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快穿](128)
良久,眼前才慢悠悠弹出一堆打了马赛克的辱骂。
莫鸿雪并非是天生的S级战士,他初判定天赋时只是A级,是几年来战场厮杀、冲锋陷阵让他升到了S级。
而在他之前,联盟曾有幸出现一位初初觉醒就是SS级的绝世天才。
联盟如获至宝,把他视为消灭虫族女王、彻底结束战争的神兵利器,倾尽资源培养,予取予求。
唐朝晏是个孤儿,却是在所有人类的目光和关爱下长大的。
而他也没辜负这份期待,不仅自己能打,还展露了极为不俗的军事领导才能,一度带着大军打到了虫族巢穴。
联盟共有四位指挥官,各自镇守一方,直接听从联盟调派,无上下职级之分。是在唐朝晏出现之后,才多了一个首席指挥官的职位。
就连“元帅”这个已经淹没在时光洪流里的旧官职,也被人们从历史中挖出来用以亲切代指他。
此等殊荣,联盟成立以来还是第一次。
全体人类对着这个自己看着长大的英雄有着超乎寻常的敬和爱,估计就算他和联盟首脑发生冲突,人们都会护短地维护他。
人类从来都是一种很双标的生物。
所以以唐朝晏当年的声望,哪怕是做了错事,放在别人身上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罪无可恕,对于他想必也只会宽容地觉得是心有苦衷。
可偏偏这人犯下了绝无可能饶恕的大罪——叛国。
在最终决战的战场上,众目睽睽之下,五十万大军浴血奋战,前方即是虫族巢穴。
上百个高清摄像头无延时向全人类直播,即将见证联盟又一次获得胜利,彻底消灭威胁了他们三个世纪的虫族。
众人差点就要准备欢呼了。
然而唐朝晏叛变了。
他在战场上调转方向,对着自己的同胞挥起了屠刀。
精心培养的SS级战士,赋予至高权利的指挥官,转眼居然成为了敌人的利刃,所有人猝不及防。
联盟败退,勉强夺回边境,唐朝晏身死。
这一战后,联盟损失惨重,身为叛徒的唐朝晏也被钉在了耻辱架上。
昔年他们叫他“元帅”,夹杂着满满的信任与爱戴,如今沈明欢在星网上搜索,只能看到一片不堪入目的侮辱和咒骂。
没有人知道唐朝晏背叛的原因,明明出征前他还在星网上和大家打招呼,意气风发地说定会凯旋。
可是他背叛得那样决绝,义无反顾地投入虫族的阵营,连他刚出世两个月的幼子都不管不顾。
以联盟如今的文明程度,不至于迁怒一个一无所知的婴儿,如今的法律也没有连坐、株连之类的说法。
可就像他们忍不住把偏爱给予当初的唐朝晏一样,如今也不可自拔地恨上了他的家属,刹时间门民怨沸腾,必须要联盟给出交代。
彼时唐朝晏出征在外,他与莫鸿雪交好,妻子邵琨璃与邵琨瑶是亲姐妹,于是带着儿子暂住在莫家。
唐朝晏的儿子与原主出生日期只相差一天,小婴儿相貌都相似,又被保护得很好,外人没有见过。
为了保护唐朝晏唯一的血脉,莫鸿雪将两个孩子调换,对外宣称原主才是“元帅”之子,甚至瞒天过海地更改了基因检测结果,彻底了坐实原主的身份。
对此,两位母亲虽有些挣扎不愿,但都是默许的。
联盟内有人发起了万人血书运动,要求处死唐朝晏的妻儿,众议员为此商讨了许久。
为了平息群众怒气,也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他们决定剥夺邵琨璃和小婴儿的联盟公民身份,将一人放逐出境。
境外有虫族,有流浪的星际海盗,没有联盟军队的庇护,他们随时有可能遇到危险,这种处置几乎算得上另一种层面上的“处死”。
原主被邵琨璃抱着登上了驱逐星舰,而在这之前,他们已经在牢内被关了两个月。
能活着便是不幸中的万幸。本来,莫鸿雪已经做好了安排,有莫家的保护,两人即使到了贫瘠的境外星也能生存下去。
