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井之徒(22)
朗颂弯腰点了点她的鼻子:“你回家吃小米粥和鸡蛋。”
朗月一个劲摇头,不停打手语,她只学了一年的手语,本来就用得不是很熟练,一着急就乱指乱挥。
朗颂不赞同地摇头,先是用手语告诉她有话要慢慢说,然后无奈地给朗月捏了一个只包了黄瓜丝和玉米的小饭团,跟鸡蛋差不多大小。
孙谚识乐得够呛,帮朗颂收起小马扎,牵着朗月回了店里。
回到店里,朗颂第一时间拿梳子给朗月梳头发。
孙谚识一边啃着饭团,一边看着朗颂熟练地给朗月扎了两个俏皮的小丸子头,还夹着两个红色的番茄发夹,和鹅黄色的裙子一搭配,远远看去就像番茄炒鸡蛋。
他低头笑了一声,嚼着饭团含混不清道:“我本想着给他扎个马尾,手太笨了,等你有空了教教我。”
朗颂坐在门口的矮凳上,闻言抬头看向孙谚识,眼睛一弯浅笑道:“行啊。”
这会儿太阳才晒进巷子照进店里,朗颂在阳光下这么干净的一哂骤然晃了晃孙谚识的眼。
孙谚识淡淡一笑,心道这好天气和好年纪真配啊。
给朗月梳完头发,朗颂就去厨房清洗摆摊的工具。孙谚识斜靠着椅子,一边看着朗月喝粥黄豆嚼狗粮,一边竖着耳朵听着后院断断续续传来的水声和碰撞声。
清理完工具朗颂又回到了店里,依旧坐回在门口的矮凳上。他拿着本子和笔计算今早出摊的收益,除去用料、时间成本,如果按时薪计算,比他在批发市场搬货要赚得多。
孙谚识挑起眉梢,目不转睛地看着朗颂拧着眉认真算账,不禁对这个少年有些刮目相看。
这几天朗颂一有空就说去外边走走,他还以为是对蓝楹巷新奇,想在周围走走。方才在巷口见朗颂那么从容地说“都卖完了”,他才回过味来,朗颂是为了这个早餐摊在搞“市场调查”。
从头到尾朗颂都是很有规划地在做这件事,他先调查了周围的环境,而后默默观察着蓝楹巷的人口流动情况,最后他还考虑到了储藏条件,选了最好操作最方便储藏的糯米饭团。也不知朗颂用了什么方法,竟然还搞定了难相与的炳叔。
孙谚识支颐反思,顿觉相形见绌,他十八九岁的时候考虑的最多的是午饭吃什么,晚饭吃什么。
算好账,朗颂起身对孙谚识道:“谚哥,我等会和月月出去一趟。”
“去干活?”孙谚识回过神来,“这么热的天,你带着她去干嘛?”
朗颂摇头,犹豫了一下才老实道:“不是,月月也到了该上幼儿园的年纪,我给她找了一家民办幼儿园,但她情况特殊,我要带她过去一趟。”
孙谚识原本懒洋洋地坐着,听到这话直起了腰,其实他和华强聊过这事,从兄妹俩搬来后就一直惦记着。他以为朗颂可能是没放在心上的,于是琢磨着该让华强问还是自己开口问,没想到朗颂竟然自己闷不吭声地连幼儿园都联系好了。
他揉了揉朗月的头,问道:“不送她去特殊学校吗?”
朗颂摇头:“我本来就不打算把她送去特殊学校,我会尽快让她变成正常的小孩。”
孙谚识若有所思地点头,还想再问点什么,朗颂的手机响了起来。
朗颂转身接了电话,说了几句后挂了电话,又对孙谚识道:“我朋友刚好要送货,顺路送我一趟。”
孙谚识也没再问,只说让他们早去早回,有事就打电话。
第22章 郑烨来蹭饭
到了中午朗颂才汗流浃背地回到店里,朗月蔫蔫地趴在他的肩上,黄豆率先迎了上去,绕着朗颂打转。
“小不点怎么了?”孙谚识走出柜台,很自然地把朗月抱进怀里。
朗颂松了手,回答道:“饿了,又有点热,休息会儿就好了。”
孙谚识低头看了朗月一眼,额头上有一层薄汗,但面色红润不像是不舒服的样子,便放了心。他又问朗颂:“怎么样,顺利不?”
