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遥车马慢(124)
金珠说:“去药铺,要抓药。”
亏他还记得抓药,陈英杰经历这一遭,现在人还是蒙的。
一行人开着小货车回到药铺后门,金珠让大壮一个人下车去探探情况,其他人堵在后院门口守着。
大壮抱着步-枪一进院里,就看见了角落里被打晕的店老板。
他没有急着去叫醒他,而是先把整间小店都搜了一遍,确认没再藏着人,才把枪收起来,叫醒老板,让他抓药。
抓了草药,大壮回到车上,同金珠说话:“副班长,这些人怎么办?”
金珠说:“先把他们送到派出所。”
他们不可能带着这些人回到基地,这辆车说不准有猫腻,也不能开走,只能先把人和车带到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然后报告组织,让组织派人来押走这些人,慢慢审问。
他们开着这辆车头撞瘪、轮胎全漏气的小货车,晃晃悠悠将人拉到镇上的小派出所,然后在这里用座机电话拨通了驻防部队的对外座机,报告了情况。
驻防部队离小镇有七八个小时的路程,但每天都有两趟巡逻队经过小镇,只要派一队人过来接管这些来历不明的人,把他们带走审问,金珠他们就能继续回去执行保护研究员的任务了。
陈英杰呆滞地坐在派出所门口的阶梯上。他手上还留着血迹,那是杀死那名雌虫时,溅在手掌里的鲜血,现在已经干涸了,变成黑红的、带着腥味的印记。
两名民警守在他身旁,他们也是西羌族人,不太会说官话,没法同他聊天。
不一会儿,金珠从屋里走了出来,同两名民警打了招呼,也坐在阶梯上。
陈英杰回过神,看了看他,勉强打起精神:“你还好吗?这么走来走去的,伤口没事吧?”
“没事。”金珠给他看自己的腹部,被划破的棉衣露出了棉花,染着血,干涸成斑驳的黑色,里面的伤口已经止住血,不太深的伤口形成了薄薄的血痂,较深的伤口仍需要去医院处理。
陈英杰抿了抿嘴:“谢谢你,你救了我。”
金珠摇摇头:“你救了我。”
雌虫的生命力强大得可怕,除了大脑和咽喉,他们几乎没有致命弱点,就连眼睛被戳瞎,只要体质够好,也能恢复如初。
所以,雌虫之间的争锋相对,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如果当时陈英杰没有当机立断扎穿那名雌虫的咽喉,等那名雌虫挣开金珠,死的可能就是金珠了。
两个人回想起当时生死一线的惊险场景,那与死神擦肩而过的片刻,现在一想起仍心有余悸。
陈英杰沉默了片刻,说:“我没想到,我这辈子会杀人。”
金珠说:“你是好人,你会愧疚。”
“他们杀你,他们不会愧疚。”
陈英杰愣住了,好半天,才点点头:“你说的对。”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再重重叹出来,觉得浑身都轻快了不少。
他抬头看了看远方,派出所的土围墙外,是遥遥的云纵山。
“在这儿也能看到云纵山啊,这山真高。”他说。
金珠说:“我们叫它天之山,就是和天一样高的山。”
陈英杰看见萦绕在山峰处的白云,点点头:“确实和天一样高。”
他转头看了看身旁的金珠。
晌午的阳光洒在他们身上,高原强烈的紫外线晒得陈英杰的脸皮都微微发痛。
就是因为这样的自然环境,这里的人们才都有着黝黑的皮肤和泛红的脸颊。
金珠也是这样,偏黑的麦色皮肤,微微发红的脸颊,还有西羌族人特有的深邃眉眼和挺拔的鼻梁。
见陈英杰看着自己,金珠就问:“你在看什么?”
