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郎是个娇气包(138)
正是当龄少年郎,骑着马出去威风一阵,若是能早些看好个姑娘哥儿的,把家成了倒是也去了桩大事。
“我一会儿去阿祖的医馆,你结束了再过来寻我。”
桃榆一个人也没打算去闲逛了,这些些日子没见着他阿祖怪想他老人家的。
而且他也顺道可以把路上带回来的药材乱七八糟的东西拿去给他阿祖。
霍戍应声:“吃完面我送你过去。”
话毕,空了一碗面条的霍戍抬手又叫了一碗。
北域吃的是宽面条,吃得痛快;南边面条细如线丝,容易入味,霍戍吃着也别有一番滋味。
桃榆见此默默的将自己的面碗往霍戍身前推了一些。
他看着霍戍眨了眨眼睛:“我吃不下面了。”
霍戍垂眸看着才吃了几口的面条,道:“再吃两口。”
“想再吃个鲜肉芽菜包。”
霍戍看着眼巴巴的人,忍不住捏了一下他的脸。
未开口答不答应,人已经站了起来。
于是霍戍吃了两碗半的面,这才送咬着个包子的桃榆去了医馆。
出来时已是晴空郎朗,日头有些高了,霍戍想起一个人来。
他阔步朝着一个叫嘉堂瓷坊的地方走去。
第70章
嘉堂瓷坊比霍戍想象中要大不少。
闹市大街之上,一间独栋三层楼数的铺子,与之十里布行的规模,有过之而无不及之处。
他对瓷制器具并不精通,过去在北域见得不多,来了那边以后,倒是在日子稍稍宽裕些的人家里都能见着。
即使如此,他也不曾去瓷坊闲逛或是有什么因缘际会前去采买。
为此他并不知晓城中瓷坊的位置以及行情,只是出了医馆在正街上随意的找人问了一嘴路。
过路人听闻他问及嘉堂瓷坊神色有些意外,不过打量了他一眼后又觉得情理之中,倒是好说话的与他指了方向。
这朝见着烫金的乌木大招牌,霍戍便知为何路人是那番神色。
嘉堂瓷坊在城中位置优越,规模宏大,当是本地人都会晓得的。
霍戍倒是也没想到在金龙寺碰见的爱马商户竟然有此产业,当日他还浸在跟桃榆新婚燕尔一同逛庙会的情绪之中,旁人什么衣着打扮以及相貌都不太能引起他的注意。
不过有这么个人他还是有些印象,毕竟也是此人让他滋生了想要南北倒卖的心思。
霍戍敛回心神,跨步进了瓷坊。
而下时辰姑且还早,偌大的坊堂间客人并不多。
其间穿插着好几号伙计,有在整理柜台的,有在细心擦拭瓷物的。
懒洋洋之中,又带着几分忙碌。
霍戍扫了几眼商坊,即便他不如何喜爱这些瓷制器物,看着大堂中陈列的各色瓷具,或是雅致,或是富丽,倒真有一番精美意味。
既是门外汉也觉着有可赏性,文人墨客,钟鸣鼎食者喜爱却也不为过。
霍戍此般身姿体格走进瓷坊里来,与不起眼简直毫无瓜葛。
然则伙计却似是并不曾注意到人一般。
毕竟像霍戍这般衣着简朴,又高大魁梧之人,并不似是个理想的客人。
霍戍倒是并不介怀这些,不过他还是明显的感觉到如果身边是桃榆跟着的话,商铺里的伙计对他的反应必不会此般。
定然会热络许多,毕竟桃榆无论走到哪儿都会让人觉着他当是个千娇百宠长大的公子哥儿。
手头阔绰,又好说话。
霍戍想,好说话是真的,至于手头阔绰……把他的钱都拿走了以后确实也阔绰了。
“客官是想看买点什么,我们坊里用的赏玩的一应皆有。”
大商行里没冷客的道理,到底还是有个伙计上前来招呼:“要不然我领您逛逛?”
