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迷(108)
一只矮叽叽的黑脸小绵羊迈着小短腿在他脚边蹦跶,那是神庙里的小羊,因为苏试有时也会帮羊倌照顾一下,这只小羊变得很黏苏试了,今天一个不注意,被它跟了出来,苏试过会儿还要送回神庙里去。
苏试取下草垛上的几支箭,重新走到一百码开外,将箭插在一边的草垛块上,重新给十字弓上箭。
吉尔斯不知何时依靠在廊柱旁,此时走出来,站在这一处被围墙包围的院地上。
苏试专注于瞄准,调节弩弦。
吉尔斯颇为嫌弃地看着他:“你学什么弓箭啊?”
在这个时代,兵种也是分贵贱的,骑士眼中的弓兵十分低贱。在战场上,如果他们觉得前方的十字弓兵妨碍了冲锋,他们会毫不怜惜地把这些属于己方阵营的弓兵用马蹄踩死。
不要说是贵族了,稍微讲究体面的人都以学箭术为耻。
苏试不习惯一心二用,他做了个手势,让吉尔斯不要跟他讲话,继续射箭练习。
吉尔斯站了一会儿,见他果然不再搭理自己,便无聊地走来走去,去摸一摸墙上挂着的十字弓。
“少爷……”
吉尔斯想离开的,但他又看了两眼弓,觉得玩玩也没什么,就踢了一脚昂列:
“给我拿箭来。”
吉尔斯捣鼓一番,站到苏试身后,端着十字弓,一箭从他肩头射出,射中草垛圆心。
他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射就这么精准,正有些得意,却见苏试对此并没有什么反应。
吉尔就端着十字弓走开,走到更远的地方,以更刁钻的角度射向草垛,仍然是正中圆心。
吉尔斯射了几箭,专注于微调的苏试都没有注意他。
吉尔斯便觉得兴致缺缺,索然无味了,接过昂列递给他的最后一支箭,上了十字弓后,便瞄天瞄地,最后瞄中那只啃了两口草垛后,又开始胡乱蹦跶的小绵羊。
吉尔斯看了昂列一眼,昂列会意地捡起一块石头走上前,在手中抛了抛,然后一下子扔出去,打在小羊身上。
小羊咩咩叫着向远处奔逃,苏试被这阵叫声惊动,当他看向小羊时,一支箭飞速射出,正中后颈,箭头从它毛绒绒的胸膛上透出。小黑鼻羊无声地抽动两下就死了。
吉尔斯看到苏试转脸看向他,便咧嘴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苏试走过来,走到近前,将十字弓横起来一把抡在他脸上。
吉尔斯捂着脸:“我操?!”
苏试一脚把他蹬翻在地,扑上去,骑在他身上压住他,往他脸上揍。
吉尔斯终于反应过来,抓住苏试的胳膊:
“你发疯了?!”
他满面怒容。
苏试低头看着他,一双眼睛里好像燃烧着冰冷的火焰。
吉尔斯愣了一下,下意识想逃避眼神,苏试一拳打在他脸上,很快拳头又抡起来,连续地打下去。
吉尔斯抬起胳膊阻挡:“你怎么专打脸?!”
骑士会专门在皮衣里穿抗揍的棉服,不打脸打哪儿?
“……”
苏试抿着唇不说话。
昂列在一边着急搓手,不知道自己是该去踹苏试一脚呢,还是拉架呢,还是就袖手旁观呢……按理说,作为一个合格的随从,他应当护主,但也正因为他是跟随莱斯多年的随从,才更清楚莱斯少爷的怪力,即使来四个身穿铠甲的高大骑士也未必压得住他。
莱斯少爷愿意乖乖挨打,他上去帮忙怎么都像是多此一举……
帮,还是不帮,这是一个难题。
昂列:……做人真难!
不知道揍了多久,苏试突然站起来,抱起地上的小羊就走了。
吉尔斯爬起来,擦了把一边流下来的鼻血。他挨得最厉害的还是一开始那一下,一边脸靠近下颚那一片青到发黑。
“达克少爷下手也太狠了……”
“啧,”吉尔斯鼻青脸肿地道,“饭吃那么少,打人都没力气。”
武士一向随身会带些药,昂列拿出油膏给吉尔斯擦脸。
过了一会儿,吉尔斯满不在乎的问道:“他到底生什么气?”
昂列想了想道:“少爷,女孩子好像都喜欢毛绒绒的小动物……”
吉尔斯一脚踹在昂列身上:“滚,他又不是女孩!”
昂列道:“但是你射死了他的羊……”
吉尔斯生气了:“不就是头畜生吗?”
难道他是因为一头小畜生才挨打的?!