陈英杰摇摇头,随口解释:“我以前没见过西羌族人,很好奇。”
在派出所等了半个小时,一支小队赶了过来,和金珠他们做了交接,金珠这才带着战友,护送陈英杰回到医院。
这一趟抓药可谓惊心动魄,陈英杰把草药交给小周,同他讲了出门的遭遇,两人都再不敢踏出医院了。
金珠的伤口很快被医生处理好,躺在喻晓隔壁的病床上休息了一下午,晚上就能照常下地行走了。
肖海洋和大壮去医院食堂打饭,陈英杰便拿出了五元钱递给金珠:“麻烦你帮我买一件棉衣吧。”
金珠看了看他身上——陈英杰穿的是家里做的棉衣,藏青色的,很新很厚实,没有弄脏,也没有弄破。
但他没有多问,带着钱就出去买了件差不多的藏青色棉衣。
可是,把这件棉衣交给陈英杰的时候,陈英杰却说:“给你穿。”
金珠身上穿的仍是那件被划破的、带血的旧棉衣。他们出来执行任务穿的是便装,金珠冬天的便装就这一件棉衣,他也没钱买新的,本打算回去好好洗干净,再缝缝补补穿几年。
金珠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破棉衣,里头还露出缠满的白纱布。
但是,他仍把新棉衣递给陈英杰:“我不能拿你的衣服。”
“我知道你们有纪律。”陈英杰说,“所以,我借给你穿,等你回去再还给我。”
他的身高体型和金珠差不多,这件衣服正好都能穿,这么说,金珠就无法拒绝了。反正衣服已经买下来,也没法退货,晚上穿着新棉衣轮班守夜,当然要比破破烂烂的旧棉衣暖和多了。
金珠便换上了新棉衣,把旧衣服叠好收起来。
众人在医院里陪喻晓待了两天,除了到食堂打饭,哪儿也不去。
医生开的土方子奏效很快,喻晓吃了两天药,咳嗽就好了七八成。
身体一好,他就歇不住了,谢过医生,按照这个方子又多抓了几服药,带着回去吃。
几人坐上了小卡车,班长和开车的小战士坐前面,副班长金珠则带着肖海洋、大壮在后厢,守着三名研究员。
陈英杰这两天的精神一直不算太好,喻晓在旁宽慰他:“小陈啊,有这么一次惊心动魄的经历,人生才叫丰富嘛。”
“……”陈英杰说,“那我还是希望过普普通通的人生。”
喻晓“嗨”了一声:“你们这些孩子啊,出生在和平年代,就觉得这天下的日子都是这么安稳。可往前倒几十年,日子可不是这样,那时候死人很寻常。”
“别说几十年以前,就说现在,世界上的其他国家,也有不少还在经历战乱,那一个炸弹下来,前一刻还跟你有说有笑的人,下一秒就身首异处了。”喻晓拍拍陈英杰的肩膀,“正因如此,我们做的工作才有意义,这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
陈英杰点点头。
大壮在旁插话:“真羡慕你们这些聪明人,能给国家做贡献,我就只能当兵,当满三年还得回家种地。”
喻晓看向他:“你当兵几年了?”
大壮说:“我两年。肖海洋一年,副班长一年半,他俩脑子都比我聪明。”
喻晓问:“那你上过学没有?”
大壮摇摇头。
陈英杰不由说:“现在小学和初中不是义务教育吗?”
喻晓说:“这儿地方偏远,大多是西羌族聚居区,义务教育还没普及。”
他又转向大壮:“那你还是得想办法读点书,识识字。这次你们算是立功了,很可能会提干部的,当干部怎么能不识字呢?”
大壮愣了,抓抓脑袋:“还能当干部?”
他身后的金珠也微微一愣,显然想起了自己看不懂处方的事。
他们平时也上文化课,有教导员教他们读书写字。但他们又不是小虫崽,这个年纪学读书写字,可比从小学起要难得多。
金珠还算学得好的,起码学会了认数字,能运用加减乘除等简单的算术,这也是他能提上副班长的原因。
陈英杰注意到他若有所思的表情,就说:“金珠,你要是有什么学不会的,可以来找我。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有什么疑问我都会尽力解答的。”
“哇。”大壮十分羡慕,拐了拐金珠,“副班长,这可是首都来的高材生呢,肯定比教导员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