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宫当伴读(77)
陛下雷霆震怒,命人将他拖出去砍了,最后还是国师以德报怨,在其中周旋,陛下才饶了他一命。
听说下朝之后,太史令指着国师的鼻子骂道:“你等佞臣不要妄图用这等小恩小惠贿赂我,只要这梁史还是老夫来修,老夫就坚持将你放在这佞幸里!势要让你背上千古骂名!”
那国师抱臂笑眯眯看着这小老头大义凛然惩奸除恶的跳脚模样,道:“那王大人可得保重身子,向您这样一天到晚怒发冲冠的性子,可能这梁史就要修不完了?”说完还颇为可惜的啧啧两声,然后一甩袖子便走了。
那太史令一记重拳打在软棉花上,根本没有发挥出威力,非常气愤,胡子都气的翘起来,指着许霁川的背影继续骂。
当时,下朝还不多一回儿,周围的大臣都未散去,发现两人的争吵,纷纷侧目,看着国师潇洒离去的背影,觉得这太史令有些过了。
朝臣大都是经历了两朝洗礼的老狐狸,有的事情看的真真的,陛下虽然对国师是有些过分宠溺,但这未尝不是一种捧杀呢?
这国师许霁川原是累世公卿镇南候家的小公子,十二岁就被当时的国师宗玉先生评为王佐之才,在东宫伴读期间随太子殿下平定汝南叛乱,后来在江都韬晦三年,之后跟随太子殿下南征百战,平西蜀定南唐统一中原,又随今上平定叛乱助其登上皇位,可以说陛下的江山有一半是国师打下来的。
可陛下登基以后,并没有将他封王拜相,只是封了一个国师的虚衔给他,为了表示对国师的礼遇,在皇宫里为他修建了一座宫殿,宫殿虽然富丽堂皇,但又何尝不是一个华美的牢笼呢?
想那许霁川,光风霁月般的人儿,所建立的功勋无愧王佐之才的美誉,可是他并没有得到他应该得到的尊重,如今却反而还要被这穷酸腐儒口诛笔伐,想想都替他窝心!
许霁川窝不窝心朝臣们不知道,但陛下对这件事情确实真的上心了,第二天早上,就有御史参奏太史令无视本朝禁令,纳教坊官妓为妾的事,陛下听到之后顺利成章地将太史令褫夺官衔,下了大狱。
这都除夕了还没放出来。
晚上酉时刚过,太液池边华灯初上,除夕夜宴即将开始。
陛下右边的座位依例是国师的,左边坐着陈王赵旻,陛下到场之后宴会正是开场。
现如今,西蜀南唐灰飞烟灭,这天下是大梁的天下,这除夕的夜宴极尽奢华,体现□□上国的开泰盛世。
歌鸾舞凤,宴凝清香,众人酒酣耳热,沉醉此盛世筵席。
但是有眼尖的臣子还是发现陛下今日心情不好,和臣工喝了杯酒之后就离席了,让陈王替他主持宴会。
陈王为人温文尔雅,臣工们压力骤减,宴会的气氛顿时和谐了许多。
有人注意到,陛下走了没有一炷香时间,国师也离开了。
这厢宴会正酣,突然天空中炸开千万朵烟花,火树银花吹落星如雨,宴会的众臣以为这是今年除夕搞出来的新节目,端着酒杯纷纷仰头欣赏起来。
突然有个大臣惊讶道:“众位,你们看这烟花的方向是不是南书房?”
众人这才恍然大悟,进而愕然,因为南书房放有奏折,除了必要的蜡烛,一般禁火。如今是谁这样大胆,竟然敢在南书房放烟花?
赵旻扶额,还能有谁?准是小夫子,今儿进宫他就发现皇兄和小夫子之间气氛不太对,看这情况,他准是惹皇兄生气了,现下正哄呢……
念及此,赵旻道:“这是陛下寝殿里的,估摸着是今天除夕,宫里的公公们图个高兴,诸位大人不必担心,请继续饮宴吧。”
旻儿不愧是小夫子的学生,一猜就中。
这厢,南夏打开南书房的门道:“国师,陛下宣你进去呢?”
