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顶流男团当保姆后我爆红了(115)
弹幕也叽叽喳喳地说。
【500确实少了,那些店里的东西都死贵死贵的。】
【一只好一点的防晒霜都要大几百了。】
【去的时候是富婆,回来的时候变负婆。】
【实锤了,确实是求生综艺。】
【我知道为什么导演要收他们手机了,怕他们用自己的钱买是吧,真鸡贼。】
谢闻时听到行李箱被没收了,简直想哭:“那我岂不是白收拾那么多东西了。”
边桥倒是接受良好:“要去哪儿买?”
谢闻时挠头:“我们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啊。”
【小谢又用了两个成语,值得鼓励!】
应黎接过沈尧手里的任务卡仔细翻看了一,还真让他发现了点端倪:“后面是张地图。”
所有人都围过来看。
沈尧指着两处相隔不远的地点说:“这儿有个商场,这边还有购物中心。”
宋即墨抱着手臂说:“商场和购物中心里的东西不便宜,我们只有五百,加起来也才三千。”
沈尧指的那两个地方都位于海城的CBD,喝杯咖啡都得上百,三千块可能连一件T恤都买不到。
沈尧挠了挠头,也有些面露难色:“那再找找有没有商业街步行街什么的。”
任务卡就巴掌大一点,地图的比例尺比较小,显示的地物名称都很简略,像小一点的街道根本没有标注。
应黎微眯着眼睛,聚精会神地在地图上搜寻,忽地眼睛一亮说:“集市呢?”
宋即墨看向他:“集市?”
他看得很认真,微咸的海风拂起他半边额发,露出一双比碧海蓝天还要澄澈的眼睛,干净又清爽,看得让人心动。
“嗯,海城集市。”应黎把目光从地图上收回来,有理有据地分析说,“集市上应该有卖生活用品的吧,我们那边是这样的,衣服鞋子什么都卖,而且一般都是当地的人会逛,卖的应该不会太贵。”
集市的消费主力军是当地居民,做的也是长期生意,赚回头客,价格相对于商场和购物中心来说肯定要便宜很多。
宋即墨勾起唇角,朝他投去赞赏的视线:“很聪明。”
【小保姆一看就很有生活经验。】
【我作证,集市上的东西真的挺便宜的,而且质量也不差,要是不追求牌子,完全可以满足需求。】
【到底是谁说大学生清澈又愚蠢的,这不挺聪明吗?】
“咱们去看看?反正有一下午的时间。”沈尧问了一圈,没人反对。
谢闻时反应慢半拍地问:“集市是什么?”
沈尧:“你去了就知道了,咱们怎么去?”
这个集市离他们有十公里,天气炎热,走路过去够呛,节目组还算有点人性地给他们提供了一辆面包车,不过要他们自己开车。
沈尧自告奋勇当司机,摄影师坐副驾拍摄。
集市在老城区里,没有手机导航,几次差点走错路,一路问一路走,七拐八拐才找到地方。
海城集市是城区内最大的集市,周围一片全是那种八九十年代还没来得及改造的老房子,下午来逛集市的人不是很多,但商户都开着门,支起来的伞棚一眼望不到头。
从最近的这个大门进去是活禽区,笼子里关着待宰的鸡鸭鹅,血腥味和动物排泄的味道混合在一起,非常不好闻,浩浩荡荡的一行人无一例外都蹙着眉,连摄影师都捏着鼻子。
应黎对气味很敏感,呼吸都不敢太大口,忽然间,他感觉有人扯了下他的袖子。
边桥从口袋里拿出了个一次性口罩,说:“口罩,新的,没用过。”
应黎扭过头,发现边桥竟然没戴口罩,让他一个洁癖来这种地方简直就是非人的折磨,他觉得边桥应该比他更需要,于是摇了摇头说:“你戴吧,我不用。”
“好。”边桥就把口罩拆开戴上了。
他们继续往前走,恰好有个摊位的老板在杀鸡,手起刀落,流水线一般的动作,一只鸡就杀好了。
旁边还支了一口大锅,里面烧着开水,下一步准备给鸡拔毛。
谢闻时哪见过这种阵仗,老板杀鸡的时候他根本不敢看。
【这么血腥的场景竟然不打码,节目组越来越勇了。】
【感觉脖子一凉。】
【小鸡那么可爱,怎么可以杀小鸡!】
【楼上要黄焖鸡干锅鸡还是辣子鸡?】
【小谢应该没来过这种地方吧,呲牙咧嘴的好像被杀的是他一样,哈哈哈哈冒犯了。】
沈尧估计其他人都没来过,一个个都是从国外回来的,细皮嫩肉,娇生惯养,见人杀个鸡就吓成这样。
他眼神又瞥到应黎,走到他身边问道:“你不怕?”