旁头的伙计自然而然的擦着桌子擦到了一块儿,大早上的有些闲散又有些百无聊赖。
团在一块儿瞧眼热闹,似乎是在猜测霍戍会提出什么无理而好笑的要求。
“我找陈普。”
霍戍淡淡道了一声。
诸人一怔,似乎也没料到霍戍是来找掌柜的,伙计见其一脸凶相,怕是来闹事的。
他话说的保守,不敢多言:“您可有我们掌柜的邀约?”
“我有事与他谈,你只道是在与不在。”
霍戍的语气是一贯的冷硬,伙计见此有些笃定了自己的猜测。
“这时辰还早,我们掌柜的没来铺子里。”
伙计客气而敷衍道:“您有什么事我代为转达,亦或是换个时间再来一趟。”
霍戍也未争辩,能见着人是好,见不着也无妨:“你与他说要不要马便是。如若有意,到黄济医馆传达一声。”
言罢,霍戍便自行离去。
伙计见着霍戍走的毫不拖泥带水,一时间又有些估摸不透他是不是来寻掌柜生事的了。
他犹豫了片刻,还是上了楼去。
三楼上堆放了不少货物,比之一二楼的考究,显得有些凌乱。
伙计敲了敲一间闭着的木,不过须臾,伙计一脸菜色从房间里出来,显然是被劈头盖脸的斥责了一番。
瓷坊的伙计见着他们掌柜的匆匆的出了门去。
霍戍走在大街上,太阳已经升空了,也开始发热。
街边上的小贩肉眼可见的比早时要多了许多,桃榆所说的售卖的那些吃食,在夹道上一一可寻见。
霍戍本是打算见了陈普,届时从同州的商人这边开一条口子,到时候不论是卖马还是别的,都要容易很多。
只是不想未能见到人。
他正谋着接下来怎么做,一边停在了一处冰饮摊旁,预备要给桃榆买一碗寒瓜桃碎带回医馆。
身后却先行有人唤住了他。
霍戍凝眸回头,见着一张微有些面熟的脸。
“在下嘉堂瓷坊陈普。”
男人自报了姓名。
虽只有过一面之缘,但是南边的人但凡与霍戍有过照面应当印象都较为深刻,毕竟他此番体格与面向,偌大的同州城也难找出第二个来。
“方才听到伙计来禀,听闻有马商前来,我一下子便想起了壮士。”
陈普一路跑着过来,常年养尊,体格不太强健,已经有些喘息。
不过追上了霍戍,还挺是高兴:“不知壮士可是舍得割爱了?”
霍戍自报了姓名,简而言之:“卖的不是我那匹。”
“前阵子去了北域一趟,带了些马回来,陈掌柜若有意,可前去观马。”
陈普闻言比霍戍要卖他的那匹马还要意外与喜悦,未多做片刻的思虑便径直道:
“我自是乐意之至,不知霍兄弟有多少马匹?”
“二三十匹。”
陈普更是喜出望外,庆幸于金龙寺时自报了家门,这朝真得了马源。
他有些急不可耐:“太好了!何时能看马!”
霍戍没想到陈普这么急切,不过能早些把马匹出手也好,毕竟养那么多马在家里纪扬宗不太安心。
那么爱出门溜弯子的人自从家里有了那么多马以后出门都少了,夜里也几番起床查看马匹数目,生怕遭了贼。
再者是先前储备的草料也不太多了。
于是他便给陈普一个有空今天就能看的答复,陈普回去带了两个得力的人手就要同他去看马。
霍戍便找跑腿去了一趟医馆,给桃榆捎个口信儿。
他中午不过去吃饭了,下午处理完了马的事情,到时候再来城里接他。
陈普料想到北域带回来的马匹不会差,但真当到纪家看见一条条油光水亮,眼睛明亮有神的马匹时,还是超出了他的预想。
这批马都不比霍戍那匹黑驹差,这匹看来好,那匹看来也好。
商户本就喜马,不光是为着需要运送货物,马匹耐力好,行速快。
秋天高气爽,马球骑射会一场接一场,若是坐骑马匹健硕精壮,自是面上有光之事。
同州竞豪奢,商户之间更是攀比。
于这些衣食富足的大商来说,显贵似乎也成了一项必须课程。
陈普看着马源,喜形于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