许霁川听到之后眼睛都亮了,快步走进去。
南夏对着南书房里伺候的奴婢们招了招手,奴婢们都悄悄退下,终于南书房里就只有陛下和国师两个人了。
陛下坐在书桌前看折子,一副忧心天下为国为民的圣君模样。
许霁川盯着他将那折子看了一刻钟还没有翻页,终于忍不住走上前将折子夺过来,陛下皱着眉抬头看他,许霁川笑嘻嘻道:“折子有什么好看的,我比它好看多了~”
陛下冷冷道:“南书房禁火,在南书房放烟花更是该罚!”
许霁川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某样,笑道:“是是是,我该罚!”说完转身就走。
陛下看着他离开的背影,胳膊抬起了一些,似乎是想要拦他,但不知为何,又放下了,心里一阵愤懑:
哼,整日里勾三搭四,我不过说了他几句,就不高兴走了!走了才好,走了清净!
哪想到不一会儿,许霁川就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一瓶酒,只拿了一个杯子,他将酒放在桌子上,笑嘻嘻道:“在南书房放火,是臣不对,臣先自罚三杯,好不好。”
说着连喝了三杯酒。
陛下看了他一眼,面无表情,还是不说话。
许霁川又道:“惹陛下生气,还是我错了,给陛下敬一杯酒,陛下消消气好不好?”
赵景湛抬起头,刚要义正辞严地拒绝,就看到许霁川风流一笑,将酒含在嘴里,走过来跨坐在赵景湛的大腿上。
阿宴喉咙紧了紧,斥道:“整天就知道用……”这些把戏四个字还没说出来,花奴儿就吻住了他的唇,将酒慢慢渡给他。
趁他不备,将舌头伸进他的唇里,在他的口腔里灵活摆动,阿宴沉溺一秒,忽而记起这人昔年在江都花街柳巷的纨绔行为,眉头一皱,将他的舌头顶了出去,然后自己占据了主导权,长驱直入,攻城略地。
他的吻太过狂乱,许霁川忘记了一切不自觉沉溺其中,渐渐感到呼吸不上来气,于是轻微挣扎起来,这挣扎更激怒了陛下,迎来了又一轮狂风骤雨。
不知过了多久,陛下才放过他。许霁川觉得自己嘴都麻了,怔怔地回不过神来。
此刻的许霁川,头发支棱着微乱,嘴巴微肿,脸色佗红,眼睛里含着一汪春水,上翘的眼尾上飞着两抹红,越看越让人想欺负,赵景湛不自觉露出柔软的眼神,小心翼翼地凑过去,许霁川以为他又要发疯,不自觉闪避了一下,陛下也不以为忤,轻轻的摸了摸他的脑袋,在他的额角亲了一下。
许霁川搂着他的脖子委屈道:“亲也亲了,你就不要生气了,再说那事也不是我的错啊,你都将她杖毙了……”
陛下斜睨了他一眼,道:“你很心疼她。”想起那天在南书房门外看到的景象,赵景湛现在都难以抑制自己的愤怒。
许霁川摇摇头,道:“可我是冤枉的啊!她那样的姿色,实在难入我的眼。”这次他实在是太冤了,他根本不知道那叫花朝的侍女对他有意思,前几天他在南书房外等陛下,那叫花朝的侍女就突然拉住他的手对他倾诉衷肠,他甩开手之后,那侍女的身子又贴了过来,很可悲的是……阿宴过来刚好看到这一幕……他也很委屈啊!
阿宴冷笑道:“如果长得好看些你就收了?”
许霁川抱着阿宴的脖子蹭了蹭,凑到阿宴耳边,呵气如兰道:“不会啊,一见阿宴误终身,此生见过阿宴之后,其他人都是庸脂俗粉……”又委屈道,“大过年的,不生气了好不好,你都好几天不理我了,今儿我想着,你若是再不理我,我……我……”
“你就怎么样?”
许霁川恶狠狠地看着陛下道:“我就霸王硬上弓!”他衣衫大敞,脸色通红的样子说出这番话确实丝毫没有威慑力。
许霁川说完之后,阿宴将他翻身一压,许霁川道:“你干嘛?”