应黎呼出一口气,说:“还行。”
他其实有点怕血腥的场景,会让他不由自主地联想到暴力和伤害,不过农村长大的孩子怕杀鸡不太说得过去吧。
突然间,谢闻时爆发出了一声尖叫,镜头里只见原本大家以为死透了的那只鸡悬着半个脖子飞起来了。
【我擦,灵异事件!】
【直播诈尸……】
【run run run!】
谢闻时吓得哇哇乱叫,那只鸡扑腾着朝他们飞过来应黎都吓了一跳,眼看着就要飞到他脚边,电光石火间就被一只手拽了起来,卡着脖子,似乎还发出了令人牙酸的咯咯声,扇了几下翅膀就彻底不动了。
【卧槽,队长反应好快。】
【队长不是走在最后面吗,一个闪现就问你牛不牛。】
【他肯定是怕那只鸡扑到谢闻时身上,我不管,我宣布我磕到了!】
【为了爱情徒手捏鸡!】
“不好意思啊各位,这鸡没死透就是这样。”老板大惊失色,丢下手里的活跑过来,十分抱歉地询问他们,“没弄吓到你们吧?”
虚惊一场,应黎说:“没有没有。”
谢闻时惊了:“脖子都断成这样了还没死透?”
宋即墨皱眉说:“鸟禽类动物神经都很敏感,有时候砍了头,脊椎神经还没断,肌肉受到刺激就会产生痉挛,也就是俗称的'诈尸'。”
谢闻时打了个激灵。
【金毛小谢默默表示以后再也不吃鸡了。】
把鸡还给老板,祁邪手上都是血。
“我有湿巾,擦一下。”应黎从书包里拿了张湿巾递给祁邪。
宋即墨瞥了眼说:“这么多血擦不干净,刚过来靠门那边有水龙头,去洗一下吧。”
祁邪就过去洗手。
摄像没跟过去,应黎犹豫了一下,对其他人说:“我给他拿点纸巾。”
因为手上的疤,祁邪这几天在镜头面前都戴着手套,这会儿要洗手取下来放在台子上了。
水龙头的水不是很大,淅淅沥沥地流着,鲜血染红了半边池水,祁邪淡然地搓着手指。
应黎看见他手背上大部分伤口都已经结痂了,心中升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小声问他:“痒不痒?”
祁邪脸上神情未变:“痒。”
应黎乌密的睫毛低垂,上下扇了扇,还是没忍住说:“结痂的时候是最痒的,痒也别去挠,会留疤的。”
祁邪的手指又长又细,骨节明晰,怎么看都好看,光是往镜头前一放就能让一堆粉丝舔屏幕,留疤了就可惜了。
祁邪说:“忍不住。”
“……想挠就挠,随便你。”
应黎看了他两眼,收回目光,余光却瞥见他袖口处沾了点血渍:“你袖子上也有,回去看看能不能用肥皂洗掉。”
祁邪问:“哪儿?”
“这儿。”这么大一块儿祁邪是看不见吗?应黎用手去指,还没碰到衣服,手指就被抓住了。
一直在太阳底下走着,祁邪额头出了点汗,背上的衣服也氲出深色痕迹,但他的手却是冰凉的,冷得刺骨,应黎打了个颤,好似全身的血液都被冻住了。
祁邪没转头看他,而是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手指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