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和作者HE了[无限流](132)
“交换。”
姜荻手忙脚乱接住, 垮着一张小脸, 看也不是, 不看也不是,心下大骂,这特么能一样吗?!
他攥住顾延的手机,寻思着一会儿要是打起来了他该往哪儿跑。心里又有些懊丧,自己怎么能这么蠢?掉马不算,还连着前因后果一共几百万字都打包给顾延。
捡手机文学照进现实是吧?
顾延面无表情,看了会儿最新章节的评论区,拇指指腹停滞在摔裂的手机屏幕上,接着迅速往前翻。倒序看完《送肉粽》副本后,又顺着章节列表点开《梦魇之牙》第一章 。
初入游戏的情形,顾延自己都有些记不清了,更毋论当时的心理活动,被人逐字逐句拆解成文字,不由生出几分奇妙的抽离感。
不至于三观崩塌,只是觉得可笑。
如果说他所在的世界,他经历的一切都不过是一本俗烂的网文小说,故事的主角是他,那么姜荻是谁?
想起姜荻身上那些解释不清的破绽——来路不明的长狙,不翼而飞的龙牙刀,对他一见如故的了解……
顾延的心里已有了答案。
他俯下身半跪在床沿,手撑住床头靠背,将瑟缩成一团脸色煞白的姜荻困在两臂之间,眼神冷恹,像第一次认识姜荻一样,仔细打量这个看似简单热忱,干净如初雪的少年。
“你是穿越者?”
顾延强势的压迫感让姜荻不寒而栗,他睫毛颤了颤,闷着声音回答:“嗯。”
“为什么会穿越?为什么要进入《梦魇之牙》?”顾延坐到姜荻身边,柔软的床垫往下一沉,声音平稳,拨开姜荻额角一缕缕汗湿的金发,“我玩过有穿越元素的主机游戏,穿越者一般带有系统和任务,对么?姜荻,你的任务是什么?”
姜荻的脊背发凉,空调无声吹拂,竟惊出一身的冷汗。
他含胸低头,斟词酌句道:“没有,没有任务,也没有什么系统金手指。只是有一天,我在大学宿舍突然晕倒,两眼一抹黑就进了副本,是最老套的那种穿越。没钻马桶,也没被车撞,眼睛一闭一睁便到了这个世界。”
手机在顾延的指间把玩,他低眸看着姜荻濡湿的睫毛,根根分明,看起来快要吓哭了,有点儿心疼,又有种诡异的满足感。
“没有任务。”顾延低笑一声,姜荻听不出他是信与不信,“那你和我在一起……”
听到这儿,姜荻猛地钻进顾延怀里,柔软的金发磨蹭顾延的颈侧,薄薄的眼睑紧闭。
顾延斜乜着眼,甚至能看清姜荻眼皮淡红的血管,睫羽一丝一毫的颤动。
“只是因为我喜欢你。”
姜荻呼吸着顾延身上冷质的气息,整颗心像一枚未熟的杏,酸楚成一团。
明明是顾延先喜欢他,现在却是他陷进去,死到临头来还在担心顾延误会他别有用心。
姜荻都替自己臊得慌。
“哥,我……”
姜荻张了张嘴,刚想接着解释他不只是穿越者,还是《梦魇之牙》的作者,是操纵人偶般操纵所有人的命运,一切悲剧和厄运的始作俑者,想请求顾延的原谅。
不原谅也没关系,只是别讨厌他。
他不敢想象,倘若顾延的爱转为刺骨的恨,自己会变成什么样?
