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华屋与旗袍美人(116)
见沈璁眉心微蹙,他也渐渐收起了方才眉眼中的笑意。
“沈璁,以前再难的日子,我都一个熬过来了。”他笃定道:“现在有你在我跟前,还有什么好怕的?”
“一定能扛过去的。”
“可是……”沈璁低头,正好看见自己胳膊上的疹疱,不由得担心道:“如果我真有什么——”
“呸呸呸!乌鸦嘴!!!”裴筱连忙打断道,伸手作势要捂沈璁的嘴,见对方扭了扭头,便又收了回去,“沈璁,你听着,我不准你有事——”
“你要真敢……”
刚才还笑得眉眼弯弯的人,转头就红了眼尾。
裴筱不是不担心,只是现在已经这么艰难了,他不想唉声叹气的,让沈璁更难受。
“你要真敢……敢有什么……我肯定……”他说着别过头去,不愿意让沈璁看到自己掉泪,“要陪着你……”
可能是病中的人容易脆弱,听着裴筱声音里尽量克制着的细碎哭腔,沈璁实在懊悔,自己为什么要想这么多,变得这么“矫情”。
他好想可以像以前那样,把人圈进怀里好好安慰,但看看自己胳膊上的疹疱,最后也只能作罢。
“水……”他尴尬地清了清嗓,第一次连岔开话题都生硬,“你不端给我……我怎么吃药啊……”
听出沈璁局促的声音里居然带着两分撒娇求饶的味道,裴筱“噗嗤”一声破涕为笑。
“少爷请用——”
他转身将那碗清水端给沈璁,还故意学着戏文话本里丫鬟的样子,对沈璁福了福身,逗得沈璁也忍俊不禁。
但就在对方仰头灌了一大口水,准备将那颗得来不易的药丸扔进嘴里时,他又觉得不对劲了。
“诶——”他连忙拉着沈璁的胳膊,将人拦了下来,“粥,你还没喝呢!”
“喜伯说过,西药伤胃,你都多久没吃东西了,不能直接吃药的。”
“咳咳——”等裴筱收回手,后退两步跟自己拉开写距离,沈璁才为难道:“你……真的不吃点儿?”
他现在有病,刚才裴筱把衣服盖在了他的身上,等会肯定不能再穿了,要是再吃点东西暖暖身,等会出去要冻坏的。
“吃点儿东西——”他把粥碗往裴筱的方向推了推,“身上暖和。”
裴筱素来怕冷,小时候手脚还长过冻疮,来上海后虽然没有再犯过,但若不好好养着,偶尔还是会泛红,又疼又痒的。
他想起之前在马斯南路二十七号时,沈璁有多紧张自己,从来不让他碰凉水不说,就算偶尔起来太早,喜伯没来得及烧好热水,沈璁也会把毛巾拧干,捂在手心里暖热和了,才递给他洗脸。
其实他根本没有这么娇气,但看见沈璁捂着毛巾的时候,也好像是捂着他的心。
以前日子好过,沈璁对他再好,也只是锦上添花,顶多旁人见了,夸沈璁一句细心,夸他一句命好;但眼前这个景况下,对方还能记得自己这点微不足道的小事,就比吃什么都暖心。
“我这不是有衣裳吗?”
