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快穿](62)
按理来说, 原主不该是在这里,他应该在宽敞明亮的校园里学习,亦或是在窗明几净的实验室里报效祖国。
一年以前, 国家号召知识分子到山上去、到农村去,在那些地方建设学校,为那里的孩子们开展基础教育。
这个国家的人对于国家有着超乎寻常的信任,国家刚一号召,一大批高中生和初中生就嗷嗷着去了,哪怕他们也知道偏僻山村里的生活条件并不好。
大学生没有去,就算想去也会被周围人劝下来。
不是没有牺牲精神,是因为所有人、包括他们自己都知道,他们能为国家做的,远远不止于此。
原主的父母都是军人,在他考上大学那年双双战死。
江黎与他们是多年好友,也从小看着原主长大,哪怕这时“沈明欢”已经成年,他也担心这个骤然失去双亲的孩子。
为了更好地庇佑与培养原主,江黎收了他为做学生。
原主只能算一个普通的天才,比一般人要聪明一点,要不然也不能从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中脱颖而出考上大学。
但与同师门的天之骄子们比起来,就愚钝得有些突出了。
在这种环境中,原主很难不自卑,他迫切地想要做出一些成果来证明自己。然而对于科研工作者而言,急躁是大忌,他们要能耐得住寂寞,受得住无数次的失败,要能从无望中找到希望。
江黎发现了原主的心态不对,他曾经多次开解原主,但是显然效果不大。
江黎是个好老师,他有心要磨一磨原主的性子,于是劝说他到农村去做一年老师。
原主也是个好学生,他对老师十分尊敬,江黎这一劝,他就去了。
——即使他把这当做是一种放弃。
沈明欢看得有些头疼。
[不是啊宿主,你是真的在头疼。]系统解释:[宿醉醒来就是这样的,宿主你可以喝点……醒酒汤……]
系统的声音越来越小,心虚极了,它扫描了一下周围,莫说醒酒汤,连一壶可以喝的水都找不出来。
沈明欢确实能嗅到房间门里混杂的刺鼻气息,他皱了皱眉,震惊道:[这也能叫酒?“沈明欢”怎么回事,喜欢喝这个?]
他满脸“真给沈明欢这个名字丢脸”的嫌弃。
他从床上下来,艰难地在一堆书之间门找了个落脚的位置,回头看到床上那块泛着黑黄色的“被子”,顿时更嫌弃了。
沈明欢先将房间门内的窗帘全部拉开,门窗都敞开,千丝万缕的光奔涌着填满了房间门。
然后他拎着那块“被子”丢到了门口,打算过会儿连同收拾出来的杂物一起处理掉。
是的,他预备在家里来一场大扫除。
系统看着它的宿主麻利地将书籍摆放整齐,又不知从哪找出一块布,将能擦洗的地方上上下下全部擦了一遍,只觉得程序一阵一阵地紊乱,[宿、宿主,你怎么会做这种事?]
只要稍微联想这人从前的地位,这画面便显得极度违和。它的宿主曾经吃饭时都有美人恨不得亲自喂他,连洗手的水都控制在舒适的温度。
他想要什么,只需动动嘴就好,会有人双手捧着递给他。
沈明欢不满地说:[小九,不要怀疑我的能力,这些事情一看就知道怎么做。]
[可是……]会做、想做和必须做,都是不一样的概念啊。
系统莫名其妙有些难受,它想到上个世界,因为担忧沈明欢死后无人照顾甘愿殉葬的沈安,他要是看到如今这个画面,岂非要再把自己哭死一次?
系统信誓旦旦地跟他保证:[宿主,之后我会给你选个好身份的!]
沈明欢“嗯嗯啊啊”地敷衍它,然后突然停下脚步,凝神感受了一下,[小九,原主喝的酒里有毒吗?我怎么觉得胃有点痛呢?]
[啊?毒!]系统吓了一跳,很快反应过来:[宿主,可能是饿的。]
[饿?]
