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79)
最后定下来两个日期——他要在一周内交两首歌,Echo出道周年第二天还要和许观珏一起接受采访。
挂断电话的时候他已经没什么胃口了,吃了两口就放下餐叉,垂着眼专心喝那杯热牛奶——还有点儿烫,总让他想起余煦的信息素,就无端尝到几分安心。
“对了,哥哥,”等他挂了电话,余煦才开口道,“今天我们社团有个聚餐——就是我之前学编曲的那个社团,大家都考完了,就想一起吃个饭,我可以去吗?”
“嗯,去吧。”余昧放下杯子,想了想,又问,“寒假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
寒假时间短,中间还有个比赛,其实也没有几天完整的假期。
余煦在心里计算了一下时间,道:“天太冷,就不去别的地方了,等过两天放晴一点儿,再去之前那片海边走走吧……或者回N市那边看看?”
N市是他走丢的地方,也是余昧后来找到他的地方,从某种意义上说,也算是他们人生相交的开始。
小蘑吃饱喝足,又来餐桌这边凑热闹。余昧弯腰把它抱起来,放在腿上顺毛,一边道:“嗯,也好,回去看看那些小朋友——它最近是不是又吃胖了?”
猫在他腿上无辜地“咪”了一声,下一秒就被余煦整只抱了起来,在空中拉成一条。
“是有一点儿,”余煦掂了掂,对猫说,“你下周的加餐取消了,乖乖吃猫粮吧,再胖下去就要超重了。”
布偶是大型猫,小蘑的饭量其实也不算大,只是不爱动,同一样玩具玩个三四次就没兴趣了,没人在家的时候就一动不动的,入冬之后就愈发重了。
“有时间带它出去溜溜吧,反正它也不怕人,”余昧拂了拂裤子上的猫毛,失笑,“怎么像小狗一样。”
几句话的时间,小蘑都快摊在余煦怀里睡着了。
他点了点头,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猫,突然想起什么来,看向余昧:“说起来,哥哥,你后来收购了那家孤儿院,还有资助别的孩子吗?”
“算是有吧,”余昧想了想,道,“捐过款,想读书的就让他们去读书,也有几个成年了,就给了他们一份工作——不过大多是向蝶在联系,我也没和他们说过话,像你这样的是唯一一个了。”
余煦就忍不住弯起嘴角,看起来很高兴:“我记得当时那里有很多人,你最后为什么会选中我?”
为什么呢——余昧回想了一下遇见他的那天,发现很多细节已经模糊了。
只记得那是个连日阴雨后久违的晴天,阳光很好,有个小孩子突兀地站在孤儿院门口,扒着铁门往外看。
眼睛是纯粹的黑色,很干净,眼里带着星火似的光,和那个乌烟瘴气的地方格格不入。
“……可能是因为,你和以前的我很像。”沉默良久,余昧轻声答道,“也喜欢站在那个位置往外看,做梦都想出去。”
不同的是他没有遇到所谓的“好心人”,领养他的人只想从他身上谋取利益,转手就将他卖进了娱乐圈——甚至现在过了那么多年,他想问那对夫妻要回当年的签约合同,都要花不少钱去买。
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后来能遇到余煦,也算命运对他一种颠倒的救赎。
作者有话说:
明天有事,所以今天提前更了
第78章 情歌
聚餐在中午,早饭之后余煦就出门了,猫也回窝睡觉,偌大的客厅突然安静下来,余昧还觉得有点儿不习惯。
客厅里没有阳光,他索性抱着吉他去了琴房,打算把要交的两首歌写完——越拖下去就越没心情写,何况答应了余煦之后出去走走,总不能食言。
写歌是需要灵感的事,词也好,曲也好,似乎都要求充沛的灵感和天时地利。但从业以来他很少有灵感匮乏的时候,大概因为歌里很少写自己的经历。