吉尔斯气汹汹地朝前走去,昂列跟着他,快步走了几步,见他的脚步慢下来,就听莱斯少爷在前面犹豫地开口道:
“那是什么羊?脸跟煤球似的。”
昂列道:“是黑鼻羊,少爷。一年能产四公斤羊毛呢。”
“咳,”吉尔斯道,“看着怪有意思的,你给我也弄一头。”
“你要拿去跟达克少爷道歉吗?”
“凭什么我道歉!”吉尔斯怒了,揉了揉肿胀的脸,“我难道还不如一头畜生吗?!”
昂列放弃争论,只是实事求是道:“少爷,现在这种时候,没有人会愿意卖羊的啊!都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呢……”
“我不管多少钱!总之脸要够黑(的那种)!”
※※※※※※※※※※※※※※※※※※※※
作者帮吉尔斯把感情线推进三尺,吉尔斯又自己弄退三丈……(托腮)
第二十六章 :认错
夜晚。
苏试换下岗位, 和其他士兵一道睡在了塔楼的地板上。
——对于一个士兵来说, 睡地板也没什么奇怪的。那些为贵族服务而住在城堡里的骑士,当夜晚来临时,也不过是睡在城堡底楼大厅的地板上罢了。
大家睡成一排, 有士兵讲故事道:
“在我家那边, 有一个被追杀的士兵, 在山区里逃避着,他就像野兽一样在僻静幽暗的森林中游荡。一天夜里, 由于极度的恐惧, 他精神错乱变成了狼……”
这两天, 苏试都没有回白马旅店。
他无法理解吉尔斯满不在乎地杀死小羊的行为。
小羊一直绕着苏试跑, 怎么看都不可能和他没关系吧?
他怎么能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这么做呢?
对小羊生命的轻贱,也就是对苏试本人的轻贱。
当两个人的相处出现冲突,苏试冷静下来后,总是习惯地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孟子》说:“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
又说:“其自反而仁矣, 自反而有礼矣, 其横逆由是也, 君子必自反:我必不忠。”[1]
有人爱我, 才能验证我这人是有“仁”的, 因为仁者爱人, 却不被人所亲近喜爱, 这是不合常理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如果我以仁心待人,又敬之以礼,对方却反而对我蛮横强暴,那必然事出有因,也许是我的仁与礼有未尽的地方,或者虽然行为有礼,但内中诚意不足。天下没有至诚而不能动物者也。
想想看,作为同队队友,团队协作,互相帮助,共享世界资源,一致完成任务才是应该的。但朱璨失去记忆,吉尔斯又不知道苏试是他的队友,也许苏试这样待在他身边,太过于死乞白赖了……这样的话,会被看轻也是在所难免的。
他想着事情,渐渐入睡……
城内靠近内墙的地方有一片空地,空地往内就是低矮的民房。
吉尔斯环着胸站在房顶上,身后侧站着昂列。
昂列道:“少爷,今天晚上我们要站到什么时候啊?”
“……”
吉尔斯望着城墙的方向,城墙上的火把燃着火光。
“您不能每天晚上过来就是干站着吧?”
昂列又道:“要我说,其实女人和孩子都一样,打一顿就学乖了。”
吉尔斯扭头瞟向昂列,眼神宛如凶杀:
“你是不是活得太容易了?我现在就给你打乖一点。”
昂列缩了缩脖子心道:您打得还少吗?只会在和达克少爷练手时放水,拿我就当沙包。
“要不我还是去叫达克少爷吧?夜这么黑,就算达克少爷在底下路过,也看不清我们的……”
吉尔斯回身暴捶了他头一下:“你这个人这么烦,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你会读心术吗?为什么我站在这里就是等他,我就不能在这里欣赏夜色吗?我心里想什么需要你提醒我吗?啊?!”
*
黑暗中,有十几道身影像蝙蝠般贴墙飞上,这些身影跃上墙头之后却消失了。
墙垛上每间隔一段距离就点着火把,空气里满是沥青燃烧后的臭味。
忽明忽暗的火光投在地上,便看到地面幽行的黑影。
……一道黑影移动到巡逻士兵的脚下,忽然从地面腾起,变为一身黑衣的刺客,用乌黑淬毒的匕首将其割喉。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几支队伍潜伏靠近城门,等待它们从内部打开。
为了避免士兵发出声音,每个人都被要求衔着一根细木棍,木棍两端的带子系在颈后——这也便是“衔枚疾走”中的“枚”。
塔楼上的哨兵,每隔十五分钟就会隔空互相喊话,确定一切正常。
「影子刺客」由于被世界限制,一个月只能用一次,一次只十分钟,但也足够了。
卡洛斯在心里数着时间,一分钟后,抵着食指的拇指移动到中指上……
“砰、砰、砰——”
深夜中,神庙敲响警钟,惊醒市民。
“夜袭!”
“英军突袭了!”
城墙边,战斗的号角声早已响起,小号嘟吧嘟吧吹个不停,像急到结巴的人在重复着呼号。各处的士兵都抓起武器,匆忙往沦陷处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