阿宴的低低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响起,道:“霸王硬上弓,你依不依?”
许霁川简直想翻个白眼,哪有霸王硬上弓还问意见的,他抬腿蹭了他一下,催促道:“依依依,你可快点吧!”
嗯……除夕守岁之时应该找点有意思的事情做,夜还长着呢……
第106章 树犹如此
太子殿下朝政繁忙, 万寿宴结束之后, 便先离开行宫回江都去了。许霁川闲人一个,因而他并没有和太子殿下一起回江都,而是离开行宫去了自家的温泉庄子。
如今已是六月下旬, 江都的天气是愈发热了, 许霁川想着回江都也没什么事, 索性带着念念在别庄里住些日子。
之所以选择在庄子里住段时日, 一则是为了避暑, 二则是为了躲避南唐使臣。宴席上,使臣韩熙对他表现出了很大的兴趣, 不管韩熙是出于什么目的,他现下正处于韬光养晦的求全时刻, 不宜和南唐方面有太过频繁的接触, 现下大梁的朝政已经够乱了。
为了躲避南唐使臣, 许霁川一直在齐云山的别庄住到八月初才回了江都。他不得不回去, 因为太子殿下的婚期定下来了, 就是在十月大朝会之前。
还有两个月就要成婚,这对平常人来说都略显仓促,更何况是太子殿下。
历朝历代太子殿下迎娶太子妃都要经过最少半年的筹备,单单只是准备六礼就要很长时间,更不要说皇家其他的繁琐祭祀礼仪了。
许霁川虽然知道太子殿下要大婚的消息,原本他并不想这么早就回到江都去, 可太子殿下专门差人送来密令, 密令上面什么也没有说, 只写了两个字:“速归!”
既然太子殿下召回,那自然要回去。
这厢许霁川准备回京的东西,那厢念念趁他不备,又溜到后面的园子里和小兔子玩耍去了。
要走的时候迟迟不见念念归来,许霁川便让人看着行李,自己去园子里找念念。
走到园子口的时候,一只肥硕的兔子扑过来扑到他的脚边,念念飞身一扑,抱住兔子,高兴道:“抓住了!”
他的脸上脏兮兮地,许霁川有些无奈地将他抱起来,说:“小脏猫,下次再玩吧,我们现在要回江都去了。”
听到许霁川叫他小脏猫,念念笑着用自己的手囫囵地摸了摸自己的脸,脸上瞬间留下了几条黑色的印子。
许霁川:“……”他摸了摸自己的身上,摸遍全身都没有带一个可以擦脸的帕子,无奈叹了口气,认命地拿起自己的袖口给念念擦起脸来,一边在心里想,要是太子殿下在就好了,那个臭美猴肯定随身带着帕子。
想到太子殿下,他心里忽然莫名一阵酸楚。
初秋的风吹过果园,园子里的树叶瑟瑟作响,许霁川抬起头,看着眼前巨大的桃树。三月的时候,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他和太子殿下还在树下谈天打闹,而今人去花谢,人事已非,许霁川有些怅惘。
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太子殿下有了太子妃以后,每天深夜还能来找他秉烛夜谈吗?他们还能像以前一样心无芥蒂地随意打闹吗?
突然许霁川觉得脸上一凉,他回过神来,就看到念念两只小手捧着他的脸,眨巴着大眼睛天真无邪地问他道:“小叔叔,你怎么啦?”
许霁川缓缓闭上眼睛,平静自己的心绪……念念见小叔叔不说话,刚要问他的时候,就听到小叔叔咆哮道:“许念,你没洗手就摸老子的脸!”
念念看着小叔叔花猫一样的脸,捂着嘴偷笑。
摊上这样的小坏蛋,果然还不如爷养只嘴损的八哥!
回到江都的当天晚上,太子殿下就来找他了,一见到太子殿下,许霁川拱手道:“恭喜殿下喜结良缘!”他觉得自己的脸笑的有些僵。
太子殿下什么也没说,沉默地看着他。
许霁川别过眼去不去看他,不过一月未见,两人之间的气氛有些尴尬,太子殿下来了也不说话,看着墙上的画似乎在怔怔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