一人一系统在意识空间门里面面相觑。
好消息是“沈明欢”有钱,他的父母给他留下了一笔足够他下半辈子吃喝不愁的财富,因此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沈明欢”家里还有一袋米。
坏消息是家里只有一袋米,且他和原主都不会做饭。
或许是因为每天都要用的缘故,家里的锅碗瓢盆还算干净,沈明欢按照原主的记忆将米淘净,直接倒进锅里,再倒了一瓢水,生火……
一番手忙脚乱之后,沈明欢看着眼前那碗夹生的粥陷入沉思。
[宿主,要不我们再试一次?这次多煮一段时间门?]系统给他出主意。
沈明欢摇了摇头,将这碗粥喝完。
天知道为什么煮饭比剑法还难!
万万没想到,他来到这里的第一个难题,居然是活下去。
沈明欢回想起原主过去煮的粥不是半生不熟就是糊了,确认地点了点头,一定是原主的煮粥方法出了错,不可能是他的问题。
他,沈明欢,无所不能!
感受到胃部的痉挛好了一些,沈明欢坐在唯一的一张椅子上,托着下巴思考。
“数学、物理、化学……”沈明欢喃喃自语。
系统赶紧表态:[宿主别担心,我知道这很难,但是我们这次的任务……]
沈明欢兴奋道:“好有趣啊!”
“小九,你早说能看到这些知识,我早就跟你走了,这就是科技的魅力吗?感受到了,确实让人无法抵挡。”
系统把“不用学”三个字咽下,纠结了片刻,也开心地说:[宿主喜欢就好。]
它在小本本上认真记下“如果宿主不配合做任务,可以用数学诱惑他”,预备下次回去就发到它们内部论坛里,指导刚出茅庐没有经验的新系统。
它可真是个好前辈!
*
“沈明欢”来这个村子已经有一个月了,他自认无法在科技上给自己的国家更多帮助,便对这些学生格外用心。
这段时间门正是农忙时候,学生们也算是家中半个劳动力,“沈明欢”给他们放了假。也正因为知道未来一段时间门都没事情,他才这么放心地大醉一场。
夕阳西下,宋大志拖着疲惫的脚步从田里返家。
今年地里的收成不好,来年怕是只能勒紧裤腰带过活了,希望明年老天赏脸,后年能过一个富足年……
村里会看天气的老人说过几天可能会有大暴雨,得在这之前把地里的麦子收干净才行,唉,这粮食比人精贵多了,可不能泡水……
宋大志正东一块西一块地想着,余光瞥见从城里来的那位沈老师家门前堆了许多杂物,棉被、搪瓷杯、酒瓶子、衣服……
都是好东西啊,宋大志想到这突然吓了一跳,他抬头仔细看去,果然看见房门敞开着。
宋大志浑身的疲乏一扫而空,他撸起袖子,气势汹汹地拔腿冲向前去。
何方来的小贼!居然敢偷到他们村来。而且现在天都还没黑,简直明目张胆,欺人太甚!
当然,以宋有志的文化水平是想不到以上几个四字成语的,他气愤地跳过“沈明欢”家门前围的篱笆,摆出凶狠的姿势冲到门口:“小贼,你……沈老师?”
沈明欢周围满是高高摞起的书籍,沈明欢侧身坐在中央,只能露出半个身子。
他穿着时下很常见的衣着款式,因为刚才的劳动还染了灰,灰黑色的痕迹错落地撒在衣衫上,偏偏有种独特的美感。
像是有人拿着墨笔随手挥洒,墨点晕染了白色纸卷,便成了一副独一无二的水墨画。
宋大志愣愣地看着,他觉得再没有人能把这么普通的衣服穿得这么好看了。而当沈明欢低眉垂首,手指不疾不徐地翻动书页,更是有种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飘然仙气。
“神仙……”宋大志不由得喃喃出声,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更找不出词汇描述眼前画面,可人类对于美的追寻是一种刻入骨髓的本能。
认识美好本身,是不需要门槛的。
沈明欢微微转头看向宋大志,他神情平静,目光犹带着浅淡的喜意,这一丝欣喜为他的清冷孤高添了一份人间门烟火,看上去温和极了:“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