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23)
于是他斟酌了一下措辞,温声道:“我不生气,婚内义务而已,你不用那么紧张。”
小狗眨了眨眼,有些受宠若惊,无意识地轻声重复一遍:“婚内义务……”
余昧看着他的神情,无端联想到他抱着自己的衣服、缩在床上熬易感期的模样,觉得可爱,就忍不住想逗逗他:“拿我的衣服干什么了?说来听听。”
余煦的脸立刻红了一个度,不自然地揉了揉脸,眼神也有些躲闪,又不敢不回答:“就是堆起来,抱着……找你的味道,然后一边想你。”
余昧意味深长地“嗯”了一声:“还有呢?”
“没有了,真的,”余煦好像才反应过来被调戏了,沉默了一会儿,走过来蹲在他身边,耍赖似的抱住他的腰,“哥哥,你别欺负我了……”
语气黏糊糊的,听起来都要哭了。
余昧被他弄得心软,暂且放过他,伸手揉了揉小狗蓬松的头发:“怎么不告诉我?”
“又不是什么大事,而且你工作那么忙,”嗅出默许的意思,余煦心满意足地靠在他腿上,轻轻蹭了蹭,“一开始不是故意的,只是帮你洗衣服,忘了易感期的时间,情不自禁就……回过神来已经把衣服拿回床上了,但也没干什么……嗯,不该干的事。”
余昧捻着他发烫的耳廓,察觉他抖了一下,呼吸都变得有些烫,就松了手,逗小动物似的问他:“为什么呢?”
为什么呢——大概因为爱意太甚,怕亵渎奉若神明的人。
余煦抬起脸,看着他瞳色浅淡的眼睛,害羞似的笑了笑:“因为喜欢你。”
语气还是很黏,却换了一种黏法,像小动物舔人手心,软乎乎地表达心意。
余昧被他看得有些怔,下意识垂了垂眼,避开了过于直球的视线。
然后警告似的点了点他的额头:“信息素。”
“啊,抱歉,”余煦立刻听话地退开,自知易感期过去没多久,不能太黏着他,“那我去洗碗……嗯,你早点睡,晚安。”
-
当晚余昧做了个梦。
关于溺水的梦——他乘着一艘木船,漫无目的地漂,漂到湖心时船漏了,他渐渐沉下去,被冰冷的湖水包裹,然后吞噬。
醒来发现自己才睡了不到一个小时,似乎是被冷气吹到了,头有些痛,喉咙也干得厉害。
于是他起床去倒水,看着饮水机上闪烁的加热灯,有些迷茫地想,如果哪天他死了,余煦会怎么办。
至少没人借他衣服对付易感期了。
也许因为做了噩梦,他的思绪有些混乱,某个陌生的念头就趁虚而入,很突兀地浮现在脑海里:那就别寻死了,找个理由活下去,说不定也没那么难。
像从潜意识里冒起的一个泡,转瞬间就破了,又沉回水底,消失得无影无踪。
再说吧——他没什么波澜地想,等到那天再说吧,反正在那之前总要找个时间和余煦聊聊,把话说开,告诉他别抱什么期待,也没必要对一个将死之人那么好。
尽管此时他还没有意识到,他比自己想象中更贪恋余煦给的温暖,这些话也很难说出口——他其实并不想说。
再说、再说……或许某个瞬间他已经心生动摇了,只是还不想承认。
但总有一天要承认的,某种向暖的本能驱使他走出了一步,而他的暖源执拗又一往情深,是个愿意跑完那剩下九十九步来爱他的人。
第21章 野心
星期六。
余昧天没亮就走了,去参加一个珠宝品牌发起的慈善活动,是全国直播,一早就要到场。
他走之前倒是没什么异样,看起来也不困,慢条斯理地吃了早餐——火腿蛋三明治、一小碗蔬菜沙拉,还有一杯咖啡。
就是临出门前停了一下,转过身,拉过来送他的“海螺姑娘”,毫无征兆地轻轻抱了一下。
“今晚可能不回来,”他捏了捏余煦的侧颊,揉开他脸上那点儿茫然的惊喜,轻声解释,“今天有很多工作。”
他其实说不太清自己想干什么,可能是被硬塞了一堆工作有些心烦,想借一点儿余煦的信息素,当作踏进陌生领域前的安抚剂。
