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伥鬼(13)

作者:银渔 时间:2023-08-29 09:30 标签:强强 狗血 虐恋 囚禁 仙侠

  “况且林道友如今为鬼,人族一向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为金科玉律,林道友念旧情,可他们却不会。”
  “曾经我为白犀,人族尚且能分我一口饭食,供我避风挡雨。但我若为犀妖,他们便无法容我了。”
  她重新覆上面纱道:“抱歉,淅洺或许言重了……但希望林道友以我为鉴。”
  逄风知晓她一腔好意,默然许久道:“多谢淅洺道友提点,林逢自当谨记于心。”
  淅洺便不再言语,对他遥遥行了一礼,便回了房。
  因谨记淅洺之言,逄风便没有贸然去寻陈二刀。他从器阙师兄购了只传信木鸽,写了封信。陈二刀很快回了信,字迹是正楷,一笔一划极工整,倒像是凡间的读书人。
  陈二刀大字不识,显然不是他写的。
  信首还是对逄风的感激涕零,逄风直接跳过了这段。接下来的内容却让他蹙起了眉。
  陈二刀提到凡人住处条件极差,两人一个巴掌大的房间。若是能贿赂修真者,倒能得个单间。每日发的饭食同泔水没什么区别,若要吃些好的,仍要加价。修士很少收金银,赶上心情好,跪着求没准能收些。他们更愿收灵药、灵石等。
  焆都不产灵药、灵石,这些东西在无根之土上很难长出,就算长出药效也会大大减半。灵物往往生于凡间。修士通过凡人王朝向百姓征收的赋税也正是这些东西。
  因灵物可抵几年赋税,亦能在黑市卖出高价,凡间衍生出一种特定的职业:采灵人。
  灵物旁通常有未开灵智的妖兽镇守,因此采灵人往往九死一生。但即便如此,他们仍如过江之鲫,前仆后继。
  ——交不上赋税是死,采灵没准能捡一条命。
  百姓不允许私藏灵物,曾有人将采来的千年紫芝喂给父亲,却被夷三族。因此灵物被牢牢把控在权贵手中,在焆都过得最好的也是他们。
  不过王爷们如今也不能向从前一般嚣张了,陈二刀在信中幸灾乐祸地道,若被发觉了丰厚家底,随时可能被散修杀了。如今权贵也只是能买上一床干净的棉褥、吃顿饱饭而已。
  唉,不明白,为何受这样的气也要上天,陈二刀写道。
  他这些天铤而走险,夜间悄悄穿墙出去,已经找了十几个门派,却仍没有女儿的下落。
  逄风读罢信,便倚在窗边,思索着焆都的怪异之处。窗畔有鸟,呼伴而歌,他的思绪飘出去很远,却突然被钩子拉了回来。
  ——是南离,他站在院落中,同另一人似是亲密地交谈着。一瓣桂花落在他银白的发上,他不耐烦地甩了甩头,像是狼在抖身上的水珠。
  另一人他从未见过,想必是院落中常年闭门不出的第四人。
  逄风的脚腕突然一阵灼痛,他低头望去,一串火红的珠子骤然浮现于脚踝,艳丽如火。


