伥鬼(112)
但欢愉就意味着失控与危险。对这种东西的回避已经深深刻入骨髓中。他虽然没有记忆,却也铭记自己不能有喜爱或是憎恶。
而且三重魂契的链接之下,他们魂魄的联系其实是很紧密的。逄风能隐约感觉得到南离对他的情感,狂热而执迷的爱欲。
他不知如何去回应。
但凡人躯体到底脆弱,他终归还是太累,枕着南离的肩头又睡去了。
逄风再次睁眼时,天已大亮。南离不在身畔。他摸索过去,案上压着一张字条:我回宗门处理些事,饭菜在灶中温着,不用担心火,它不会伤到你。
他先是坐在铜镜前,为自己绾了发。犹豫再三,还是用了南离送他的那根簪。
掀开锅盖,鲜味扑面而来。
是海参和虾仁熬的鲜汤,汤中加了嫩豆腐与泡发好的香菇。正常需要用猪骨熬底汤,南离怕他不喜欢,特意改用鱼骨熬的底汤。
蒸笼中温着馒头,即便他看不见,却也做成了憨态可掬的小狗形状。
灶下的火是温的,暖融融缠绕在指尖。
汤正正好好一小碗,逄风本来吃得就少,食量和猫儿差不多。这量正好比他平时的食量多些,却又不会让他胃胀。
吃过饭后,逄风发愣了一会,还是取出一本书摩挲着读。他双腿不能动,这些书还是很久之前村人从集市为他带的,他已经读过许多遍了。
但他无事可做。
那只妖兽蛮横地入侵了他的生活,他只离开了一会,逄风便有些不适应了,手中的话本是关于牛郎织女的,很粗糙,大抵是哄小孩子的。他心不在焉地翻着。
所幸,没到晌午,南离就回来了,还为他带回了一大摞书。
南离挂念着他,可焆都却有要事需要他露面。他去得急,回来也急。这一路上,数个修士问他修为提升的秘诀。
南离刚开始还怔住了,随后才发觉,由于这些天又和逄风双修,他的修为又突破了。他便敷衍,只说自己捡了仙丹吃。
然而一传十,十传百,这事竟成了他于秘境中历经九死一生取得绝世仙丹。甚至有人专门去九阙打探,结果被山门的云长老忽悠走了乾坤袋。而南离早就急匆匆地离去了。
而那颗传闻中的仙丹正安安静静坐在案前读书,南离望着他,心底顿时升起绵软的柔情:“我为你取了些书来,放在案上了。”
逄风闻言抬起脸,那双没有神采的眼刺痛了他,南离又低声道:“没事,慢慢来……你会看见的。”
他很想叫他的主人宝贝,却不敢。
逄风却平静道:“我不受人无故之礼。”
昨夜的情乱意迷似乎只是泡影,逄风对他又恢复了那生分客套的态度。
南离:“那你摸摸我。”
逄风有些惊疑,过了许久才问:“……什么?”
南离凑上去:“我本体很好摸的,你来摸摸我,就当作报酬了。”
他摇身一变,化成雪白的大狼,狼摇了摇尾巴,主动将用脑袋蹭了蹭逄风的掌心。
狼脑袋的毛发是柔滑的,两只毛茸茸的耳朵在他的手心里蹭来蹭去。逄风几乎下意识地揉了上去,温热的狼耳挠着他的掌心,指尖又触到狼的鼻头,湿漉漉的。
狼似乎被摸得很舒服,喉咙中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一对耳朵压平了。逄风又去挠狼的下巴,狼脖颈的毛皮很厚实,外层是顺滑的长毛,内层是柔软的绒毛。狼仰着头,享受极了。
逄风知晓犬类不愿让人触碰尾巴,可那两条大尾巴实在摇得欢快,见他迟疑,甚至有一条长尾巴主动塞进了他的手中。那尾巴被他捉在手中,毛茸茸的尾巴尖却不老实,去扫他的脸。
逄风又摸了几下,狼就主动翻出柔软的肚皮,要他揉肚皮。他只是挠了几下那雪白的肚皮。狼便哼哼着,四爪在空中蹬来蹬去,舒服得连舌头都伸出来了。
明明是狼,却像条小狗一样……
小狗这个词,似乎戳中了他心里的什么柔软的地方,逄风忽然觉得内心酸软发热,一滴泪水骤然落了下来。
他在黑暗中待了近十年,起初情况比现在还糟,五感尽失的他只能靠含在口中的参片勉强活着,和人彘也没差多少。后来业力渐渐散了,灰犬寻到了他,情况便好了许多。
他的心比玉钢还要坚硬,多严酷的苦难无法在心间留下一丝伤痕。只是黑暗与寂静中,逄风隐隐约约会忆起,有一只小狗在等他,他要回去。
南离吓了一跳,慌忙化作人形,将他揽在怀里,他并未将尾巴收掉,而是依然让逄风攥着他的尾巴:“怎么了?”