待到风头稍过,他便为他们设计一场假死脱身,再找个理由收养原主。
到那时,邵琨璃或许只能隐姓埋名,但原主换个身份,依然是风风光光的莫家少爷。
可惜或许唐朝晏真是罪孽深重,以至于报应到他的妻儿身上,驱逐舰竟然遇上了概率极微小的时空乱流。
驾驶星舰的军人紧急避险,乘坐机甲逃生,邵琨璃与婴儿无人在乎。
消息传回联盟,还有人拍手叫好,说这是因果轮回报应不爽。
时空乱流可以将一切撕成碎片,即使是最坚硬的星舰也无法抵挡,这是联盟人人皆知的常识。
所有人都以为他们死了,莫鸿雪和邵琨瑶也不例外。
可实际上那场乱流持续的时间门很短。
在那段不长的光阴里,邵琨璃拼了命在保护怀里的婴儿。
A级的女战士在极强烈的信念下升上了S级,又像是献祭般地透支了所有的精神。
邵琨璃堙没在乱流之中,尸骨无存。
原主活了下来。
婴儿随着濒临破碎的星舰主舱掉落至九等星,被拾荒的老人捡了回去。
九等星虽然穷困到被称为垃圾星,但至少还在联盟的范围内,再远处就是镇守此方的青龙军团。
军人的身躯构筑了一堵墙,他们的身后是联盟为所有公民划下的保护圈。
圈内的生活再悲惨、潦倒、落魄,月亮升起时都可以放心闭上眼睛安睡。
墙不破,外族就无法靠近一步,伤不了人类半分。
沈明欢满脸问号,百思不得其解,[莫鸿雪欠唐朝晏人情,为什么不牺牲自己?拿别人的的命慷慨?]
系统愣住,它想了想:[可能是因为年龄对不上?而且宿主你不是别人啊,你是他儿子,这种行为在人类之中很伟大的。]
[你才是他儿子。]沈明欢嫌弃。
第97章 亡羊补牢为时已晚(2)
这雨看起来一时半会没有要停的样子, 沈明欢拎起背包走出铁皮屋。
他对这个住所十分嫌弃。
把原主捡回来的老人在他四岁时撒手人寰,除了一个名字和两管最普通的营养液,什么也没留下。
“沈明欢”被送到垃圾星上的孤儿院, 拥有了他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光脑, 直到现在,这个光脑还戴在他的手腕上。
在科技发展如此快速的如今,光脑几乎每隔两三年便要更新迭代一回。作为必需品,光脑的价格其实不会太贵, 即使手上的没坏, 人们也会更倾向换一个新的,毕竟每一代都代表着功能上有了巨大提升。
只是垃圾星上的人显然没办法这么豪横,更何况原主格外穷。
孤儿院也穷, 地方还小,养不起太多孩子。
“沈明欢”在十四岁那年搬出了孤儿院,小小的少年有着大人难以理解的自尊心,他自认已是院里最年长的那批孩子, 实在没道理还赖在里面白吃白喝。
联盟法律规定一十岁才算成年,可对于有些人来说, 从来就没有慢慢长大的资格。
拾荒的老人居无定所, 是捡回原主之后花了两天时间用铁皮堆了一个可以容身的空间,早就在时光的冲刷下化作废墟。
沈明欢搬出来后,在原来的位置,按照模糊记忆里残存的影子, 重新造了一座“铁皮屋”。
他当时还太小, 用尽全力也只能做到如此。
如今原主十六岁了,铁皮屋子守护了他两年,终究也敌不过光阴。
沈明欢提着背包, 渐行渐远。
漫天细细密密的雨幕将他的脚步遮掩,仿佛连同要那座蓝黑色的、矮小破旧的“房子”一同埋葬。
“明欢!沈明欢!”
滂沱大雨中传来呼喊声,来人的声音在雨声中朦朦胧胧听不真切,随着距离靠近越来越清晰。
“下这么大雨你怎么连伞都不打?”来人还穿着单薄的睡衣,也没有打伞,似乎是看到他之后便急急冲入雨中,忙乱下连雨具都顾不上拿。
沈明欢转身看了他一眼,慢吞吞地道:“哦,是你呀,商驰。”
“诶,别寒暄了。”商驰抓住他的手腕,“先跟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