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太子之后(3)
长发凌乱地披散着,没有被子遮盖的皮肤惨不忍睹,修云侧眸斜了身边空空如也的床铺一眼,顿时从鼻腔里溢出一声冷哼。
昨夜失去意识的时候他分明记得那人还睡在身边,早上起来真是连点活人气儿都没留下,果真无情。
修云伸手摸了摸边上的被褥,触手一股寒意,那人走得到是十分干净利落,和昨晚缠着他不放的模样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修云不适地动了动身子,顿时觉得小腿好像被什么冰凉的物体磕到了。
他伸手向被子底下探去,从被子里摸出了一个白玉佩环。
佩环连着的绳结和吊穗都还完好,应该是动作间不小心从衣服里掉了出来。
双凤纹的雕刻图样,修云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
这种东西他见得多了,此时也不觉得稀奇。
但那人行刺途中都将玉佩随身携带,可见这东西的重要性。
修云想了想,把玉佩暂时放到了金丝软枕上。
他扶额在床榻上醒神,坐了一会儿,渐渐觉得身上的酸涩感消退了下去,这才起身,下了床榻。
修云全身上下只剩一件里衣,下身空荡荡的,此时随意地往床尾一瞥,略有些惊讶地挑了挑眉。
他这时发现自己昨夜的衣物都被整齐地叠好放在了床尾。
修云看到那一小摞衣物,也没打算伸手去拿,都不知道里面还有几件没成碎布的,伪装得倒很像样。
和叠衣服的人倒不太相符,一股子君子端方的味道,看起来十分克制守礼。
不过昨夜修云刚开始虽有些受不住,后边倒也得了些趣。
修云舔了舔下唇,勉强承认那人不是只有表面功夫的花架子。
他翻了一套新衣服出来,慢条斯理地换上,整理好衣物,用桌上的木梳梳理略长的头发,半晌便有些不耐烦了,用发带随手在身后一束。
修云坐到桌前给自己倒了杯,这才慢条斯理地唤沈三进门。
沈三毕恭毕敬地走了进来,仔细看就能发现,这人连脊背都战战兢兢地压低了些许,视线低垂,一点都不敢往主子身上瞥。
等沈三在两米外单膝跪地,修云主动开口问:“听见什么了?”
沈三面皮一抽,回答道:“什么都没听见。”
修云斜他一眼,继续问:“他们呢?”
“也没有。护卫营都长着同一张嘴。”沈三斩钉截铁地回答道。
沈三作为修云的贴身侍卫,每晚都会在门口守夜,当然把昨晚房内的声音听得一清二楚,但修云无论行事多么荒诞,都不是他们这种人可以置喙的。
他们这些人,在修云面前永远只有两个字——“服从”。
不仅是他,还有屋顶的几位同僚,若不是沈三提前知会过,指不定那几个没脑子的就把命丢在这儿了。
修云满意地点了点头,说:“传膳吧。”
沈三应了一声,正要出门,便不小心瞥见修云打理得略有些潦草的长发,忍不住问:“公子,需要找沈七来帮您束发吗?”
“不必了。”修云喝了口冷茶,拒绝道。
沈三点了点头,脚步迅速地出了房间。
直到轻轻合上了卧室的门,沈三才轻吁出一口气,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在面对修云的时候,总能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压力,好像对方那轻飘飘的视线落在身上,无端让人觉得重若千钧。
蹲在门口的沈七立刻站了起来。
“主子叫我了吗?”
