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生存记[穿越](70)
库姆认得不少字,可是却不会写, 笔杆子捏着手里, 胳膊就开始抖啊抖, 写出了的全是鬼画符。
库姆不敢去麻烦首领, 便去请教阿昭——在族人的眼中, 整个部落,除了首领就阿昭姑娘最有学问了。
“练字不容易的。”听了库姆的苦恼,阿昭小脸皱成了包子, “我也写得不好看呢。”小孩儿臂力弱, 写出来的字免不得歪七扭八、大大咧咧。
阿昭觉得阿兄写出的字是精巧可口的饺子, 而自己写出的字就是坑坑洼洼的大馕饼。
“你就算现在开始练字,没个一年也练不出个样子来。”而贺兰食肆可是马上就准备开业了。
阿昭给库姆出了个主意,“你见过阿兄用的炭笔没有,那个写字容易许多。”说着, 阿昭拉着库姆的手,想去向贺兰定讨要几只炭笔。
“炭笔?”贺兰定看向手拉手的两个小女孩儿, 将炭笔递给她们, 解释道,“炭笔的确书写方便,可也有弊端。”
“容易更改字迹。”铅笔字要比毛笔字好学很多,但是却不能用来记账。就算没有有心人想要篡改账目,仅仅是随着时间的推移, 炭笔字迹也会在翻阅、储存过程中磨损、模糊。
“原来是这样。”库姆和阿昭都是一脸可惜。
“不过....也不是没有其他办法。”贺兰定脑中冒出一个主意, 冲二人道, “家里养大鹅没有?”鹅毛笔可比毛笔容易上手多了。
贺兰家没有养鹅, 整个怀朔镇都没谁家养鹅。贺兰定只能退而求其次用鸡毛笔做实验。
羽毛笔其实是钢笔的前身,羽毛的翎管相当于墨囊,羽毛端面削成斜尖,相当于钢笔头。只是翎管储墨很少,写几个字就没墨了。因而,羽毛笔书写时需要一边沾墨,一边写。这倒是和毛笔差不多了。
羽毛笔的制作很简单,贺兰定挑了几根最大的羽毛,修修剪剪几下就做成了。
“来试试。”贺兰定将羽毛笔递给阿昭和库姆。
阿昭手小,捏着鸡毛笔,大小正合适。库姆手大,用鸡毛笔写字好似捏着一根头发丝,不是很顺手。
库姆很沮丧,郎主已经帮忙想办法了,可自己做得还是不够好。
“不干你的事儿。”贺兰定道,“鸡毛笔总是差点意思,要更大的鸟儿羽毛才行。”比如大鹅、大雁之类的。
“龙鸟的可以吗?”阿昭眨巴着大眼睛问。龙鸟就是老鹰。族里没有大鹅,却是有老鹰的——捕猎时用来侦查。
贺兰定:“阿拉爷爷会哭的。”阿拉老头子是族里的养鹰人,对鹰比自家孙子还宝贝。
“去找你们虎头叔,让他们给你想想办法。”贺兰定将困难丢出去。
又叮嘱,“找到合适的大羽毛后,可以把羽毛管子在热沙子里烫一烫。”如此可以烘干羽毛翎管里的水分,增强翎管硬度,书写更加方便。
将两人打发走,贺兰定调整了一下思绪,计划起“怀朔羊毛产业大联盟”的事情来。
贺兰定想象了一下开春后的情景:许多商家涌进怀朔镇收购羊毛毡毯,问贺兰部落,八十钱一片;问斛律部落,七十钱一片。
不等交易,杂胡部落又冒出来,挥舞着毛毡大喊:买我的!只要五十钱!
怀朔镇各部落之间倘若不能拧成一股绳,不能同心对外,恶性竞争之下只会让旁出来的商家们赚个盆满钵满。
因此,贺兰定琢磨着号召各部落联合一心,组成“怀朔羊毛产业大联盟”,统一定价,有钱大家一起赚。
只是,自己如今的号召力足够了吗?