朗颂没有说话,用摇头代替回答。在此之前他联系过几家民办幼儿园,一听说朗月是聋哑儿童,便说照顾不了没法收。他和今天这家民办幼儿园联系的时候没说实话,只说朗月有点生理缺陷,他想着见一面没准对方愿意松口收下朗月,但希望落空了,人家也不肯收特殊儿童。
见朗颂低垂着头,看起来有些沮丧,孙谚识正想宽慰两句,朗颂晃晃脑袋一脸爽朗地抬起头来,率先道:“这事也不急在这一时,我先去做饭。”
孙谚识为自己多余的担心和同情而哑然失笑,他拍了拍朗颂的肩膀,道:“去吧,菜我已经买好了。”
望着朗颂挺拔的背影,孙谚识久久没有收回目光。朗颂就像一根竹子,有点土就拼命向下扎根,他从这个少年身上看到了一种顽强的生命力,这让他感到惭愧。
吃完午饭朗颂便立马出去了,说是有活找他,孙谚识和朗月仍旧留守店里。
傍晚,孙谚识正陪朗月玩拼图,趴在门口的黄豆突然叫了两声。
旋即门帘被掀起,熟悉的面孔和声音钻了进来:“孙老板,你还有这耐心呢。”
孙谚识抬头,又惊又喜:“你怎么来了?也不打声招呼。”
“我要是提前打了招呼,哪还能看到这么温馨的一幕。”郑烨把手里的一大袋水果和一个包装精致的小蛋糕放在了柜台上,“蛋糕现在不吃的话要放冰箱冷藏。”
孙谚识“啧”了一声:“来就来,买这么多东西干嘛?”
“你以为给你的啊?”郑烨笑哼,“这些都是给我小侄女的,来,叔叔抱抱。”
看着郑烨伸来的手臂,朗月下意识钻进了孙谚识的怀里,一脸羞怯地抬头看他,征求他的意见。
孙谚识揉揉她的头,一字一顿道:“爸-爸-的-朋-友。”
朗月埋在孙谚识怀里,偷偷去看郑烨,见这位叔叔眉目温和,一直笑着,便缓缓地伸出了双手。
郑烨像对待珍贵瓷器似的,小心翼翼地抱起朗月,不无得意道:“瞧瞧我这魅力,这就肯让我抱了。”
孙谚识提起蛋糕,嗤笑一声:“她见我第一面就管我叫爸爸呢。”
“嘿,那是你运气好。”郑烨不服气地回了一句,又问,“什么时候弄了条狗养着了,还挺凶的。”
孙谚识把冷藏柜里的饮料拿了一部分出来,空出位置放蛋糕。
“它自己跑来我店门口趴了两天,看起来挺聪明的就养着了,名叫黄豆,你多来几次它就认得你了。”
郑烨“嘿”了一声:“你这什么好运气啊,孩子狗子都自动找上门来。”
“去你大爷的。”孙谚识笑骂一句,又问他,“这还没到下班时间呢,你怎么跑我这里来了?”
“我今天出外勤,不用回公司,就绕了点路到你这来了。”郑烨抱着朗月,陪她玩拼图,头也不抬地回了一句。
“那你不赶紧回家陪你老婆?”
“她回我岳母那待几天。”郑烨看了眼手表,“要不咱们晚上去吃火锅吧?”
“不去,”孙谚识果断拒绝,“在家吃。”
“你做?你连煮份泡面都够呛。”郑烨嫌弃,“我可事先声明啊,我虽然会炒几个菜,但你不一定乐意吃。”
孙谚识神神秘秘一笑:“有人做。”
话音刚落,朗颂就推着单车进了门。他看到一个陌生男子正抱着朗月,下意识地做出了防备的姿势。
“回来了?”孙谚识从货架中间钻了出来,“这是我朋友郑烨,这是朗颂。”
朗颂绷直的背缓缓松了下来,礼貌地打招呼:“您好。”
从朗颂进门那刻起,郑烨的视线就没离开过朗颂的脸,他瞪直了双眼,直到孙谚识敲了敲货架提醒他,他才回过神来,笑着应道:“嗐,不用那么郑重,叫我郑烨就行。”
朗颂点头致意,给了他和孙谚识一样的待遇,叫了一声“郑哥”,又对孙谚识道:“那我先去院里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