像面镜子,或是玻璃匣,看过的事物都映在那里,没有波澜也不会褪色,等到写歌时自发自然地涌现出来,就成了灵感的来源。
他不确定这种无波无澜的漠然算不算一种天赋,但至少这能让他在几个小时里写出一首符合公司要求的歌,也算省心。
然而这一次,大概因为时间还充裕,他鬼使神差地想往歌里加一点自己的经历。
像是之前写那首送给余煦的《痕迹》,严格来说里面也没有包含什么感情,只是“经历”——那些留在他记忆里的、两个人一起度过的时间。
不同的是之前的曲子是现成的,他只需要往里面填词,而这一次从作曲开始,每一个音都是从零开始。
他在窗台上寻了块阳光能照到的角落,抱着吉他坐在上面,闭上眼,开始回忆他人生的前二十八年。
对童年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大概是大脑为了自我保护,将那部分记忆都封存了起来,以至于现在刻意去想,他也只能记起一些细枝末节的东西。
比如孤儿院永远紧闭的、挂着蛛网的旧窗帘,生锈的铁门,门外有个废弃的公交车站,似乎从来没有停过一班车。
倒是记得他小时候生得白,总被孤儿院里的大人调侃像小姑娘——后面跟着一句“让我看看到底是不是”,那只粗糙的手就抓住他的胳膊,想来掀他的衣服……
后来同龄人也开始效仿,以调侃他的性别为乐,现在想来和性骚扰也没什么两样。
他记不清自己有没有挣扎过——应该是有的,往死里挣扎,弄伤过脸,也会跑出去躲起来,躲在后院那堆泔水桶后面,淋雨发烧,病了很久。
再后来孤儿院的负责人怕弄出人命,也指望靠他那张脸换一笔领养费,才把他换到了更偏僻的地方,和小女孩一起住。
如果要给他麻木的性格找个缘由,这大概是最初的根源。
过了几年他被那对所谓的养父母领走,过了几天安生日子,吃穿不愁,也学了基本的认字,知道怎么跟人交流。
后来想起来,大概是因为刚被领养时他看起来太瘦,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又不说话,要养得正常些才能卖进娱乐圈。
有时候他会奢望平凡的生活,想自己如果没有这些音乐上的天赋,也许能活得更自在些,不那么压抑。然而平心而论,在这样的出身下,如果没有天赋,他能不能活下去都是个问题。
刚进入娱乐圈那几年,生活似乎更糟了些,未成年,没读过书,身体不好,合同上的条件又苛刻,偏偏长了张讨人喜欢的脸,似乎是个人都能欺负他。
好在那几年里他的天赋初露头角,一度让负责教他的老师都十分震惊,还没成年就在本地小有名气——如果许观珏没动过他的合同,他是有机会在那个时候离开娱乐圈,破格去正规的音乐学院学习的。
如果是那样,也就不会有后来那身不由己的十年了。
想到这里他叹了口气,有些不愿再回忆下去,睁开眼时手机上的录音时长已经到了半个小时,是他刚才循着感觉弹出的曲调。
曲子有些闷,整体带着一种淡淡的哀伤感,节奏却比往常更快一些,有几个标志性的和弦,熟悉的人还是能听出是他写的,只是风格有所变化。
显然不符合那个Echo周年曲需要的曲风,但这一段可塑性很强,放进X2.0里也未尝不可。
他想了想,还是截取出一段录音发给了向蝶,打算先问问公司那边。
发完才注意到有几条未读消息,是余煦发来的,汇报自己到哪了和谁在一起,还给他发了张KTV的照片。
挺乖的,还知道报备行程。
余昧撑着下巴,一条一条地看完那些消息,忍不住弯起嘴角,回了句让他自己玩,不用什么都报备一声。
想了想又补上一句:回来之前记得说。
那边回得很快,说晚饭之前大概能回来,后面跟着个橙色柴犬的表情包,头顶冒爱心。
可能是被这个莫名其妙的表情包激发了灵感,写第二首歌的时候余昧甚至没怎么刻意去回忆,就弹出了一段很流畅的曲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