正挠头苦思,外头有人来报,说是大将军府送来了贺仪。
“不年不节的送得个什么?”贺兰定满心疑惑。
“小少爷连自己的生辰都忘啦!”押送贺仪的是将军府的一个管事。
自从乌丸灭族,将军府的下人们对贺兰定就变了称呼,从“贺兰首领”变成了“小少爷”,亲近之意不言而喻。
“生辰?!”贺兰定还真忘了这事儿,脱口问道,“是哪天啊?”
众人闻言皆是大笑,只道贺兰定贵人多忘事。
“正月二十九。”管事提醒,“不知小少爷准备怎么操办呢?”
贺兰定还真不知道怎么操办,活了两辈子还是头一回过生日,没经验啊!
“我想想。”贺兰定对管事道,“等有了章程就去禀告阿翁和舅舅。”
管事又送上一本厚厚的册子,笑眯眯道,“这是将军特特嘱咐要送给您的。”
竟然是一本《氏族谱》!
贺兰定如今只经营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于天下局势全然无知,只知道北魏会完蛋,南梁也早晚要完蛋。
而有了这本《氏族谱》,让贺兰定对于朝堂各方势力、地方高门大姓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
过江为“侨姓”,有“王、谢、袁、萧”;东南为“吴姓”,“朱、张、顾、陆”为大;山东“郡姓”,“崔、卢、郑、李”的地盘。
除了士族大姓的地域分布,各家子弟的出仕任职经历等等都有记述。
捧着厚厚的《氏族谱》,贺兰定一瞬间有些恍惚——自己,真的要踏进这场乱局吗?
贺兰定还没有走出“新手村”的勇气,他挑灯将《氏族谱》看了又看,越看越心惊。面对盘根错节的士族大家,自己渺小如沧海一粟。
翌日,贺兰定将《氏族谱》放进了书柜——世界很大,自己还是先深耕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吧。
“郎主。”阿塔娜领着阿季前来汇报工作。
库姆被调配去学习食肆的管理,豆油研制小组就剩下阿塔娜和阿季,以及一个编外人员:阿季四岁的小女儿阿禾。
“新的压榨机出油更多,一斤豆能出一两六的豆油。”出油率接近10%。
阿塔娜将两人的实验结果细细道来,“炒豆子比蒸豆子的出油多,但是炒豆子不容易控制火候,容易炒糊了。”
两人通过多次实验后得出了一个建议方案:先把豆子蒸熟,再晒干压碎。
“榨油前可以把碎豆子稍微炒制加热一些,出油率更高。”
贺兰定对于实验结果很满意,问两个人有没有想要的奖赏。
阿塔娜和阿季对视一眼,齐齐摇头,眼下的日子已然是过去想都不敢想的好日子了,实在想不到还有什么想要的东西。
贺兰定便一个人奖励了五百铢钱,又问,“以后的打算呢?是回小食摊,还是想做些别的?”
阿塔娜表示自己想回厨房,继续照应贺兰定的饮居起食。
贺兰定笑道,“我着实是离不了阿塔娜嬷嬷的。”
阿季心脏砰砰直跳,一来是为了刚刚的五百铢奖励,更为了自己接下来的话。
她咽了口水,紧张磕巴地将自己的想法道来,“我....我....我想去羊毛工坊.....我会纺织,还会刺绣!”
人心总是不足的。在没有为贺兰部落做工之前,阿季觉得每日天不亮领着小女儿起床做工没什么辛苦的,毕竟每天除了工钱,还管饭。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呢!
可是,好事见多后。阿季想要的便更多了。自己难道要做一辈子的豆腐?然后让闺女跟着自己也做一辈子的豆腐?
人往高处走,水往地处流。阿季想带着闺女过上更好的日子。
阿季的手指拧成了麻花。屋子里安静极了,她能听到自己的“砰砰砰”的心跳声,像打鼓似的。
“可以。”天籁之音响起。
贺兰定看着紧张无比的妇女,她也不是贺兰族人,可是她有个小闺女,是她的牵挂。人一旦有了牵挂,行事间便多了一份顾虑和细致。
“我记得你当初说自己会织布,去羊毛工坊正适合。”贺兰定想起黄道婆改良纺织机的故事,鼓励道,“好好干,多琢磨琢磨怎么纺出更细的纱线,织出更加柔软的羊毛布。”
“哎!”阿季欢喜地高声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