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打脸狂魔 下(125)
“别担心,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兽神会保佑你。”艾迪把腥臭无比的神血均匀涂抹在坤皮肉翻卷的伤口上。
不知怎的,坤竟然想起了多年以前小鹌鹑对他的告诫。但那些危言耸听的话只在他脑海中闪了一下就被坚定的信仰取代。
艾迪坚持每天给他换一次“新鲜”的神血,木屋里到处都是腐烂的臭味。坤渐渐觉得不对劲,他开始发烧,浑身无力,原本鲜红的伤口变成黑色,并流出黄色的脓血。更糟糕的是,伤口扩大了,吞噬他的皮肤和肌肉,将它们化成血水,森森白骨裸露出来,有蛆虫在里面蠕动。
剧烈的疼痛令坤生不如死,他发现自己在慢慢腐烂,小鹌鹑的告诫一遍又一遍浮现脑海,令他肝胆欲裂。
“这东西有毒,不能敷在伤口上。”
“不管你信不信,我是在救你。这种血泥不是神物,而是污物,涂抹在伤口上会导致伤口发炎,然后死掉。”
“知道什么叫发炎吗?就是红色的肉变成黄色的脓,一点一点溶解扩散,直至你腿上的肉全烂光,只剩下白骨。到那个时候,唯一能救你的办法便是把腐烂的部分锯掉。但还有更可怕的情况发生,那就是锯掉也无法阻止脓血的扩散,你整个人都会慢慢腐烂成白骨,直至受尽痛苦死去。”
曾经嗤之以鼻的胡言乱语,现在却像预言一般成为现实。坤张开嘴,绝望地嘶吼起来。他错了,直到此时此刻,他才知道自己错得多么离谱。原来真是小鹌鹑救了自己,他救了自己!他说过的每一句话,从来未曾出错过,事实早就证明了不是吗?
不不不,我不能死!我不想死!狂乱过后,坤扭头大喊:“艾迪,艾迪你在哪里?送我去东部森林,我要找小鹌鹑,我要去找他!”许多族人听见吼声聚拢过来,听见这番话,用讥讽的目光朝面无人色的艾迪看去。斗了那么久,终究还是输给了小鹌鹑,真是大快人心。
“你在胡说什么,给我躺下!”艾迪将挣扎中的坤摁回去,咬牙道,“看看,把神血都弄掉了!这可是对兽神的亵渎!”他端起碗,重新涂了一层污血。
“不,这有毒!不要涂这些!你会害死我!你害了我一次还不够吗?滚,你给我滚出去!”坤打翻木碗,躺在床上喘着粗气。他已经没有独自离开部落的能力。
艾迪不堪受辱,推门跑远。
看见部落的第二勇士走进来,坤虚弱开口:“我不行了,把我扔掉吧,扔在东部森林的边缘。”他现在只能寄希望于小鹌鹑还如往昔那般善良,会念着曾经朝夕相处的情谊把他带回去治疗。他是对的,他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他早应该相信他。
第二勇士求之不得,立即派人把他抬出去扔掉。当艾迪得到消息时,他已经不再是首领的伴侣,而是一个弃妇,一个无论如何也生不下健康幼崽的弃妇。没有哪只雄性想要他,雌性更是羞于与他为伍,生怕沾上晦气。
祖巫早已年老,不日就要卸任,本打算把职位传给儿子,新任首领却坚决反对,让自己的弟弟顶替上去。父子俩没了依靠,只能靠啃食野果过活,没多久便相继饿死。
大规模兽潮爆发的当天,小鹌鹑终于研制出能让返祖兽化形的药丸,这也是白及时把大家叫回去的原因,否则各大部落的伤亡还要惨重。
周允晟和赵玄远远凝视被众兽围在中间的小鹌鹑,摆手道:“他已经长大了,我们也该走了。回去准备准备。”
赵玄点头答应,回到木屋收拾行李。要带走的东西不多,全是一些土特产,咸鱼干、腊肉、龙肉干、野果野菜用鱼皮包好后收入空间戒指。两人又待了几天,确定药丸是否有效。白首先化人,白色的头发,绿色的竖瞳,长相极为英俊,把小鹌鹑迷得晕头转向。
周允晟本还打算帮白庆祝庆祝,爬上树屋,听见里面激烈的“啪啪”声,摇头离开了。
“他们没空?”虽是问话,赵玄的表情却极为笃定,将爱侣捞起来放在肩头,朝既定的坐标走去。十二个小时后军部会来接他们。
两人刚走出东部森林,便发现浑身溃烂的坤躺在草丛里。他非常虚弱,但强烈的求生欲促使他不停呼救:“小鹌鹑,你在哪儿?求你救救我!我错了,我错了……”
“哟,好久不见。”周允晟笑着招手。
坤浑浊的眼睛放射出亮光,正欲张口,赵玄已经大步离开,只留下一个渐去渐远的背影。坤剧烈咳嗽起来,眼泪不受控制地往下流。
不多时,几只苍狼循着气味围拢,在他身上嗅了嗅,冷漠地凝视许久,最终慢慢散去。
当小鹌鹑发现男神和金毛狮子不见时,已过去三天。他走出部落,看见坤半腐烂的尸体,坚毅的脸庞并未流露任何悲色,淡淡说道:“挖个坑把他埋了吧。”
白长啸一声,让部落里的兽人前来处理。两人在森林里找寻了大半个月,终是一无所获,但他们坚信夫夫俩绝不会死,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因为他们而建立起来的部落从此以后叫作宣城,取“玄晟”的谐音,它逐渐成为兽人星球上最强大的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