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念
莫念这辈子做过最出格的事,就是喜欢上一个钟情于他哥哥的男人。
二人第一次相遇,莫念就被沈执身上的光芒蛊惑,从此不惜一切代价想要靠近。
他努力考上沈执所在的大学,混迹于沈执常去的酒吧,甚至到海外也不忘偷偷在新闻里搜寻那道身影。
后来经年妄想一朝成真,莫念却明白,对方只在乎他那张与莫愿相似的脸。只要沈执看向莫愿,眼底汹涌的爱意便无处遁形。
莫念拼了命地想拥抱太阳,他的太阳眼中却只有那一束月光。
但他还是选择一遍遍向南墙上撞去,只盼在粉身碎骨前能被看一眼。
——爱情到底是什么?
——或许就是一种清醒的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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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偏执狼狗攻x敏感痴情深柜受
沈执x莫念
年上/替身/狗血/有火葬场/HE
渣攻是真的渣,回头也是真回头。
两个人的情感方面都不成熟,属于青春期阵痛。
前期八点档狗血剧情,后期二人都有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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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请客观看待文中人物三观,合理批判、文明用语,谢谢。
第1章 心病
莫念梦见自己成了一名海盗。
这个倒霉的家伙似乎原本想东渡发家,不成想出门就遇上了乱流。一行人在海面和孤岛上挣扎了数月,好不容易吊着一口气绕过好望角,一夜之间又被吹歪了航程。
脚下颠簸得几乎站不稳。莫念看着船上那面几乎被狂风撕碎的帆,知道他们正在咆哮带附近漂流。
寒风刺骨,隐约有船员在声嘶力竭地呼喊上帝。
莫念摇了摇头。
“省点力气吧。风太大了,上帝听不见的。”然而风把他的声音又灌回嘴里。
尽管在梦里是个“他生者”,莫念仍然被突如其来的饥饿和寒冷折磨得有些不适。他瑟缩着,正考虑自己或许能找点面包充饥,抬眼却看见船尾不远处有一片巨浪袭来——高耸入云,不见边际。
看来死也当不了饱死鬼了。他想。
巨浪几乎是在顷刻间涌到面前。那只脆弱的小船便如同陷入巨兽之口,被磅礴到恐怖的黑暗和嘈杂声包围。莫念回头望去,眼见船头仅剩的光明被逐渐吞噬,然后......
“砰”!!!
莫念瞬间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溺毙感,眼前一片昏黑。就在他还在疑心这个梦为什么没有立刻结束的时候,肩膀忽然被人剧烈地摇晃了几下,视野才逐渐清晰起来。
“嘶——”他脸上火辣辣的疼,不由倒抽了一口凉气。
“醒啦,老太爷?”扎小辫的少年斜叼着一支一次性牙刷,满脸嫌弃地摸了摸莫念的额头,哭笑不得:“您真是临危不乱啊。刚才飞机遇上气流颠簸半天了,我在水池边上差点没被掀飞出去,您都没醒!”
“还有,”他又道:“睡觉哪有这么睡的?桌板还撑着,刚才那一下没把你这张漂亮脸蛋砸扁都算客气了!”
莫念没全醒,怔愣地看着周乐像老妈子似的唠叨,满嘴飞着牙膏沫,半天才弄明白原来是自己刚才睡昏了头,在飞机颠簸的时候脸朝下磕在了小桌板上。
他尴尬地报以微笑:“不好意思啊乐乐,我实在睡糊涂了......”
