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和作者HE了[无限流]
姜荻是个网文作者,挖坑不填那种。
某日,他穿进自己坑掉的无限流小说。
好消息:男主超强,抱大腿即可躺赢。
坏消息:男主冷血倨傲,目下无尘,大腿不好抱。
姜荻迎难而上:“崽,你爹来了!带带我,带带我~”
姜荻跑一千米都大喘气,看鬼片全程捂脸,却为男主上刀山下火海。男主打怪他当诱饵,男主受伤他打绷带,男主做饭他一顿炫八碗……
终于,姜荻自以为刷满好感度,从炮灰男配升级为与龙傲天男主义结金兰的好兄弟,却不料,男主的眼神逐渐奇怪。
姜荻捂住尾巴骨,瞳孔地震:“我把你当崽,你居然想【哔】我?!”
诡计多端的1,不要玷污我们纯洁的父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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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鬼夜行,顾延自脊骨拔出龙牙刀,将之尽数斩杀。
他缓步走向瑟瑟发抖的姜荻,鬼气缭绕的刀身轻拍那人脸颊,低语如同诱哄:
“你说你是我的什么?朋友?我不需要朋友。我的朋友都死于非命,我的敌人皆魂飞魄散。姜荻,你要做哪一个?”
姜荻:“……男,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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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延倾尽所有,让姜荻活下去,陪伴在他身边,成长为势均力敌的同伴、恋人、亲人。
他没想过,有一日,龙牙刀会沾上姜荻的血,鲜红、温热,自刀尖滴落。
而他的爱人明媚笑意不再,双眸凛如霜雪,说出的话冷漠到残酷:
“对不起,我是作者。”
“是将苦难予你的创世神。”
*东北民俗《出马仙》,剧本杀《鬼新娘》,泰国灵异《满月派对》,台湾民俗《送肉粽》,美国南方哥特《动物农场》,湘西民俗《赶尸匠》完结。生存类副本《仁爱医院》制作中。
*从抱大腿到成为大腿的故事~HE,放心跳坑
*天然·直球·直男作者受×已黑化·人形兵器·酷哥主角攻
*伪·互动沉浸式无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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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疯批大美人攻×乖甜钓系“万人嫌”小美人受
*酆都大帝×人间天师,阴阳两界绝赞网恋!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无限流 爽文 直播
搜索关键字:主角:姜荻,顾延 ┃ 配角:玄学灵异预收《和酆都大帝互为纸片人》 ┃ 其它:星际预收《救!我的机甲跟我告白了[重生]》
一句话简介:崽,你爹来了!带带我~
立意:破除迷信,走近科学
第1章 出马仙1
黑暗中,电脑显示器蒙着幽幽的光。
屏幕右下角,企鹅图标滴滴作响:“天下无荻大大,无限流那篇文已经断更一年咯~读者都催更到编辑邮箱啦!”
“咳。”姜荻抓抓头发,一头金发炸成鸟窝,他噼里啪啦敲打键盘,“有这么久?上个月我堂哥结婚,忙忘了,不好意思啊。存稿?在写了,在写了。”
好不容易糊弄走质疑“您到底有几位堂哥”的编辑,姜荻长长吁一口气,心虚之下在《梦魇之牙》文件夹点击右键,新建文档——《第五百零一章 》。
完成以上工作,姜荻心安理得打起游戏。空调呜呜吹拂,白惨惨的蚊帐悬在头顶,被姜荻一把拍开。
舍友都是本地人,周末不是回家就是去跟女友开房,宿舍空荡荡的,游戏音效激昂,显得格外凄凉。
巨大的“DEFEAT”出现在手机屏幕中央,姜荻骂骂咧咧砸了手机。太监太久,连排位都点儿背?
被读者钦定为净事房总管的姜荻,深深感受到世界的恶意。
他深吸口气,坐直身子,按下回车键,打着呵欠,缓缓敲下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名字——顾延。
下一瞬,主机滋啦一声响,电脑花屏,一片空白的文档陡然变得猩红,粘稠的血液自屏幕上方滑落。
“卧槽!”
