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井之徒(24)
“嗯。”孙谚识垂着眸,居高临下看着郑烨,平静地等着他接下来的话。
“那个……”
郑烨还是有些紧张,两年前孙谚识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模样还历历在目,他呼了口气快速道:“卓历离婚了。”
“哦。”孙谚识抱臂,应了一声。
天已经黑透了,他们所在的位置很偏僻,就只有两盏孤零零的路灯。孙谚识背着光站着,郑烨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但从肢体语言可以看出来孙谚识还挺平静的。
但孙谚识越是平静郑烨越觉得不安:“就……没了?”
“不然呢?”孙谚识哼笑一声,“抱着你痛哭,还是抱着你大笑?”
郑烨心道当年你又不是没抱着我哭过,但他不敢提这事,怕孙谚识真的哭了。
两人一个坐在这里,一个站在车外,沉默良久,孙谚识有些不耐烦了:“你怎么还不走啊?”
“啊啊?”郑烨这才回过神来,“你在等我走啊?”
“废话。”孙谚识轻轻踹了一下车门,“不是你让我来送你的吗?赶紧滚吧,老子腿都被叮了好几包了。”
郑烨见他看起来确实是没什么事,这才挥挥手说:“过几天我还来你这蹭饭。”
孙谚识笑骂:“滚犊子,当我家是土菜馆呢。”
“谁让你家有厨神呢?”郑烨骂骂咧咧踩下油门驶出小路。
目送着郑烨的车消失在斑驳的树影之下,孙谚识想马上就回家,但双腿像灌了水泥浆似的动弹不得,双手也像过电了似的控制不住地发抖。
“呼……呼……”呼吸也开始加快,孙谚识咬住舌尖试图利用疼痛来找回对身体的支配权,但似乎是徒劳,他摇晃了一下眼看就要跌进绿化带里。
“哎哟哟,您没事儿吧?”不知从哪儿突然冒出来一个戴大金链子身材肥胖的中年男人,他嘴里叼着烟,一把扶住了孙谚识。
孙谚识浑身一颤,胸口有些发闷,他僵硬地扯了扯嘴角:“谢了大哥,我没事。”
大金链男人担忧地望着他:“兄弟,我刚才叫你好几句呢,喇叭都按了好几回,你好像没听见似的。”
孙谚识确实是一点都没听见,他回头一看,原来是挡着人家的车了,赶忙颔首道:“不好意思,发了会儿呆。”
“小事小事。”金链男人长相凶悍,但人挺和气,他摆摆手,“你有空还是去医院看看吧,我瞅着你脸色不太好。”
孙谚识讪笑一声:“多谢关心。”
金链男拍了拍他的肩膀,又掏出了香烟盒:“来一根提提神?”
孙谚识现在确实很需要一根香烟抖擞一下精神,他也不客气,从对方的烟盒里抽了一根,又借了打火机。
两人相视一笑,孙谚识把路让出来,金链男挥挥手痛快地走了。
第24章 “喝酒了?”
孙谚识找了个石墩坐下来,脑子里不停重复着郑烨的话。
【卓历离婚了。】
他自嘲地嗤笑一声,刚才在郑烨面前稳得跟没有七情六欲的佛祖似的,现在却双腿发软走不动路了,在这喂蚊子。
狠狠地吸掉最后一口烟,任它在肺里游走一番后随着一声叹息呼了出来,但郁积在胸口的沉闷并未因此而缓解一些。孙谚识从口袋里摸出手机,犹豫良久后敲出了那串烂熟于心或许一辈子都忘不掉的数字。
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手机号码,他又觉得可笑至极,两年了,他不允许任何人在他面前提起卓历的名字,删光了所有和卓历有关的信息,扔光了所有和卓历有关的东西。
他数着日子过,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他以为自己早就忘光了,看开了,到头来只是因为郑烨的一句话就走不动道,到头来卓历的手机号码已经刻进了他的血液里成为了本能。
多可笑,他太自以为是了。
睁着血红的眼睛,瞪着手机屏幕,孙谚识的体内有种无法克制的强烈欲望,他想给卓历打个电话,想厉声质问他。
问他两年前说坚持不下去了要和他分手找个女人结婚后不后悔?
