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城美食录(72)
这样做出来的羊肉细嫩可口、香浓不腻,是《玉食撰》中赫赫有名的一道大菜。
想到自己做的猪蹄能和这样的菜同框出现,林稚就有点心虚。心虚完了又忍不住小自恋——谁让七皇子喜欢呢?他值得!
用如此大锅烧羊做不来,小锅却是做得。
去除血水的羊肉切成小块,和白萝卜、豆腐皮、豇豆角一同放砂锅小火焖煮,不加一滴水,只加酱油蚝汁等酱料。
等到肉汁淋漓、脂香四溢的时候,放一把索饼炖一会儿,羊肉焖锅出锅。
炖好的羊肉萝卜豆角软嫩多汁,用筷子夹起一块软乎乎的白萝卜,轻轻用力便能从中断开,更不用说香而不腻的羊肉、吸饱酱汁的索饼……
阿青咬下一口羊肉,口感软糯、汁水横流的肉块在唇齿间跳跃,细细咀嚼相连的皮与肉,又觉得嚼劲十足,好吃!
沈小七吃得都顾不上说话了,阿青和阿蓝倒还尚留有余裕,还不忘催林稚上些羊肉新菜。
想到食单上那几道羊杂、羊头元鱼、羊蹄笋……是该上些羊肉新菜一起凑个热闹。秋冬嘛,也很适合吃些羊肉。
“小郎君有没有吃过甘蔗炖羊肉?算是我们那里的一道特色菜。”阿蓝道。
一天之内听了好几道水果菜,沈小七觉得自己已经波澜不惊了。
“甘蔗炖羊……确实没吃过。”林稚摇摇头,“想来应该和椰子炖鸡差不多?椰肉和甘蔗入菜,都能让汤更鲜肉更美。”
话音刚落,林稚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扯自己裤脚,低头一看,猝不及防和嗷嗷待哺的四毛对上实现。
“……”林稚站起身来,“把你忘了。”
他拿起四毛的碗,从焖锅里舀出几块羊肉,又仔细把小狗能吃的蔬菜挑出来,浇上一勺汤汁,和里面的米饭搅拌均匀,“吃吧。”
嗷呜一声,四毛大口大口吃起自己的晚饭。
沈小七看着大快朵颐的四毛,“四毛好像长大了点。”
“都捡回来好几个月了,长大了也很正常。”阿青说。
林稚顺着他们的话一寻思,也觉得四毛长大不少——而且似乎并不是大街小巷常见的华夏田园犬品种,倒像是……阿拉斯加。
是宋朝也有阿拉斯加,还是四毛本身天赋异禀,凭一己之力长成了阿拉斯加的样子?
林稚百思不得其解。
给四毛盛饭时手上不小心沾了油汤汁子,林稚去庖厨拿皂角洗干净,回来的时候,一抹鹅黄色衣角猝不及防闯进眼帘——竟是那位小依姑娘又来了。
……是不是发现他不是断袖,找他秋后算账来了?
林稚躲在墙角,小心翼翼地向外看了一眼。
只见小依对面坐着一位青衫男子,两人说说笑笑,相谈甚欢。
那男子一边笑一边给她敲胡桃吃,片刻,还伸手抹去了她嘴角上不慎残留的核桃渣。
林稚莫名觉得这个动作有点眼熟。
想起当初两人互赠的那句“早日觅得如意郎君”的祝福,他笑了笑,到底是让这小丫头先找到了。
……等等,他为什么要说“先”?
他拿着食单走过去,笑问:“二位客人要吃些什么?”
“店主郎君。”小依笑着和他打招呼,“便还是鱼片粥吧,要两碗。”
对面的青衫男子也微笑点头。
待林稚拿着食单走下去,那青衫男子问小依,“听你刚才说‘还’,是和那店主郎君认识?”
“对。”小依的眼睛亮晶晶的,“那日太庙祭祀……”
听完这个不长的故事,青衫男子的眼睛也亮晶晶的,“店主小郎君果真心地善良。”
林稚端着两碗鱼片粥、一碟椒盐胡豆和一盘凉拌胡瓜出来时,就看到两道灼热的目光不约而同地望向自己。
怎么,这是要和他拜把子?
