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103)
余煦被他亲得愣住,盯着他看了几秒,到底什么都没问出来,只是把他拉进怀里——这次是事先打了招呼、水到渠成的吻了。
不过动作有些莽撞,像年轻人藏不住求胜欲,明里暗里地想扳回一城。
——直到很久以后他们聊起这个晚上,这句“为什么突然亲我”才终于问出口,但余昧的回答还是很模棱两可,让人摸不着头脑。
“就是突然意识到,我喜欢上你的节点,可能比我想象中还早一点。”
作者有话说:
这章不知道在哪断,就一起发出来了,导致字数比想象中多了一些,就当补之前的了吧
这本快完结了,下一本还是写猫狗恋爱,题目就叫《谈恋爱吗》,现在主页应该能看到了,感兴趣的话可以看看文案设定,欢迎入坑。
第102章 预兆
尽管房子已经租出去了,但他们还是沿着那条路走到底,回了一趟余煦上学时住过的地方。
很普通的老一代的公寓楼,但放在十年前,大概已经是附近最好的小区了。
他们没有走进去,只是隔着小区大门看了看余煦住过的那层楼——这个点倒还亮着灯,窗户里透出暖黄的灯光,贴了挺复古的剪纸窗花,大概是一家人团圆,正准备过年。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我也不太知道该怎么和你相处,”余昧看着那格暖黄的灯,没头没尾地说,“当时也没什么钱,这边的房子都是租的,后来才有钱买下来,好像也没法给你提供多好的生活条件,还担心你一个人会不会不适应。”
但余煦比他想象中“好养活”得多,也很听他的话,丝毫没有同龄人该有的顽劣和叛逆,懂事得让人有些心疼。
当时他工作很忙,和现在成名之后的忙碌不同,是另一种在天亮前熬时间、不知道会不会有结果的忙——因为看不清未来,就只能接下眼前所有能接的工作,赚不分高低的每一笔演出费,才能负担起两个人的生活。
现在想来也听疯的,他自己也不过刚成年,在娱乐圈这个瞬息万变的地方讨着生活,居然有勇气去承担另一个小孩子的生活和未来。
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当时没有余煦这样一个能让他感觉到温暖、觉得自己有所价值的存在,他大概也熬不过那段时间——找不到熬下去的意义。
直到现在也是如此。
不过要是十年前的他知道,自己有一天会和余煦结婚,还是因为洗脱绯闻这种原因,应该会想穿越到十年后来骂醒他……所幸结局是好的。
当晚,两个人就这么漫无目的地逛了一夜,去了余煦读过的学校、住过的地方,还有上学时会去的图书馆、公园、小超市——他不算生活丰富的人,甚至称得上寡淡,但还是在这座小城市里留下了很多生活的记忆,就连路过一架秋千,都能说出一点相关的过往来。
像是初中的时候去图书馆写作业,偶遇了人生第一本和编程有关的书,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还参加了很多相关的比赛。
又或者一个人住,学着给自己做饭吃,放学之后其他小朋友都被家长接走,只有他留在学校后门的小菜场里,没什么根据地选要买什么菜。
摆摊卖菜的都是爷爷奶奶,看他懂事,还会教他怎么挑、买回去能做成什么菜,那个时候网络还没那么发达,菜谱都是书店里厚厚一本的彩页书,他的大部分烹饪知识其实来源于这些老人家的“口耳相传”。
还有高三学习压力大,一天到晚闷在教室里,偶尔会有学不下去的时候,晚上放学之后就去小公园里转转,沿着那条河一直走,耳机里是Echo的歌,就好像能隔着河岸,看到不远处渐渐明晰的未来。
“那个时候我每次学累了,或者做不出题有点烦躁,就会下意识地去听那首《眠》,不知道是因为节奏慢,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一听到这首歌就会平静下来,像镇定剂一样。”
“还有《极昼》,这是我听的第一首Echo的歌——其实直到听到这首歌,我才知道原来你是明星,而且这么厉害……这首也听了很多遍,有几千遍了吧,高考之前有段时间早上起来背书,还迷迷糊糊的,就会去听这首歌,一边听一边看天渐渐亮起来,就好像离有你的未来更近了一点。”
“其实我们班还有很多人喜欢你们,哪怕不了解,也多多少少听过你们的歌,广播站还会在午休的时候放——我有个前桌,暗恋坐第一排的一个女生,表白的时候还用了Echo的一句歌词,不过最后被拒绝了,让他先好好准备高考,也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
余昧听着听着,总觉得还少了什么,直到他说起“班里还有早恋的同学用Echo的歌表白”,才突然反应过来,他讲的那些过往里什么都有,却唯独少了青春文艺片逃不开的爱情桥段。
“那你呢,”他抬头看向余煦,用一种没什么波澜的语气问,“有人和你表白过吗?”
