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21)
家常菜也就算了,他记得有一次应酬回家,余煦问他第二天想吃什么,他提不起兴趣思考,就随口报了个应酬桌上的菜名,说完自己都忘了。
结果第二天晚饭就出现那道红酒烩猪肋排,配了沙拉和青酱千层面,卖相好得像从附近西餐厅打包回来的。
“也不是都会,”余煦把他的话当成夸奖,笑了笑,“有些是以前自己做过,还有些是跟着菜谱学的,做菜和做题对我来说差不多,先掌握一些基础的知识,然后根据题型去融会贯通,实在不行就照着答案一步步理解,做出来也不会太难吃的。”
他的眼型偏圆,眼角是略微下垂的,笑起来时那道下撇的阴影就更明显,像某种纯善的小动物。
余昧对做题和做菜都没什么经验,听完也只能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又随口问他:“那甜品呢?”
“甜品啊,其实我没怎么做过,”余煦实话实说,“但也可以学,你想吃的我都会去学。”
余昧看着他的眼睛,觉得他认真得不像在说做什么菜——更像求婚那天半跪在他身边,说“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也永远不会后悔”时的眼神。
说话也不留后路,纯粹得近于极端,他有时候会被这些幼稚承诺弄得无奈,却又隐隐有些感动。
如果换个没有那么多顾虑的人,大概很容易被这种真诚打动,也就没那么难追了。
然而大概是受标记后身体里残留的那点儿信息素影响,想到这里时他居然皱了皱眉,生出一点反常的不悦来,像是独占欲作祟,本能地不愿再往下想。
他把这种想法归结为家长对孩子择偶的控制欲——反正不会是吃Alpha的醋。
却还是鬼使神差地答了一句:“那就多学几道我能吃的菜吧,公司的伙食太腻,我吃不惯。”
一顿早餐慢悠悠地拖到八点过半,余煦难得执拗,盯着瘦了十斤的大明星吃完整碗面才肯罢休,抱着碗回厨房去洗。
余昧留在餐桌旁,打算把这集纪录片看完——现在讲到了斑海豹,大大小小的十几只卧在那里,像一群嗷嗷叫唤的胖香蕉。
看了一会儿又听见余煦在厨房里对他说,前两天买了一台二手的投影仪,要不要一起看电影。
“客厅那面墙空着,挺适合用来投影的。”
这次是热衷于让他家变得花里胡哨的海螺姑娘。
余昧对这样无伤大雅的改变一向持放任态度,想着一起住随他高兴,就答应了。
又想起茶几上那盆小多肉来,走过去看了一眼——果然多了好几盆,粉的绿的,还有一盆水生,养在玻璃缸里,完全取代了他插花的位置。
挺好的,常绿不败,也不用刻意修饰,有种生机勃勃的好看。
他伸手拨弄了一下浮在水面的那株,想回头要和向蝶说一声,不用让人每周送花来了,枯萎了还要送走,怪浪费的。
余煦来了之后他的生活似乎热闹了很多,也不需要总靠插花打发时间了。
第19章 额头吻
余昧开了一下午的会,和团队视频连线复盘前几天的演出,房门一直关着,余煦也就没去打扰他,待在一楼和猫玩,给猫梳毛。
中途切了两个桃子送上去,放在他房门口的小桌子上
——这几乎成了他们约定俗成的惯例,他会定期给忙于工作的大明星投喂点什么补充营养,水果、小甜品,或是睡前那一杯牛奶。
放下的时候敲两下门算是信号,过一会儿余昧就会出来拿,像悄无声息觅食的猫。
傍晚的时候他照例去做饭,菜是余昧点的,说想吃避风塘虾——中午买的虾白灼了一半,剩下那些恰好派上用场。
他做事很有耐心,搬了把高脚椅坐在洗碗池旁,细致地逐只剔虾线,中途小蘑跑来腻他,还提前给猫开了个小灶,煮了两只给它尝。
天色不知不觉暗下来,腌虾的时候他去客厅放猫粮,才发现余昧不知什么时候下来了,坐在地毯上,靠着沙发边缘,正在看一本有些厚重的书。
似乎是介绍珠宝的,一页图一页字,密密麻麻的英文。