“酒肆开张,每桌赠送胡豆胡瓜,二位客人慢用。”
小依笑了笑,“多谢店主郎君美意。”
结账的时候,趁那位青衫公子不在,她小声对林稚道:“郎君仍然独身一人吗?”
林稚:“……是。”
不应该啊。小依皱皱眉头,那日看见的那位黑衣郎君,看林小郎君的眼神都快透出蜜来了,总归不可能是她看错。
她笃定道:“小郎君一定能觅得如意郎君。”
林稚:“……多谢小娘子。”怎么还惦记这件事呢!
自从上次推荐了南风知我意林氏酒楼的菜肴,陶进近日又收到了不少粉丝来信,却不是推荐其他食店酒楼,而是和他一起讨论林氏哪道菜最好吃。
比如这封,“昨日去林氏酒楼吃了藤椒风味的水煮鱼,甚美。不知饕先生最爱哪道口味?”
陶进提笔蘸墨,写下“酸菜”两个字。
下一封是提问信,“饕先生端午节有无吃过林氏的鲜肉粽子?竟比从前吃过的任何蜜淋粽子还要好吃,奇也怪哉!”
想来端午那时候,他还不知道有林氏酒楼的存在,是以错过了那风味独特的咸粽,真是令人感到遗憾。
陶进颇为惋惜地写下“不曾”两字,想了想,又补充一句,“明年若有机会,一定前往一试。”
这封回完,他伸手取出下一封信。
下一封不是提问信,也不是推荐信,如果一定要分类的话,大概是一封分享信。
“林氏果甘美,菜色素至肉,遇余皆喜之,然要言所喜,犹为不言,意嗟乎愁人哉!”
陶进皱眉瞅着那几行字。
“林氏酒楼的饭菜实在是太好吃了,从素菜到肉菜,每一道我都很喜欢。但要让我说出最喜欢哪道,还真是说不出来,唉,真让人发愁!”
陶进提笔看了半晌,也不知该回他些什么,好半天写下一个大字,“阅”。
不得不说,被这几个粉丝朋友念叨一通,回忆了一番那日吃到的各式新奇菜色,陶进又起了想去林氏酒楼看一看的念头。
多日未去,说不定这次能吃到什么新菜。
他跃跃欲试地坐上前往林氏酒楼的马车。
后厨里,林稚正在鼓捣羊肉新菜。
羊排剁成小段,焯水,放油锅里煎一煎,听着油滋滋的声音响在耳边,撒上孜然、椒盐等调味料,等到拿筷子一戳能轻松戳进肉里,这孜然羊排便算好了。
一根根齐整的小羊排码放在盘中,微微焦红的肉皮表面绽开透白的肉花,这是肥瘦相间的“肥”,零碎的椒盐孜然点缀其间,更显得诱人无比。
林稚每次做完什么吃食,鲜少有忍不住想吃的时候,今儿算破了例,捏起一根小羊排啃起来。
外皮香脆,内里的肉质松软香嫩,再配上香气独特的椒盐和孜然……喷喷香!
一根啃完,林稚把剩下的骨头丢进渣斗,抬头就看见那熟悉的白胡子老头。
他半点都没有刚吃完东西被发现的尴尬,“饕先生早啊。”
陶进颔首:“店主郎君晨安。”说着找了一处位置坐下。
林稚点把刚煎好的羊排端上去,“这羊排是刚煎好的,饕先生来得正是时候,且尝一尝。”
又道:“吃肉不可无酒,流香、银光、雪醅……都是新进的酒,饕先生要喝哪一种?”
“店主郎君开了酒肆?” 陶进惊讶抬头,听了听二楼投壶传来的欢声笑语,捋胡笑道:“能把食店开好已经不易,店主郎君居然还能兼顾酒肆……很好,很好!”
林稚笑笑不说话,这刚开了三分之二,还有茶坊在等着他呢!
“那就来壶雪醅吧。劳烦小郎君了。”
又点了几道没吃过的新菜,待林稚拿着食单走后,陶进开始享用起面前的孜然羊排。
煎好的羊排色泽焦黄油亮,就连每根骨头上都透出微黄的油泽,拿起一根轻轻一咬,外酥里嫩的肉块落入口中,微辣的味道中带着鲜香,不腻不膻,香嫩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