多多少少还是有的,成绩好,长得也不错,又是温和耐心的性格,放在高中几十个人的班级里,大概很引人注意。
余煦沉默了一下,大脑飞速运转着判断他因为这个吃醋的可能性有几成,到底还是实话实说:“有,尤其是分化成Alpha之后……但我会让他们好好学习,就没有后续了。”
倒也是他能做出来的事——余昧想象了一下那个场景,突然就没那么吃味了,却还是故意逗他,也不说话,就这么意味不明地看着他。
“真的,哥哥,我上学的时候都不怎么和别人说话,”余煦果然有点儿急了,转过来拉他的衣袖,认真解释道,“除了学习,别的所有心思都放在你身上,我都不太记得具体是怎么被表白的了……”
对他的事倒是记得清清楚楚,高二那年一通电话打了几分几秒都如数家珍。
余昧失笑,突然觉得这样也挺不公平的,至少几个月前自己对小孩的这份心意还毫不知情,也没给过什么像样的回应,只把余煦对他异常的感情解读成幼鹅效应,小孩子对兄长的依赖,不敢也懒得去细想。
他垂下眼,反握住余煦牵着他衣袖的手,没头没尾地问:“难熬吗?”
余煦一怔:“什么……”
“上学的时候把自己逼得那么紧,但我好像也没有夸过你,”余昧挠了挠他手心,轻声道,“感情上也是,我那个时候都没发现你喜欢我,就算发现了,第一反应也只能是让你别喜欢了,早点死心——这么多年来都是这样,会觉得难熬吗?”
余煦摇了摇头,牵住他的手,摆弄成个十指相扣的姿势,语气很认真:“不会,我从一开始就没想过会有回应,这是我一个人的事。”
余昧看着他的眼睛,被他眼里那种和从前毫无差别的、近乎虔诚的爱意弄得怔愣,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再说了,就像我之前说的,”余煦就笑了笑,一字一句地看着他说,“哥哥,我从十岁开始,每年的生日愿望就都是和你结婚了——许愿是一件让人幸福的事,暗恋你也是,所以不难熬。”
他的心口就热了热,像心脏被一双手珍而重之地捧住,某种化成实质的幸福感从这句话里淌出来,在这样一个干冷又寂静的夜里发光。
最后开车去了他们为数不多的记忆交集,那个孤儿院。
原本的孤儿院很久之前就被余昧收购了,修缮改造过,现在已经看不出当年破烂不堪的影子,看起来更像个小小的学校,多了几幢宿舍楼,还有操场和漆成彩色的游乐设施,连门栏都涂了一层彩虹色的漆,不再是从前那副冰冷生锈的模样了。
但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亲眼回来看看——大概因为对那段时光还有阴影,不想一个人来,也没有面对的勇气。
现在那个漫长的噩梦似乎已经成了过去式,至少他想到这个孤儿院,最先想起来的不再是永远吃不饱穿不暖的长夜,或是霸凌他的那群同龄人,而是见到余煦的那一天,那种冥冥之中落在他生命里的救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