吱!椅子腿划过瓷砖的声音刺耳,姜荻手忙脚乱按下Esc键,鼠标拼命点右上角,却毫无作用。
“中毒了?恶作剧?”姜荻踹一脚电源,水冷主机光带在昏暗中闪烁诡异的红光。
文档上方弹出一个粗劣如黄色网站的弹窗,边框装饰一圈笑脸emoji,由大到小如贪吃蛇般首尾相连——
【叮!恭喜您成为《梦魇之牙》测试服玩家,点击“确认”进入游戏,点击“猝死”退出游戏。祝您梦魇愉快!】
姜荻嗤笑:“哈?现在催更的手段都这么发达了吗?直接推水晶?”
鼠标在“猝死”按钮上停顿片刻,姜荻心跳遽然一空,不甘不愿按下“确认”。
他倒要看看,是哪位人才干的好事。
*
意识归拢,姜荻茫然地睁开眼,被明亮的光线刺痛,眯了眯眼睛。
率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面油腻的镜子,和镜中一脸痴呆的自己。姜荻低下头,怔愣地看了会儿身上的冲锋衣,脚上的登山靴,摸摸口袋,没摸着手机。
他噌地站起身:“靠,什么情况?!”
上一秒他还在宿舍,下一秒却出现在另一个地方。
环顾四周,这是一间二十平左右的小店,墙面贴着红底黄字的菜单,桌椅凌乱,零星坐着几个客人,地上散落瓜子皮、纸巾,垃圾桶糊着陈年污垢。
里间传来抽油烟机的轰鸣,姜荻皱了皱鼻翼,瞅一眼菜单,嘴角不自觉地抽搐。
还是个卖烤鸡架的。
且不说什么黑科技能把人瞬移,再将日夜颠倒,昏迷前看到的弹窗和那句欠打的台词“祝您梦魇愉快”,都让姜荻想到自己坑了一年的无限流小说《梦魇之牙》。
不能说一模一样,只能说完全一致。
姜荻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他该不会穿越了吧?穿到哪儿不好,穿进自己挖的坑里。这可是惊悚无限流,会死人的!
可他转念一想,书是他写的,他比任何人都要了解副本,岂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无伤通关,走上人生巅峰?
姜荻忍不住笑出声,顿时心也不慌了,手也不抖了,吹起口哨,对着脏兮兮的镜子理了下头发。
不远处,靠近收银台那桌,一位丹凤眼的年轻女人放下筷子,低声同对坐的青年说:“莫哥,那人有些奇怪。”
“心理素质很好,不像新人。”青年颧骨高耸,嗦一口烟,随手把烟头丢地上,用鞋底一碾,“面生得很,也不像老玩家。翟斯语,你们之前见过?”
翟斯语眼皮抽动,默默摇头。她觑姜荻一眼,见他招手问店老板上一盘烤鸡架,游刃有余,浑然不似坐店门口那位大喊大叫的新人,不由多了几分戒备。
“喂,你们是谁?!这他妈是哪儿?我开车去接女儿放学,怎么一出隧道就到了这里?”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瘫坐在地,像一只翻倒的青蛙,“你们想干嘛啊?绑架?大哥,你们找错人了,我没钱!还欠着房贷呢!”
“安静。”高颧骨的青年甩了根一次性筷子,嗖的一声,扎在中年大叔脚边的砖缝里。
哇!姜荻眼睛都亮了,望向一看就是社会人的年轻男子,琢磨他是书里的哪号人物,一边抽了张餐巾纸擦手。
姜荻抹抹嘴,笑着对地上涕泗横流的大叔说:“哥们,别慌。这种事呢,你越慌,死的越快。”
中年男人闻言,脸涨成猪肝色,刚想骂娘,瞥见没入地砖的筷子,也不敢逃走,只得忿忿地闭上嘴,擤一把鼻涕,缩在角落里。
翟斯语沉吟片刻,和同行的青年对视一眼后,站起身坐到姜荻对面,放下一瓶冰可乐,微笑着问:“帅哥是哪个公会的?”
“谢谢啊。”姜荻心眼大,想都不想就接过易拉罐,拉开喝了一口,半盘子鸡架下去齁的慌,这时候来一听可乐刚刚好,喝完打个饱嗝,“我没有公会。”
看在翟斯语眼里,就是姜荻对实力的极度自信。一个实力莫测的野生玩家,不能拉拢,起码也不能让他站在对面。《梦魇之牙》里,有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路人王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