此时机舱内马力全开的空调也开始起作用,一阵阵冷气完全无视衣物,径直沁在人的毛孔里,让莫念直打寒战。
倒也不能怪机组狠心。这架双层客机本籍就是美利坚,冷气也就按当地习惯开着。莫念在美国整整呆了两年,这副脆弱的身板还是没能适应他们“自杀式”的制冷模式,在室内坐久了基本离不开毛毯加身。
周乐撇了撇嘴,把手里的新毯子递给他:“喏,盖上吧。又给你拿了一条,别冻着了。”
“谢谢。”莫念伸手接过。
周乐又从包里取出一瓶面霜,踢踏着拖鞋走远了。
周遭突然安静下来。
莫念把窗上的遮光板推开一道缝隙,灼热的阳光立刻铺洒在指间。他知道还有许多旅客在熟睡,因此只把遮光板推到刚好能够看见云层的程度。
看来已经飞离风暴区了。莫念轻叹一口气。可是更大的麻烦还在前头等着呢。
说实话,如果不是S大规定交换期仅限两年,莫念绝不会这么早回国。并非因为国外生活有多么值得留恋,而是因为国内有位让他唯恐避之不及的人。
讨厌么?不,恰恰相反。
自从六年级夏天从沈执手里接过绿豆冰的那一刻起,他俊逸的少年模样就在莫念心里扎了根、发了芽。那的确是一份懵懂且幼稚的感情,可怪就怪在莫念此人在别的地方大度,对待这件事心眼却奇小,小到从今往后再容不下其他。
当然,那个人并不会知道,更不会在意——
因为他心里早住着别人。
莫念想想都觉得讽刺:他多年暗恋着一个只倾心于直男的人,而这个直男恰巧是自己的亲哥,莫愿。也不知这二位究竟是互不明了还是乐在其中,总之只有他莫念一人在坚定地自作多情。
他知道这是病。但他改不了。
“嗡”。
手机屏幕亮了一下,滚动出一系列软件推送的热门新闻,其中一条写着:“疑拍到飓风总裁与其绯闻男友红毯后分道扬镳,或坐实分手传言”。
莫念装作不在意地点进去,心脏却跳得有些快。
画面开头的那个男人穿着一身定制西服,眉如墨画、俊美无俦,如果不是后来走入了赞助商席位,一定会有人误以为他也是来走红毯的演员。他同身旁的熟人握手,浅淡一笑。
就是这个笑容。有礼而狡黠,藏着些许顽劣的天真。这副表情挂在这张完美的嘴唇边,侵略性可想而知。
沈执。莫念再次念起这个名字。
镜头随后跳到了他的所谓“绯闻男友”张信东身上。这位也是不出意料的俊逸非常,貌似在国内刚刚走红,想来背后也少不了沈执这位金主的帮衬。
莫念不厌其烦地反复播放这段视频,目光始终却在张信东身上游走。就在他都觉得他自己有点神经质的时候,莫念终于得出了结论,轻叹一声。
眼睛。这回是眼睛。
又分手了。可是这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看什么呢?”
周乐的声音突然出现,吓得莫念险些把手机扔到地上。
“没、没什么。”
“我看看,”
周乐哪管什么别的,伸手夺了莫念的手机看了一眼,又丢给他道:“嘁,还以为是谁呢。五年前在大学宿舍里注册了公司,团队研发的第一款游戏就成爆款,这几年在业内更是风生水起所向披靡,国际奖项拿了个遍——唉,沈执的发迹史我简直听烂了!”
“不过他们开发的游戏确实挺有意思,难怪那么受欢迎。”周乐坐回座位:“也不看人家是什么家庭,‘沈’这个姓氏不管扔在政界还是商圈,地都要抖三抖的。后辈能做到这个地步没啥稀奇。”
见莫念不作声,周乐也沉默了两秒。片刻后,他换了副略惊奇的表情问:“不是吧哥,你难道还......”
“别乱说。”
“服了,”周乐竖起拇指:“真乃吾辈楷模。我劝过你多少回了,这人就是个花心萝卜,见一个爱一个,换床伴比换衣服还勤!就算你哥和他关系不错,你俩也没可能啊!”
老莫家柜门至今还关着,因此知道莫念心里这点小九九的也就只有死党周乐了。他俩是真正意义上的穿着一条裤衩长大,也是差不多的年纪发现自己性向与众不同,这两点加起来,让他们两人无话不谈。但莫念很少在他面前提及有关沈执的其他事,因此周乐仅仅知道莫念对这个人心存好感罢了。
毕竟上的是名牌大学,受过先进教育,还默不作声地替沈执精神守寡,这种事说出来丢人。他莫念在人前还是要点脸面的。
莫念知道这种说法很可笑,但从某种角度而言,沈执还真算是个痴情的人。
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