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快穿](63)
“啊、啊……哦哦哦。”宋大志回过神,发觉自己竟然看一个男人看呆了,不免有些羞赧。
他搓了搓手:“沈老师,外面那些东西是你不要的吗?”
第50章 明珠蒙尘不掩其芒(2)
沈明欢都忘了门外还有一堆等待他处理的垃圾, 他点了点头,合上书,起身准备收拾。
“沈老师, 你要是不要的话,能不能给我啊?”宋大志又搓了搓手,不好意思地说。
脏是脏了点, 但都是完好的, 尤其这被子, 看起来可比他们家盖的还要新还要保暖呢。
沈明欢正在发愁这些东西要扔去哪, 宋大志的话简直正中下怀,他颔首道:“随意。”
虽然这话文绉绉的,宋大志还是听懂了。
村里人不这么说话,他们都是扯着嗓子喊:“啥?要就拿呗!”
宋大志默默在心里学着沈明欢念了一句“随意”。
他想这可真是神奇, 明明只有短短两个字, 但是就是好听得不像话。
沈明欢见他愣着不动, 奇怪地问道:“可还有事?”
“没事没事。”宋大志连连摆手, 他憨厚一笑, 正要先将被子抱起来,忽然注意到沈明欢空空荡荡的床, “沈老师,那你怎么办?”
“我再买就是。”沈明欢不以为意地说。
“你要去城里买吗?可是今天也来不及了啊, 咱们村离城远,来回要走六个小时呢。”宋大志挠了挠头, 看了看沈明欢的身板, 笑呵呵地补充:“沈老师你的话,估计得走一天。”
沈老师也呵呵一笑。
宋大志听到自己的笑话居然把沈明欢逗笑了,顿时笑得更大声了。
“我记得是有车的?”原主刚来不久的时候, 村长问他要不要进城,当时就是坐着驴车过去的。
不过沈明欢发现原主的记忆里,那次车上只有老人、妇女和小孩,难道这是一种规定?而因为他是新来的老师,所以村长为他破了例?
宋有志理所当然地说:“当然不是每天都有,王麻子一个月就来咱们村口一次。”
村里的人节俭惯了,宁肯自己早点出门走几个小时的路,也不舍得花一点小钱解放自己的双足,只有体力不支的老弱病残才会花钱坐车。
宋大志掰着手指头算了半天,“沈老师,你要是真想去的话,再过天就可以了,记得要早上五点到村口等着,王麻子不等人的。这个月村里忙着收麦子,村长应该不会组织。”
沈·老弱病残·明欢微微一笑:“多谢告知。”
“不用谢不用谢,”宋大志有些脸红,幸好晒得够黑,看不太出来。他犹豫地看了一眼地上的杂物,期期艾艾道:“那这被子,你还是先留着吧。”
沈明欢摇摇头,“不必了,你若是不要,我还得找地方扔。”
“那我要!”宋大志小鸡啄米式点头。
宋大志将地上的东西抱起,他觉得占了沈明欢的便宜,故而很想做些什么报答。他东张西望了一会儿:“诶,沈老师,你缸里的水空了呀,一会儿我给你装满。你可别拒绝,你看你瘦得就和我家那鸡崽儿似的,可挑不动水。”
宋大志笑得一脸豪爽,沈明欢从未被人觉得弱,但他不得不承认,原主这身体真是虚得过分。
他叹了口气,也很不习惯这么弱唧唧的自己,“那就麻烦你了。”
“不麻烦,我家那兔崽子没给沈老师添乱吧?他要是不懂事,老师你尽管揍,有才他从小就皮实,揍不坏的。”
宋有才,时年九岁,主角最忠实的战友兼伙伴,两人之后会走出大山,走上更广阔的知识殿堂。
将热爱与真心献给国家,把岁月和追寻留给科学,叩问宇宙的真理,推动时代的进步。
这是一个科技兴国的故事,主角云帆出生在大山之中贫瘠的小农村里,从小和他的奶奶相依为命。十一岁那年,他因缘际会遇见了华国最顶尖的学者之一,顾文景顾教授。
顾教授惊讶于他的聪慧,迫不及待地将其收为学生,对他倾囊相授。
经师难遇,人师更难遇。主角得遇名师,过人的天赋完全显示出来,立刻成为国家重点保护对象。
云帆没有辜负这份期待,他就像一块海绵,每一日都在汲取新的知识。
在这个过程中,他也遇到过质疑,受到过嘲讽,也经历过学习的打击,迷茫过、委屈过、也在长夜痛哭过。
但这毕竟是一部爽文,打不倒主角的终将使他更强大。
之后主角云帆用短短十年时间就超过了他的恩师,他的成长让所有人为之惊叹,国家对其的重视也一再提升。
再之后,就是主角团不断搞发明的过程。
他们用一项又一项的科研成果填补了华国科技方面的空白,让华国的科技水平超越了其他国家,位于世界前列。
等到结局时,华国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在国际上的地位毋庸置疑、不容侵犯,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敢站到华国的对立面,敢忽视华国的声音。
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万国来朝!