而逄风只是喃喃道:“小狗……”
第144章 欢喜
好消息,逄风想起他了。
坏消息,逄风认不出他了。
之前他抚摸了南离的皮毛,模糊的记忆开始复苏,但这为本来就虚弱的魂魄造成了负担,勉强黏合起来的魂魄险些再次四分五裂。
幸好南离早就准备好了应对之法,因此他虽然双手发抖,却并未慌乱。他抵着逄风的额头,在剧痛中撕下自己魂魄本源黏补他破碎的魂魄,又唇对唇喂他饮下稳定神魂的灵露。
逄风依然神魂不稳,魂魄却已经停止碎裂,开始慢慢修复了。
然后他就成了如今的模样。
他只记得他养了一条小狗,他没有照顾好小狗,把它独自留在悬崖边了……他要回去找小狗。
在逄风千疮百孔的记忆里,那条小狗只有巴掌大,耳朵软软耷拉着,只会细细软软地叫。它还那么小,没有他就会死去的。小狗有时会使坏,不过他不会和小狗生气,他要把小狗找回来。
而面前这高大俊朗、还和他有过肌肤之亲的男人,显然不是他的小狗。
南离与他魂魄交融得紧密,顷刻便知晓了他的心念。他心底酸疼得要命,却不知如何是好。逄风神魂不稳,记忆混乱不堪,不知今夕是何年。南离只得时刻在他身畔照看。逄风看上去安安静静,和平时没什么差别,可稍有疏忽,就会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
南离去灶台煮饭,稍微一会没看住,逄风就用剪刀割开了自己的手腕。南离赶到时,殷红的血已经沿着细腕滴滴答答淌了下来,他又气又怜:“……你就这么不在乎自己?”
而逄风语气却无辜极了:“小狗饿了。”
小狗不喝他的血,会长不好身子的,他还是更喜欢圆滚滚的小狗。
他这句话撕开了南离心头血淋淋的疮疤,似有冰锥刺入心脏,痛得他几近晕厥。南离强忍着不落泪,跪在地上为他涂抹上药膏,又悉心缠上纱布。
……他说过,不会再让逄风痛了,可逄风还是为他受伤了。
南离不敢再让逄风一个人待着了,逄风望向窗外,他就坐在他身畔剥橘子,橘子瓣剥好白色的橘络,再喂到他唇边。
逄风就乖乖吃了。
窗外有棵柿子树,入秋之后,黄澄澄的柿子如数盏灯笼,几乎压弯了枝。每夜,它的树影都摇曳在他的窗纸上。逄风看不见,却也静默地望了一会。他忽然想起了什么,本能地摸索着,嘴里含糊着:“剑……”
没有剑,他就保护不了小狗了。
南离扔下手中的橘子,紧紧拥他在怀:“没事……没事……等你好些了,我就去寻上官法那老贼……”
可他知晓这只是空洞的安慰。
就算他能将逆魄取回,可逄风如今又如何能握得了剑?业力压迫之下,他做个寻常的凡人都难。虽然逄风总说剑只是趁手的兵器。可南离却清楚不是这样的,他的冷淡疏离下,藏着极温柔的一颗心。
他要是知道自己无法握剑,该多痛苦?
夜里,南离早早用南明焰点了一盏小灯。
逄风习惯于深夜入睡,此时自然睡不着。南离怀拥着他,有一搭没一搭和他说话。
这些话,从前他一向都是对着他的灵位说。而寻回逄风后,他又没法对清醒的逄风说,此时倒是都能诉说而出了。
他说:“宝贝,我买了只船,等你看得见了,我们去做生意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