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反派,并向渣男挥剑!(114)
程思砚没吭声,但在此处,没否认,就代表承认。
郑泽嘿嘿一乐,故意恶心他道:“ 干嘛啦,这样想人家,比起小陆,人家明明更喜欢你这种类型的呢。”
程思砚一阵恶寒:“你敢喜欢我,我就揍你。”
郑泽翻了个白眼儿:“畜牲。”
程思砚洗漱完,湿着头发出来,就看见了陆承听已经帮他热好的牛奶,和全麦的牛肉三明治。
坐到陆承听桌子前,喝了口奶,问正在收拾被褥的陆承听:“腿还疼吗?”
陆承听叠好被子,从床上下来,勾唇道:“不疼,好像今晚就可以回我自己床上睡了。”
程思砚闻言,拒绝道:“那不行,你觉得不疼是你觉得,事实上,这个伤口没有个十天半个月是很难恢复好的。”
“你上床下床膝盖要打弯,还会扯到伤口,阻碍它愈合,万一以后落下病根儿,有你后悔的。”
陆承听被他一本正经的说辞逗乐了:“我就没听说过谁擦伤点儿皮,就落下病根儿的。”
程思砚板下脸来:“听话,别犟。”
陆承听哪里不明白程思砚那点儿小心思,他不跟程思砚犟,只趁着程思砚吃饭,拿着吹风机,帮他吹头发。
郑泽不知道程思砚今天过生日,他下午有兼职要面试,收拾完就离开了宿舍。
李瑞知道程思砚和陆承听一样,从不大张旗鼓的过生日,只默默将礼物放在程思砚桌子上,就约了隔壁寝室的俩男生去网吧开黑。
陆承听给程思砚吹完了头发,靠坐在桌面上,看着他把最后一口三明治吞下去,对他伸出手:“礼物。”
程思砚一愣,这才想起来,昨天光顾着占陆承听便宜了,礼物都还没送出去。
他从枕头缝隙里,找出那个被自己遗忘掉的礼物盒,当着陆承听的面打开,对他道:
“我仔细想了想,这些年,我也没送过你什么像样的礼物。”
“现在,花了我打认识你以来的所有积蓄。”
“但这只是个开始,以后等我赚了钱,每年都给你买更好的。”
程老爷子不主张铺张浪费,他过去一个月给程思砚多少零花钱,以及程思砚的压岁钱有多少,陆承听心里都有谱。
就连每次程煜给程思砚打钱打了多少,程思砚都会私下里念叨给他听。
陆承听看着程思砚手里那款价值不菲的手表,就知道程思砚所言并不夸张。
这一块表的花销,至少花了程思砚从初中起,攒到现在的所有积蓄,就连他考上top1,程煜大手一挥给他的那笔奖励,都得算进去。
但陆承听对这份礼物,接受的极其心安。
因为他知道,他永远会给程思砚更多。
陆承听把表拿过来戴在自己手腕上,笑眯眯的看着程思砚,开玩笑道:
“哥哥可真是精打细算,别人生日和纪念日分开过,可以收到两份礼物,只有我,收生日礼物和纪念日居然在同一天,只能收一份礼物。”
程思砚知道陆承听是在开玩笑,也乐了。
他揉了揉陆承听的脑袋,保证道:“谁说的?但凡别人有的,我的宝贝一件都少不了。”
陆承听向他靠近。
程思砚便主动吻上去,跟他勾勾搭搭,纠缠不清。
许久后,程思砚呼吸告罄,大脑缺氧,手脚发软的环住陆承听的腰,抱怨道:“你偷偷报班了?”
不然凭什么两人都没谈过恋爱,陆承听就能脸不红心不跳,表现的游刃有余。
他就不行?
陆承听摇头,正经道:“无师自通。”
程思砚咯咯乐:“你这孩子打小就聪明,是吧?”