第13章 不渝
  这串珠子,从逄风苏醒之时,便伴随着他。它并非缠绕在躯体上,而是纠葛在魂魄上,因此能随他至此。
  痛苦如毒荆藤蔓攀附缠绕,细白的脚腕在颤抖。逄风下意识地攥住窗棂。魂魄延伸的苦痛几乎让他无法思考。
  他早该知道的,那串珊瑚附了一道咒。
  情咒。
  狼同他极少示好,他们间的关系相当怪异,只是以性命强行维系的主仆关系。但是狼可能也忘了,他们的关系曾有那么一段缓和的。
  那时它是个半大狼崽,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时候。它扑咬自己的影子,狩猎树叶间隙透出的细小光斑……那时狼并不服逄风的管教,常常溜出青宫去,在御宛一待便是一天一夜。
  御苑移栽了灵药,不知为何一株灵药成了精,靡艳的花枝下藏了血盆大口。它不再满足猎捕误入期间的飞鸟与鼠虫,而盯上了常来附近玩闹的幼狼。
  它只是抖抖枝条,幼狼便伏下身子,试探着一步步走近了。狼歪着脑袋看了一会,便支棱起耳朵,兴奋地向妖花扑去,正中它的大嘴。
  而这,逄风其实是知道的。
  他无论怎么教导狼,它都不会听从,反而会同他唱反调。比如幼时他曾告诫狼不要靠近火,它却依然被烫伤了鼻子。
  火兽竟能被烫伤,不知九阙弟子知道平日严苛的丹景君幼时如此,该有何感想。
  这次也是如此,他只是想让狼吃些教训。
  幼狼刚被魔花含到口中,便闻涛浪阵阵,一道剑气霎时便甩了过来。魔花被开膛破肚,胃液似的酸臭液体淌了一地,狼也随之滚落出来。
  狼耷拉着耳朵,毛发早已脏污,缩成了一个小小的灰球。
  那天它格外老实,就算逄风将它提着它后颈皮,为它洗澡,还特意多打了几遍皂角,也没咬他的手,浑不作声。
  此事没过两天,便是逄风的生辰。长夜国太子生辰,自然少不了巴结之人。礼车一辆辆往东宫拉。狼将脑袋搁在前爪上,似突然想起了什么。
  逄风其实不在意生辰,自从母亲走后,他便对这个日子没了半分兴致。更何况一整日都要忙于应付客人,还要时不时提防父王赐婚,或者往宫中塞人。其实这一日他是比往常累的。
  夜上三更,逄风眨了眨酸痛的眼,他核对礼单直到夜半,正准备洗漱时,却传来轻轻的爪子踩在砖面的声音。
  是狼,它低低压着耳朵,口中衔着支流光溢彩的火红珊瑚。狼一步步缓缓走到他身旁,轻轻放下珊瑚,便扭过头去。
  他的手触碰到珊瑚时,如火赤光突然暴动窜起,暴烈灵流炸开。逄风猝不及防,闷哼了一声。
  狼后背上的毛几乎全炸了起来。
  这支珊瑚是它从一辆商车中看中的,狼喜爱赤红的颜色,像它额头的纹路一样。或许是不愿欠逄风人情,也或许不愿他收旁人的东西,那日它便鬼使神差地衔着珊瑚去了。
  它并不清楚,珊瑚上附了一道咒。
  这珊瑚是某个思慕太子的望族小姐所赠,附了道很隐秘的情咒。一旦中咒者意识到自己真情,咒便发作。
  狼只是想,无所谓了。
  它没有解释,它已经无数次试图杀死自己的主人。他是不会信自己的。
  翌日,狼发现那株珊瑚已成珠串,缠在了从不佩珠玉金银的太子脚踝上。如鸽血,似花泥,灼灼入眼,似在挑衅。
  然后便是那件事了,那事之后,他们好不容易和缓的关系彻底粉身碎骨。狼也几乎忘记了,曾经它送过他一支红珊瑚。
  逄风听见嘈杂的喊声,似隔着茫茫水面入耳,扭曲失了原有音色。眼皮依旧沉重,他只能隐隐约约看到一团白绒绒的东西。
  似乎这几次,他每次昏迷醒来,狼都在自己身边。
  奇异的安心感在心底升起,他这次没有迟疑,奋力伸出手,揉了揉那只毛茸茸的狼耳。
  常青木也在榻旁,顿时惊得手中的木碗砸到了地上。
  逄风眯着眼睛,轻声道:“抱歉,一时神志不清……怠慢了丹景君。”
  南离:“……”
  他不可能跟一个生病的小辈计较。但那人动作不快,只是慢吞吞揉了两下,震颤般的悸动快感便从体内升起,和他的前主人揉耳朵的感觉几乎完全一致。
  ……打住,心魔又起了。
  南离再看那人,他凤眸浅眯着,裸露在外的手腕白得惊人,慵懒得像只浅寐的狐。
  他的心突然热热地烧了起来。
  狼是极忠贞的动物,于情一道极认死理。就算未开灵智的野狼,也坚持一夫一妻,伴侣死后也不再觅他偶。对狼妖来说,更是如此。
  他们若爱上一人,便是至死不渝。
  沉默了片刻,南离慌乱避开了他的目光:“林逢,你能生还,还得多亏程必。”
  他将那枯瘦的少年推到了逄风面前,正是神龙不见首尾的第四人。他全身笼罩在黑斗篷中,看不清脸,只是隐约能看清左脸刺满了繁复的咒文。
  少年冷淡道:“避日蛛,程必,既然你已经无事,那我便离去了。”
  他刚欲起身,却被常青木一把抓住了手:“诶?不要这么冷淡嘛,既然都是同窗,那还是要好好相处才是!听说你是杂阙的,那头怪人是不是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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