沈七是个长相普通的女人,侧脸有一块紫红色的胎记,哪怕穿着一身粗布麻衣,也遮不住窈窕的好身材。
“没叫你。回去歇吧。”沈三说。
沈七期待的表情立刻垮了。
不过她会觉得失望,倒不是因为有什么歪心思,而是从离了跟随的侍女开始,都是沈七帮修云束发,今日只是因为昨夜的那点小事,修云便不肯了。
沈七混迹烟花柳巷之地,比自己的同僚更加开放些,什么花样没见过,实在不觉得昨夜的事有什么可避讳的。
沈七不禁自我怀疑:“主子是不是不信任我们了,从风寒病愈开始,主子就没再叫人贴身伺候过。”
经沈七提醒,沈三也回忆起来了,修云的改变,正是从那一天大病初愈开始的。
沈三厉声道:“此事莫要再提,护卫营里是什么情况你我心知肚明,既然选择留下,从前的事就别在想了。”
从修云那日从马车的榻上睁开眼睛开始,沈三就隐约觉得,主子变了。
沈三犹记得,几日后车队停在河畔,修云站在河边,河水湍急,他兀自看了一会儿月光,随后回身问:“诸位之中,前来监视我的不在少数,不如主动站出来,还能免受舟车劳顿之苦。”
青年闲适地站在月色下,仿佛对面站着的,并不是各怀鬼胎的护卫,而是许久不见的老友。
但那冰冷的目光,或许会让沈三终生难忘。
混乱之中,沈三第一个向各为其主的同僚们举起屠刀。
血肉横飞的现场,修云就眼神冷漠地立在那里,一袭白衣没有沾染上一丝污迹,直到沈三第一个在他面前跪地行礼,恭敬地献上自己浴血后的长刀。
沈三自此从护卫营的一个无名小卒,一跃登天成为了修云的贴身侍卫。
……
屋内的修云灌下一杯冷茶,早把之前生死关头的事忘得七七八八了。
他从前活得太过劳心劳力,如今倒没有那些运筹帷幄的想法,做事讲究随心便好,最近几日唯一舒心的事,还是昨晚的一夜春宵。
至于原主身边的这群狗崽子,他也没心思挨个驯养,只敲打一番,不会对着他冷吠就算完。
没错,原主。
修云本名宁修云,是个彻头彻尾的现代人。
他本来重病缠身,被推进手术室之前就知道自己生还的机会渺茫,提前把宁家的事情安排好。
闭上眼睛之前还隐约听到了家里小辈们歇斯底里的哭喊,多半是为了遗嘱上的财产分割,也不知道有几分是真的为了他这个人。
宁修云本以为自己终于能好好休息了,没想到还有再睁开眼睛的那一天。
他醒来的时候躺在一辆马车里,车厢颠簸得让人头晕目眩,周围黑黢黢的,看着车厢顶部,一瞬间他还以为自己在棺材里诈尸了,正在前往火葬场的路上。
下一秒又觉得不对,宁家什么时候落魄到
用的车都和快散架一样了?
不过晕眩了片刻,宁修云才慢慢反应过来。
坏消息,他好像没死,自然也就不存在诈尸这一说了。
好消息,他好像穿越了,远离宁家那一整个烂摊子的愿望到底还是实现了。
宁修云装了两天病号,通过和车队其他人的接触,最终确定了一个事实。
他不但穿越了,而且穿进了一本书中。
《千古霸业》是一本典型的大男主文,故事以当朝太子遇刺身亡为开端,以男主简寻登基称帝为结尾,讲述了一代帝王的发家史。
新隆二十一年,不学无术的太子宁远奉命南巡,行事荒诞无忌,招致流言四起,于南巡归朝之前遇刺而亡。
而宁修云恰好穿成了这位即将身死的炮灰太子,现在正在南巡途中,距离原书中太子身死的时间点,还有八个月。
修云会记得剧情也是有原因的,他半辈子给宁家打工,那本病榻上看过的厕所读物,是他看过的第一本小说。
这本小说几乎是男主角的独角戏,关于太子的笔墨少之又少。
修云努力回忆了许久,才终于想起些只言片语,目前他只知道自己即将迎来的是伴读背叛、皇兄谋反,以及来自原男主的一场刺杀。
也就是说按照书里的剧情走下去,修云就能如愿以偿再度归西,对自己能不能达成心愿持怀疑态度,所以他想看看,所谓的剧情是否不可撼动。
当日在河边,修云对原主护卫营的分化,就是一次尝试。
原主虽是太子,但空有名头,手上既没有实权,也没有忠诚的下属。
只说这护卫营里,鱼龙混杂,背后基本是各方势力的大杂烩,河畔一夜血洗,现在留下的都是选择忠于他这位太子殿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