伥鬼(6)
电光石火间,他来不及多想,便探手死死攥住了那人细白的手腕。
……
逄风和陈二刀进了城,还走出没两步。忽有一辆嵌了松石的马车驶来,拉车的居然是两匹头生独角的驳。
想必这便是九阙之人了。
逄风刚欲退避,珠帘中却探出了一只手,死死攥住他的腕子。说来也奇怪,在那只手触碰到肌肤的瞬间,他的颈间青痕突然如同活过来一般,死死勒住他的喉咙。明明是不需要呼吸的鬼,此时却生出了一种溺水似的濒死感。
他眼前的景象越来越模糊,逄风终于看清了攥着自己的人。
那人银发碧眸,额间生着赤金血纹。两只狼耳尖尖竖在头顶,不安地抖来抖去。逄风隐约看到,他身后还晃着两条雪白的巨尾。
好想摸一摸啊。
他这么想着,眼前彻底黑了下去。
……
他在下沉。
灵魂在无际的黑暗中似乎失去了知觉,唯一能感受到的便是下沉的失重感。
逄风不喜欢这失控的感觉,他习惯于将一切牢牢把控在手中。
或许过了成千上万年,也或许只有一瞬,他眼前忽地柳暗花明,豁然开朗。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消失了。他似乎身处仙境,四周莺歌燕舞,鸾凤环绕。不远处有一方小亭,亭中正坐着个书生模样的人,正在石桌写着什么。
一砚墨,一支笔,一块镇尺,一本簿。
那书生一身青衣云袍,目若桃花,面如冠玉,但那极好看风流的桃花眼却蒙了层白绢。此时他正坐在石凳上,慵懒逗弄着一只黑鸟。
逄风原是不认识这人的,可话一脱口就变成了句客客气气的“府君安好,近来可别来无恙?”
书生,或者说是太山君叹了口气:“风兄啊,你怎又记不得我的名字?”
逄风:“……”
这位府君依旧是那副玩世不恭的模样,看来没被鬼上身。
“府君说笑了,小辈怎敢对您直呼其名?”他绕着亭子走了一圈,“府君这森罗万象,倒是越来越精湛了。”
“还是这般开不得玩笑,”太山君咕哝着,打了个响指,周遭的景物霎时消散殆尽。空荡荡的天地之间,只剩下散发一圈光晕的石亭子在虚空漂浮着。
逄风走过去,坐在他对面的石凳上。
同凡人猜想不同,这位太山君并非仙神,而是位凡间的贤臣。按他自己的话说便是:在人间逍遥自在得很,结果老天妒忌才华,非将他诏去幽冥做官,死了还要打工,惨!
他天性放荡不羁,却又是个品行极端正的人臣。数次触怒龙颜又能活下来的,满打满算只有他一个。
回了幽冥,他沉睡间的记忆也开始复苏起来。因此忆起种种同这位府君相处的往事。他的朋友不多,这位府君绝对能算一个。
太山君扔了判官笔,凑上去道:“风兄,你又欠了我一个人情。这次若不是我,恐怕你那小狗又要发觉了。”
逄风瞄向他的簿子,上面歪歪扭扭画了一只狗和一个小人,顿时有些无语。
丁兰尺做镇纸,居然在画这种东西。
太山君心有余悸地摇了摇头:“不是我说,你那小狗实在太凶了些。一路追到幽冥,就为了咬死你,将你变作他的伥。”
他抚了抚乌鸟的羽毛,似雀似鸦的鸟儿垂下头,目光沉静:“只是可怜了鸑鷟,尾羽几乎被烧光了。”
亭外黑雾晃动着,逄风郑重地道了声谢。
“这次,他险些认出来你,”太山君抬起眼,神色罕见带了几分认真,“我用判官笔和丁兰尺暂改了你的命格,才遮盖了他与你魂魄的连结。但我也只能最后帮你这一次了。”
他苦笑道:“你知道的……我们这些人生来就活在祂的法度下,这次已经是逾矩了。”
逄风道:“已是让府君费心了。”
太山君挥了挥宽衣袖,紫金云气铺设的大道便从亭子蔓延开来。他又恢复了那散漫的模样:“风兄,此次别过,便不知何日再见了。提醒你一句,小心你那条狗罢,比起二百年前,他如今更疯了。”
