躺在床上,突然迫切地想要抱一下虞九阙。
一些独属于他们的记忆在脑海里反复上演,令人喉咙发干。
兰花的香气离了人太久。
已不能安抚他绕骨的思念。
第81章 重逢之期
官道之上, 有人星夜疾驰。
行至通往平原府城的岔道,为首的一骑勒停了胯下骏马,回首道:“你们先去府城安顿一夜, 明早辰时之前, 我会前去和你们汇合。”
身后两个人显然一愣, 但以他们的地位, 不足以当面反驳上官的决定, 何况此时距离辰时只差不到三个时辰,想来也误不了事。
二人齐齐拱手应声,“是!”
三匹马儿在岔道就此分离, 两匹奔向平原府, 另一匹则长嘶一声, 朝着齐南县城的方向跑去。
丁鹏自从被安排到秦夏身边, 贴身护卫这名食肆掌柜,日子和从前相比,变得闲散了许多。
他白天去食肆帮工,晚上宿在秦家的偏房,一天三顿吃得又好又饱。
若非还坚持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练功, 怕是等卸下差事,人都要吃胖三圈。
既有护卫之责,他晚上也从来不会睡得太死, 院子里但凡有个风吹草动, 都能够第一时间发现。
一声微不可闻的轻响过后, 床上的丁鹏倏地睁开眼,一把抓起枕边的长刀, 几步之间,人已身在秦家院墙下, 长刀出鞘,却在即将得手时,被人一招格挡。
丁鹏瞳孔骤缩。
来人身手不差,恐怕意图不善。
正待再行攻上前,将人捉拿后去面见梁大人时,丁鹏却听对方低声开口,“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