感动归感动,但眼下还不是相拥而泣的时候,他故意伸开胳膊在沈璁面前转了个圈,也算是分散一下自己鼻酸的注意力。
“袄子,可暖和了。”
从裴筱打后院进屋,这么久,沈璁都没发现,对方居然已经换上了一声灰白色,虽然不破,但看上去旧旧的夹袄。
他没见过裴筱穿得这么朴实素净,但可能是因为人好看,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也不违和,以至于他压根没发现对方换了衣服。
就在沈璁发愣时,裴筱已经背过身去,又翻出一件差不多的黑布袄子。
“我给你也弄了一身,等会吃完东西就换上,出门才没那么打眼。”
之前沈璁买给裴筱的衣服,都是上海滩数一数二的高级货,包括刚才盖在他身上那件呢子大衣,一眼就能瞧出是上等料子;还有他自己身上的白衬衣,看着平平无奇,其实也不便宜。
这样动乱的时局下,寒冬腊月里,他们俩一个衣着光鲜,一个衣衫单薄,就这么走在大街上,的确是太打眼了。
这些沈璁不是想不到,但他已经来不及考虑这么多了。
因为事发突然,现在他和裴筱身上什么都没有,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也就只有那块表。
若是放在和平年代,那块百达翡丽的确是价格不菲,哪怕只是推到几个月前的上海,也是有钱都买不到的稀罕物;就算沈璁当时在国外买下这块表,那也是花了大价钱的。
可一旦战火燃起,再怎么稀罕的物件,其实也不如一件御寒的冬衣,甚至不如一碗粥。
之前,沈璁是把表给了裴筱,让对方拿去换点钱,但到底能换多少,他心里其实也没底,只是想着哪怕只换点东西,拿去疏通疏通防空洞里同样生活艰难的百姓,应该也不成问题。
法币早已经沦为废纸,说到底,在这样的时局下,真正好用的东西,只有黄金;之前在沈克山和他跟喜伯的飞机上,都装了好几箱金条,大概也是沈克山早就准备好的。
至于这表,就算有价,基本也无市。
裴筱居然能拿这么块无用的铁皮疙瘩,换来战时最紧缺的药品和冬衣?
“你哪儿来的钱?”沈璁不解地问道。
“我……没有‘钱’啊……”裴筱满脸疑惑,似乎听不懂沈璁在说什么,“现在就算有‘钱’也不顶事了,没人收法币,都不如拿去烧灶台,还能暖暖身子。”
“那这些东西……”
沈璁说着,扯了扯裴筱给他准备的那身袄子,居然从里面掉出了三根金条。
“你……”他震惊道:“哪儿来的?!”
“我从银行里取的啊。”裴筱诚实道:“我拿你那块表去疏通了汇丰银行的人,把之前存在保险柜的金条取了出来。”
在外面,这块百达翡丽不当吃不当用,很多人大概连认都不认识,自然有价无市;但银行里不少外国佬,就算是在里面上班的国人基本也都是留过洋,懂外语的,倒是应该识货。
沈璁没有怀疑裴筱撒谎,变着法让自己宽心,但之前对方就不肯收下马斯南路二十七号那套小别墅,就算走,也没带一点值钱的东西离开,包括那对红宝石的耳坠。
“你上哪攒下这么多金条的?”他不解地问道。
“我……”裴筱老老实实答道:“认识你之前就攒下了,还有一部分是从北平带出来……”
他答得是老实,但似乎是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了话,渐渐就没了声音。
沈璁也很快发现了破绽。
之前因为朱珠的事,裴筱负气出走,被沈璁在那家英国佬的咖啡馆找到时,他说是为了糊口;可他早早攒下这么几大根金条,若是放到寻常人家,养妻活儿,省着点花,一辈子都不用愁了。
沈璁盯着裴筱,好气又好笑,最后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
“小骗子。”
意识到自己被拆穿后,裴筱反倒不心虚了,落落大方地对上沈璁的眼神,理直气壮道:“若不是裴筱这样,七爷可会来找我?”
“你要我找你,在法租界随便一个地方晃两圈不就行了?干嘛还吃力不讨好地跑到英租界去?”沈璁眉头轻蹙,“你就不怕我找不见你着急。”
“放眼整个上海滩,沈家七少爷若想找一个人,可还有找不到的道理?”裴筱振振有词道:“我又不会躲到垃圾桶里去……”
“但若是七爷不想找,那即便裴筱每天都在你眼巴前晃,也没有什么意思。”
从来都是沈璁算计别人,锱铢必较,算无遗策,轮到自己被人“算计”,还是头一遭。
但他却生不起气来。
因为,从头到尾,裴筱想要的,都不过是他的一颗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