陆承听低头,用额头抵着程思砚的肩,轻轻蹭了蹭:“哥哥,我们在一起了。”
程思砚从来不跟同学朋友一起过生日,往年,他们都是和爷爷还有陆家人一起过的。
陆母会亲自下厨做一大桌好饭好菜,虽然没什么新意,但架不住温馨又自在。
今年两人离家在外,程思砚也不想委屈了陆承听,他算计着表白的事儿,前一周就查好了这里最好的餐厅,定了位置。
还准备了蛋糕和红酒。
之前不确定表白会不会成功,所以程思砚没做后续打算。
但现在,事情发展异常顺利,程思砚打算一会儿悄悄的把酒店也订了,最好今晚就能把陆承听办了。
程思砚知道陆承听话里的意思,他轻咳一声,脸又红了:“你矜持点儿。”
陆承听故意逗他:“我又没说什么,哥哥想到什么了?”
程思砚面不改色,低着头:“想,要去哪家网吧包夜。”
陆承听配合他:“想好去哪家了吗?”
程思砚摇头:“还没订。”
陆承听知道程思砚现在身上的钱应该是不怎么宽裕了,他拿出手机:“那我订吧。”
程思砚也不知道陆承听到底订了什么。
他觉得应该不是网吧。
但他没敢问。
两人收拾利索,从宿舍出门时,离晚饭时间还早。
程思砚脑子里开始疯狂回忆自己之前看过的,什么《情侣在一起一定要做的100件事》,《高情商的男友这样做》,《情侣约会技巧指南》,以及《赞美,会让他更爱你》。
于是,他搜肠刮肚的想出了一个最老土的约会方案。
“看电影吗?”他问陆承听。
陆承听看得出程思砚想得很辛苦,他自然不会让程思砚在这种小事上难做。
配合道:“这两天不是有部科幻巨制很火吗?我正好想去。”
程思砚松了口气,痛快买票。
第144章 我陪你长大22
电影院在市区一家大型高端商场顶层,两人打了车,来到商场时,距最近场次的电影开场还有一个多小时。
陆承听和程思砚下了车,并肩和程思砚往商场里走。
程思砚的手垂在身侧,偷偷摸摸低头去看陆承听的手。
明明十几年来已经牵过无数次。
但此刻他却突然有点不敢轻举妄动了。
陆承听知道他在想什么,直言:“哥哥为什么不牵我?是怕人看见吗?”
“怎么可能!”
程思砚否认,一把攥住陆承听的指尖,又与他十指相扣。
“干嘛要怕别人看见?”
陆承听拉起程思砚的手放在嘴边,吻了吻他的手背。
问他:“男朋友,想穿情侣装吗?”
程思砚很喜欢这个新称呼,嘿嘿傻乐:“穿。”
说完,又凑近陆承听:“你再叫一声。”
陆承听侧头看他:“男朋友。”
程思砚飞快在他唇边亲了一口,然后又若无其事的扭过头继续往前走,舔了舔嘴角:“真香。”
商场一楼基本都是各大化妆护肤品专柜,两人随便逛了一圈儿就上了楼。
男装在三楼,程思砚在路过二楼的珠宝首饰区时,多看了两眼,但没吭声。
程思砚对穿用不太讲究,从小到大,从地摊上五十块钱两件儿的跨栏大背心,到商场里上几千上万块一件的T恤,都穿过。
小时候程老爷子给他买什么他就穿什么。
陆承听外祖父家的公司在几家一线大品牌里都有股份。
后来直接看准了时机,收购了其中两家,这些年也被陆母经营的风生水起。
后来陆母常常看不过去程老爷子跟现在年轻人之间跨越鸿沟的审美,便主动包揽了给程思砚添置衣服的活儿。
但上学的时候,因为还是校服偏多,程思砚和陆承听两人风格又不同,陆母从来没给他们买过一样的衣服。
程思砚不挑剔,陆承听却挑得很。
他除了穿自己家的衣服,买其他衣服都有固定的几个牌子,价格几乎跟陆母常常买包的几家店一样离谱。
一开始,陆母对小孩子这种挑剔奢侈的行为是不太赞同的,认为男孩子还是要穷养才比较好。
但陆承听还在上高中那年时,陆母某天突然发现自己股票基金的账户里的资金翻了十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