解释了也像没解释一样,幸好余煦也没多问,闻言就又凑过去,大大方方地给了他一个拥抱,在他耳边说别太辛苦,注意休息。
他走后整间公寓都安静下来,连猫都窝在沙发一角,睡得正香。
余煦给猫碗添了粮和水,把餐桌上的盘子抱去厨房洗,又无所事事地练了一会儿拉花,用完早上多打的那半杯奶泡。
做完这些实在没什么事干,只能回房间待着,打开电脑,一边写这周的C语言作业,一边等八点的直播。
刚才还穿着居家服吃早餐、在玄关口抱他的人,两个小时后就会出现在电视节目上。
这次的合作与音乐无关,余昧是以个人名义出席活动的,身份是代言人兼特邀嘉宾。
主要的工作是上台发个言,介绍几件合作系列的珠宝,回答记者提问——剩下的时间就坐在台上当背景板,和主持抛接话,台词都是固定的,不说错就行。
饶是如此,他还是变成了整场直播最大的看点,四个小时里上了两次热搜。
第一次单纯是因为“脸”。
他的气质很适合穿高定,一身白色西装衬得人端正修长,加上与品牌相呼应的宝石配饰,整个人看起来金贵又优雅,像从画里走出来的。
但知名度摆在那里,他又确实生了张男女通吃的脸,每次出席大型活动,或是换个少见的造型,多多少少都会上热搜,也并不稀奇。
第二次却爆了一波热度,毫无征兆地蹿到了热搜第三,词条是“余昧 深藏不露”。
——临近结束时轮到他发言,内容是全英文,包括很多关于珠宝材质和历史的专业名词,他自始至终说得都很从容,口语流利又自然,是纯正的英音,也不僵硬,甚至还有些风趣。
讲完又即兴回答了几个外国记者的提问,也是对答如流,看起来不仅口语水平过关,对珠宝也颇有研究。
发言还可能提前准备,直播提问总不会掺水分。
于是这条热搜在第一挂了很久,有人开玩笑说“妹妹的笨蛋美人人设终于不攻自破了”——他出道之后就没再读书,平时又不接戏,上综艺也很少说机灵话,久而久之总有人觉得他是花瓶,没什么文化。
底下当然有人反驳,人家自学了十几种乐器,写了那么多歌,怎么可能是笨蛋美人。
直播已经结束了,电视上的节目也换成了另一档。
余煦关了电视,刷着那些清一色称赞的评论,突然有些与有荣焉的自豪。
就想起那天余昧坐在沙发上,看那本全英文的砖头书,一页一页,读得很认真。
这是只属于他的余昧。
他走到沙发旁,坐在在余昧坐过的那个位置,在脑海里逐帧回想刚才的直播,然后把逐渐变烫的脸埋进抱枕,小狗似的滚了半圈,窝进沙发角落。
只有这样他才能堪堪藏住满心的冲动,不冲回房间给余昧打电话,或者消息轰炸,告诉对方自己真的很喜欢他。
不止台上,他更喜欢台下的余昧,那个放松又安静、猫一样的余昧。
可惜大明星还在工作,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他只能抱过一旁的小蘑当代餐,把脸埋进蓬松的猫毛里用力蹭蹭——然后莫名其妙地打了个喷嚏。
小蘑被他吓了一跳,疑惑地看他一眼,跳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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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结束后余昧甚至没时间管什么外界评价,就被向蝶马不停蹄地拎去了一家日料店,和资方吃锅物,聊巡演投资的事。
跟他没多大关系,他是来吃饭的。
但他不吃生食,一桌人坐在这里正儿八经地谈生意,又不太适合只顾守着眼前的小锅吃。
于是他只好尝了两片和牛又放下筷子,在心里盘算什么时候能回家,和余煦商量在家补一次火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