余煦看见了还有点惊讶——他记得余昧出道之后就没再上学,居然能读懂原文书。
察觉他的视线,余昧放下书,淡淡地解释道:“工作需要。”
吃完饭后他们如约一起看了部电影,拉上窗帘、关了灯,客厅里只剩下投影的光,铺在白墙上,画面跃动,说不上太清晰,却有种奇异的氛围感。
是部爱情片,挺俗套的破镜重圆桥段,开篇是其中一个男主角飞机失事,视力受损,记忆也出现了混淆,联系不到家人,被他的主治医师——也就是另一个男主角——带回了家。
一开始挺温馨的,医生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替他换药、穿衣服,每天牵着他的手带他感受世界,照顾得很精心,几乎超过了医患间该有的程度,更像是一见钟情,发自内心地宠爱。
电影的基调也很轻松,渲染出爱情萌芽时特有的柔软与暧昧,光影都是暖调的。
余昧对电影本身其实兴趣不大,只是喜欢这种放松的氛围,看的时候注意力也不太集中,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猫毛,偶尔还会神游。
一开始余煦坐在侧沙发上,过了一会儿看他在撸猫,也跟着蹭过来,耍赖耍得很自然:“也摸摸我嘛。”
余昧失笑,摸了两把小狗蓬松的卷发,放任了他和自己并排坐,挤在沙发和茶几之间这条狭窄的空隙里,分享同一条毯子。
靠得太近,手不小心还会挨到一起,临时标记之后信息素也变得自在起来,还能闻见空气里交缠的玫瑰和牛奶味道,像是暧昧的前调。
余煦起先还有些紧张,被爱情片缠绵的背景音乐感染,心跳都隐隐变快,咽了好几次口水,却还是不想离开,像被这方狭窄的空间圈住了。
过了一会儿才渐渐平静下来,注意力重新转回电影上。
电影的色调不知不觉变冷了,开始从医生的视角叙述两人之间的过往——他是单亲家庭,从小知道父亲撞死过人,被抓进了监狱,和母亲相依为命,心思很重,在学校一门心思读书,待人温和,却不敢和谁深交。
高中时遇到了另一个主角,父母都不在了,是被姐姐带大的,打篮球时不小心砸到了他,执意要请他喝饮料作为道歉,一来二去,两个人就渐渐走到了一起。
放学一起回家,放假一起去图书馆,一起打球,一起养学校后门口的一只流浪猫……
也许因为成长环境相似,两个人都缺爱,黏在一起久了,友情就渐渐催生出爱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少年人青涩又大胆,躲在狭窄的楼梯间里接吻,回家时故意坐过一站公交再牵手走回家,认定了以后要考同一所大学,几乎要相互拉扯着走出家庭破碎的阴影。
这些回忆都是高饱和高明度的,像炎炎夏日里鲜绿的树,衬着蓝天,一叶一页,仿佛能延展到无限远。
故事的转折发生在高考前夕。
他第一次陪对方去给父母扫墓,发觉墓碑上的名字似曾相识,回家翻来覆去想了很久,终于被那道命中注定的惊雷劈中,从年少的好梦中惊醒。
那是他父亲肇事逃逸案里,受害者夫妇的名字。
之后的十几天他浑浑噩噩,不想也不敢面对对方,高考也意料之中地失利,没能考上两人约好的学校,滑档去了一所离家很远的大学,学医。
从考完那天起,两人再也没见过面——直到十几年后他接到这个视力受损的病人,破例将他带回家照顾,想短暂延续那场结束已久的好梦。
电影的结局是某天换药时病人恢复了视力,看清了医生的脸,两人对视,然后落幕。
没有交代他有没有想起来,两人的未来又会如何,留给观者自行想象。
倒是有一小段花絮,是某个晴天他们一起外出郊游,看起来如胶似漆,和其他情侣无异。
余煦显然是有些代入进去了,看完抱着膝盖沉默了很久,直到花絮都放完了,才轻轻叹了口气,没头没尾地问:“当时他为什么不去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