“幽冥大梦,回阳间自会忘却,希望风兄下次前来,能记住我的名字。”
结果他最后的话还没说出口,逄风身影已消失在缥缈的云气中。
“没良心的,”太山君念叨着,一句传音却飘飘忽忽到了耳畔。
“这次我欠你的,谢兄。”
他愣了好久,才自言自语道:“没想到真能记住……这可要了命了。”
“没准他真有希望,终结这一切罢……”
他将手放在自己咽喉上。
第6章 丹景
云桂客栈的老板娘,今日迎来了几个稀客。
客栈名字取了“一步登云,蟾宫折桂”之意,也算讨个彩头。尽管沛城任何一个铺子,名字都或多或少与登云成仙有关。
作为凡人,能在鱼龙混杂的沛城开得下去铺子,定非等闲之辈。老板娘从沛城还叫沛县的时候干起,亲历了这沛城的地皮从十几两没人要到千金难换。她丈夫死在风灾里,只剩下孤儿寡母。然而她却是个有生意头脑的人,眼光犀利得很,又爽利大方。云桂多修了几间下人房,专供捉襟见肘的人住,还会提供些简单的吃食。
这并不是无谓的善举,老板娘精明得很,这对她来说不过是一桩无本万利的买卖。在沛城,哪怕是一条是条泥里钻的泥鳅,也兴许腾云化龙。也多亏了她广交朋友,这孤儿寡母才能从周遭的狼贪虎视中保下这间客栈。
干了这么多年买卖,她的眼光可谓毒辣,一打眼,就大致明了这四人的身份。
为首的银发青年怀中揽了个人,急匆匆摔出一丸丹药,便冲她要最贵的客房。那丹药用剔透的白玉葫芦装着,丹气几乎要散溢出来。
贵客,绝对是贵客。
老板娘见了太多仙人吹嘘一通,却拿不出钱的窘态。在她眼中,仙人也不过是有了神通的凡人罢了。她又扫了一眼那人怀中的人——脸被遮住了,只露出半截病白的颈,颈上还套着青黑的勒痕。修士与凡人看对眼进而干柴烈火的事情,在沛城并不稀奇。这下她更确认了这人必是个仙人中的纨绔。
没想到仙人老爷玩得这么大,她暗自嘀咕着。
剩下两个人就更好认了,一身素净青衣的持扇仙人先是训了那银发青年,又温声向她道歉,央求请他们加价开间客房。话语虽是和煦如风,却带着些不容推拒的意味。
显然这青衣仙人才是主事的,另一位道君想必是他的师弟。师弟玩大了惹出了祸事,师兄不得不收拾烂摊子。老板娘暗暗想着,麻利地喊小二开了两间上房,又嘱咐送壶补身养气的药汤上去。
至于陈二刀,老板娘打眼一看,他就是个下仆。
……
逄风迷迷糊糊间看到了一团白绒绒的东西。
伥鬼本已凉透的血似乎热了起来,在心尖上滚了两圈。大抵是识魂刚刚归体,思绪尚且混沌,他看了好一会,才迟钝地反应过来,那原是个毛绒绒的脑袋。
他望着,想着,突然就忆起了一些久远的的往事。
这琐碎旧事即便他记忆无损,想必也不会记得了。可这早该被遗忘的过往此时却纷至沓来,胀满了冷掉的心室。
狼崽刚满一个月的时候,同小狗几乎没什么差别。它的耳朵还没立起,软趴趴地垂在脑袋上。宫人都把它当成小狗逗弄,几乎没人信它是条狼。
小狼咿咿呀呀地追着他们咬,乳牙虽不尖,却也咬疼了宫人,于是被狠狠摔在地上。
它愣是一声没吭,自己舔舐伤腿。直到逄风吹熄烛火的时候,才注意到桌下藏了只瘸腿的小狼。它的腿骨断了,双眼却依旧倔强地闪着荧荧绿光。
逄风将它抱了回去,用灵力治了伤腿。些许是它实在太痛了,这一夜幼狼并没跑走。而在他枕边睡了过去。它将自己蜷缩成一团,耳朵竖着,稍有点风吹草动都会惊醒。自然逄风这一夜睡得也不算安稳——它在梦中时不时地挣动身子,发出低低的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