顾延却搂住姜荻,把他整个人抱到腿上,用短绒的被褥裹住,搓元宵似的揉成一团,下巴抵着姜荻的头顶,像抱着什么矜贵的宝贝。
“也就是说,我们只有彼此。”
顾延声音低沉,像在安慰来自异乡的姜荻,却有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兴奋。
看着顾延上下咽动的喉结,线条嶙峋而饱满,感受着胸膛温柔的震颤,姜荻才鼓起的勇气如熹微的火苗,在眼眶汹涌出的眼泪浇灌下,扑簌一声,寥然熄灭。
“唔,只有你……”
姜荻闭上双眼,任由顾延扣住他的后脑勺深吻,下唇轻颤,被啃咬到沁出血丝。
衣料窸窸窣窣的摩擦声,顾延才洗过澡,皮肤是清爽好闻的味道,湿润的发尾有着淡淡的沙龙香,如雨后青苔般微寒。
姜荻深吸一口气,选择承认自己的卑劣。假如可以的话,他情愿顾延一辈子都不知道真相。
直到手机在数分钟后消弭于无形,姜荻适才放下心,暗自发誓短时间内都不再拿出手机,省得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地露馅。
他跪坐着赎罪,手撑住顾延的掌心。他们十指相扣,激荡的情绪如潮汐翻涌。
一滴汗水自姜荻的下巴滴落,坠在顾延锋利的唇峰上。顾延黑沉的瞳孔定定看了会儿他,把那滴咸涩的汗水裹入口腔。
这一出“掉马,但没全掉”的戏码着实消耗心神,姜荻被顾延再次享用过后,就昏睡过去,连顾延抱他放进浴缸里洗澡,擦拭干净身子,都没能醒过来。
自然也就忘了告诉顾延,他手里有一枚神之齿的信物。
*
沙沙,沙沙。长袍曳地,袍角沾染上污泥。
姜荻霍然苏醒,脑门撞到个刺刺的潮湿的东西,捂住额头,嗷地一声痛呼,踉跄着站起身。
周围昏暗而潮湿,黯淡的光束掠过浮尘,从谷仓似的天窗落入地面的一滩滩污水。
这儿似乎是某个农场的养猪棚,足有一两百平大。刚才他撞到的东西是一摞草垛,前头有二十几块围栏,栏杆后横着食槽,乌七八糟的。上百头肉猪呜呜泱泱,猪头攒动,空气中混杂着泔水和屎尿的酸臭腥骚。
姜荻愣了半晌,憋出个两个字:“我靠。”
脑袋懵懵的发僵,思维有些迟缓,视野里飘浮着白色噪点。
姜荻双手抱头,静静伫立良久,脑海中蹦出三个哲学问题:“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要干什么来着?”
他躲在草垛后头,像冒出树洞的松鼠,谨慎地观察四周,除了他和一大群猪,这个棚子里似乎没有第二个人。
再低头看看自己的一身大润发杀鱼似的打扮,洗旧的白背心破了几个洞,不合身的牛仔裤往下垮,往上拽几下,用卡子别住才勉强遮住屁股蛋。外头套一件青黑色防水围裙,踩着一双脏兮兮的长筒雨靴。
这么看,他应该是这间养猪场的工人。
姜荻吁一口气,捏住鼻子,穿过哼哼叫唤的猪们,大步走到谷仓门旁,想出去兜一圈,看看有没有人。
突然失去记忆什么的,估计是他给小猪们喂食时,被老猪顶了一下,摔了个七荤八素。猪这种生物,别看它长得可爱,成年的大猪能有一米多长,站起来比人还高。姜荻以前回乡下过年,围观家里人杀年猪时,还被猪撵着跑过。
想到这儿,姜荻嘶了声凉气,脑瓜子一丝一丝儿地疼。
乡下?过年?家里人?记忆里的场景分外模糊,他甚至看不清家人的脸。
对于“过年”这两个字的概念也不甚清晰,只记得红烧肉和干锅猪大肠的香味,浓油赤酱,唇齿留香。
只是摔成脑震荡,短期失忆也就罢了,如果是更严重的症状,他高低得请个病假,回家养几天。
绕过几列食槽和高高的草垛,姜荻在深褐色的谷仓门边瞅见个高大的穿黑围裙的男人。
“嗨,帅哥,你也来喂猪啊?”
姜荻三两步迎上去打招呼,抬起头却发现,那个男人相貌很是优越,比他大不了几岁,个子倒挺高的。
如果他刻在墓志铭上的身高是181.3cm,那么眼前这位至少得有186到189,手长腿长,包裹在宽大围裙里的肌肉分明而流畅,肩宽腰细,不会因将近190的身高而显得笨重。
听到姜荻打招呼,那人跟没看到似的错开眼,全然无视姜荻伸出的手。一双眼睛乌沉沉的,像两丸黑水银,对姜荻的主动亲近不假辞色,十分抗拒。
姜荻脸上有些挂不住,心想,哇靠,活的装逼犯!
他拳头硬了。
但看一看身板,他一拳头下去估计没把人打疼,自个儿的指骨先痛个半死,姜荻扁扁嘴,心想,你给我等着。
姜荻重重嗤了声,绕过那人,手刚搭上谷仓门的把手,就被噼啪一声电击刺痛。
“我艹!”姜荻破口大骂,捂着手指跳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