系统这才想起还有任务这回事。
它方才忙着担心沈明欢、心疼沈明欢以及和沈明欢一起努力研究怎么活下去。
——虽然也没帮上什么忙,但是心意到了。
系统说:[宿主,这个世界的偏移出现在顾文景上,他不来这里了,主角没办法遇见他,就不能成为这个时代最伟大的科学家。]
系统美滋滋:[宿主只要让主角见到顾文景,剩下的剧情,主角自己就会走,比上个世界容易多了。]
沈明欢不置可否。
*
宋大志抱着一堆“贵重物品”,本来应该开心的,但或许是刚才所见的画面太过惊艳,无端的让这份欣悦减少了许多。
他鬼鬼祟祟地四下张望,见周围无人,这才小声地咳了两声,清了清嗓子,回想着沈明欢说话时的语调和停顿,努力做出严肃的神色,一本正经地说道:“随意。”
王桂花正把晚饭摆到院子里的小桌上,听到了篱笆门“吱呀”一声打开的声音,她边说边转身:“回来啦?赶紧洗手……啊,宋大志!你去哪里做贼了?”
“不是不是,花儿啊,你听我说。”宋大志急忙把手中的东西放下,要去哄他的媳妇,“这些是沈老师他……”
“什么?我爹当贼了?”宋有才从屋子怪叫着跑出来,满脸鄙视:“爹,你怎么能偷东西呢?咱们家虽然钱不多,但养你还是可以的,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你偷东西就算了,还偷到村里人头上来了。”
他控诉道:“这样让我怎么在班上同学面前抬头啊?”
这话说的,仿佛他才是爹,宋大志是他儿子一样。
宋大志抄起墙边的棍子:“好你个兔崽子,别跑,给我站住。”
宋有才溜到王桂花身后,拽着她的衣角:“娘,你看爹……”
“宋大志!”王桂花护着儿子,大吼一声,“你今天要是不给我说清楚,你就别吃饭了!”
“花儿啊,你别听这兔崽子胡说,我没偷,这是沈老师不要了送给咱们家的。”宋大志努力解释,从他以为沈明欢家里遭贼开始,将整个过程完整地描述了一遍,尤其强调他的推辞和沈明欢的坚定。
“这样啊……”王桂花犹豫地看着地上虽然脏了点但还是很新的棉被,纠结了片刻,拍板道:“我再去炒两个菜,有才,你去请沈老师来家里吃饭,大志,你先去帮沈老师挑水,咱不能占人家这么多的便宜。”
宋有才“啊”了一声,神情有些不愿。
王桂花瞪了他一眼:“啊什么啊,快去。”
宋大志舞了舞手中的棍子,“你小子要是敢惹沈老师生气,老子真的抽你。”
一向疼爱宋有才的王桂花听到都没说话,显然也十分认同。
沈明欢和村里人的关系不算熟稔,他生得白净,说话斯斯文文,偶尔还会蹦出几个他们听不懂的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