问他当初信誓旦旦地说会和女人过一辈子,为什么才两年就土崩瓦解了?
问他有没有觉得对不起自己?
得知卓历离婚,孙谚识并不感到痛快,他感到愤怒,卓历用他们十年的感情去换了不足两年的婚姻,越发显得他的十年太过于可笑,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
拇指停留在拨号键上方,也不知犹豫了多久,孙谚识将数字一个个又删了个干净,然后锁屏揣兜。
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走到一条商业街时孙谚识顿住了脚步。
高中时这条街很热闹,街尾还有一家酒吧,孙谚识十八岁生日那天叫上了郑烨、卓历还有其他几个同学到酒吧里撒欢,他拿酒当自己的成人礼,从此他要迈向更成熟的人生。
那晚,他们喝得天昏地暗,唯一清醒的卓历将他逼在昏暗的角落,低头吻上了他的嘴。那时的他懵懵懂懂,心里有一个颇有好感的女孩子,但似乎并没有到喜欢的那种程度,比起女孩子他更喜欢球鞋、球赛和高达。
可是,他再不经事也看过爱情电影,看过簧片,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卓历是什么意思。卓历那时候已经一米八几了,双臂一撑将他困在角落。他哆哆嗦嗦靠着墙壁,不停地吞着口水颤声问:“你、你、你干嘛亲我嘴。”
卓历低声一笑,凑在他耳边说:“你以为我为什么要在你扭伤脚后每天背你上下楼,送你回家?你以为我为什么每天中午第一个冲向食堂帮你打饭?你以为我为什么在你被骗了五百块钱以后去外面兼职替你堵上窟窿?”卓历湿润的气息拂过耳畔,低沉的笑声像一片羽毛轻轻一扫,挠得孙谚识全身又痒又麻,他听到卓历说:“为的就是让你在这一刻不好意思拒绝我。”
孙谚识确实是不好意思拒绝,不仅没有拒绝,他还主动亲了上去。
从校服到西服,从教室到办公室,十年。
孙谚识往街道上走,十几年来城市发展迅速,市中心迁移,老城区失去了往昔的活力。这条商业街也半死不活的,还没十点,店铺已经关得七七八八,路上也没什么行人。
埋头走到街尾,看到酒吧门口的霓虹灯招牌时,孙谚识稍稍愣了一下。十几年了,这酒吧居然还开着。
那次来酒吧过生日他被他妈给逮到了,零花钱减半,别说酒吧了,就连去网吧他都要琢磨琢磨,自那以后他再也没来过这家酒吧。后来去外地读大学,开始工作,就没机会来了。这两年,则是不敢来。
收起无用的回忆,孙谚识踏进了酒吧,里面已经不知道装修过几轮,和他高中时踏进来时的模样天差地别。他不是为了伤春悲秋来的,就是单纯想喝两杯酒。
往吧台的高脚凳上一座,孙谚识道:“什么酒烈就上什么酒。”
还未来得及开口询问的服务生点点头,拿着酒单又走了。
几个小时后,孙谚识出了酒吧,他已经醉得不轻,看什么都是重影的。
在酒吧门口站了会儿醒神,眼见一男一女搂着亲着从酒吧里走了出来,一路抱着去了就近的酒店。孙谚识嗤嗤一笑,迈着虚浮的步子往家里走。
被酒精麻痹的脑子乱得像他妈坐在小店门口耐着性子整理的那团毛线,千丝万缕理不出个头绪来,孙谚识想着以前想着以后,想着卓历想着父母,想着对的想着错的,一路晃晃悠悠回到了蓝楹巷。
雨搭下面的白炽灯开着,灯光陈旧昏黄,两只飞蛾一个劲地往灯泡上撞,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
孙谚识茫然抬头,这盏灯多久没开过了?已经没印象了。
上了初中以后他就开始上晚自习,每次上完课再坐半小时公交车回家,到家都得十点往后了。他爸妈每天都开着雨搭下的这盏白炽灯等着他,每天不厌其烦地问他同样的几个问题,累不累,饿不饿,作业多不多,恍然回首,那些温言细语似乎还在耳边。
但他还保留着一丝清醒,至少记得他妈已经去了,他爸搬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