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喜[重生](77)
厅中烧了地龙,侍女接过二人脱下的披风挂好,又端了热乎乎的花茶和点心上来。管事躬着腰,同二人汇报这几日收拾打理庄子的进度。
“老奴这几日命人收拾屋子,翻找出了不少旧物与书籍,不知该如何处置,便都堆在偏院里。”
这庄子自落入李凤歧手里后,就一直荒废着,他大部分时候在北疆,偶尔回京也不会独自来这庄子上,因此从前主人的许多旧物并未清理。
“就堆在那儿吧。”李凤歧本想叫管事直接扔了,但念到这里头或许有贺氏遗物,便又换了个说法。
叶云亭则是听到有旧书就蠢蠢欲动:“都是些什么书?”
管事回忆了一番,报了几个没听过的书名:“都是些没怎么见过的书。”
叶云亭一听是自己未曾看过的,便来了兴致:“你将那些旧书清理一番,送到我们住的院子里去。”
管事应下来,还想再继续说其他琐事,就见李凤歧摆了摆手,一指伺候的季廉,道:“这些事以后你同季廉商量吧,不必事事报于我和王妃。”
说完拍拍叶云亭的手臂,示意他们出去:“我们去庄子里转转。”
叶云亭也不耐烦管这些琐事,早就想四处转转了,闻言立刻起身,推着李凤歧往外走去。
被落下的季廉瞪大了眼,下意识上前一步,哀怨叫了一声“少爷”。
怎么就把他丢给管事了?!
他什么也不会呀!
叶云亭回头瞧他一眼,似看透了他所想,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带着兄长对不成材小弟的期许与严厉:“不会便同管事好好学,你也该学些正经东西了。”
说完便迫不及待地推着李凤歧走了。
季廉:????
少爷你变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
叶云亭推着李凤歧将庄子转了一圈。
这座庄子背靠柳山,占地不小。前头是古朴精致的宅院,后面则是九曲十八弯的温泉池。温泉池子是人工开凿,大小深浅形状各不相同,错落地分布在树林与花丛间,十分别致好看。温泉水则是就近从山上引下来,注入池中,水汽蒸腾间,是浓烈的硫磺味道。
温泉池再往后,则是一处凭空延伸出去的观景石台。
石台上盖了一座八角亭,亭子一角放着只红泥小火炉,正方便一边观景,一边煮酒烹茶。
叶云亭推着李凤歧进了亭子,眺目望去,林海雪涛,层层堆叠,一眼望不到尽头。
人处其中,有种天地浩大,我独渺小之感。
“当初造这观景台的人,定然十分向往外面的壮阔天地。”
亭子后是暖池繁花,亭前却是高山深涧,浩荡天地。
李凤歧闻言侧脸看他:“喜欢这里?”
“喜欢。”叶云亭重重点了下头。
若是注定无法离开上京,那能在这观景台上看一看外面辽阔天地,也算是圆了心愿。
李凤歧一笑,似看透他的想法,抬手指着西边对他道:“那个方向便是渭州。”说着手指缓缓右移,“那边是冀州,再往东去,便是中州。”
他凝着叶云亭道:“在这里看着没甚趣味,待以后……我带你踏遍北昭十三州,亲眼看一看北昭大好河山。”
叶云亭心受触动,满目怔然,呆呆望着他:“王爷怎么……”怎么知道他的心愿。
他的话未说完,李凤歧却听出了未尽之意。
“这或许就叫心有灵犀?”他痞气一笑,灼热的眼神直直往叶云亭心里钻:“大公子所想,便是我所想。”
叶云亭避开他过于灼热的眼神,望着下方被风吹得如同浪潮翻涌的松林,抬手拢了拢披风领子:“这里风大,我们回去吧。”
“不看了?”李凤歧讶异。
方才才说了喜欢,怎么就要走?
“王爷都说了,日后要带我踏遍北昭十三州,这里自然也就没什么好看的了。”叶云亭浅淡笑开,推着他折返回去。
山风又大又冷,不如回去点着暖炉看看书。
“大公子可真是喜新厌旧。”李凤歧瞥他一眼,装模作样地叹气:“若日后有人比我待你更好,我这旧人可该如何是好?”
叶云亭垂眸看他,眼神很柔软。在他目光扫过来时,又倏尔收起来,换了一副笑模样,没有接他的茬:“王爷与其整日想些有的没的,不若多看些书。读书使人明理。”
多看点书,也好少说些胡搅蛮缠的话。
李凤歧一噎,深深看了他半晌,嘴里还在嘀嘀咕咕:“大公子果然今非昔比。”
这话里有话的模样,都快青出于蓝胜于蓝了。
李凤歧啧了一声,心里冒出些危机感。
这样下去可不成。
第57章 冲喜第57天 喝点药
庄子在半山腰上, 与世隔绝。食材每日从山下运送上来,再由厨子烹制,一日三餐, 每餐的菜系都不一样。
吃好喝好,又无俗世烦忧。叶云亭吃完饭溜过食,便在屋里看书——管事将前主人的旧书都整理出来清理干净, 送到了叶云亭屋里。
每日里,点上小火炉, 再温上一壶茶,捧一本书,时间便在安逸里消磨过。
这日,叶云亭又从书箱里翻出一本未曾看过的旧书。书名叫南越游记。笔者未具名姓,只将路上所见所闻写于书上。
她从百越出发, 一路往南越边城杞厘行去, 一路上的奇闻异事尽皆被记载了下来, 行文十分诙谐有趣,平平无奇之事在她笔下,也能引人发笑。
叶云亭盖着薄毯, 偎在炉边,不知不觉便翻过许多页。
看过一半时, 却见笔者语气一转, 由洒脱诙谐忽而转成了儿女情长。
“五月初五, 端午。又在杞厘的小酒馆里遇见了赫连。黑衣,长剑,小脸俊俏。与我第一次见他时一模一样。本以为他会请我喝酒,但他却并未理会我。罢了,那便我请他喝酒吧……赫连性子实在太沉闷, 冷冰冰像块石头,若是从前,我绝不会搭理这样无趣的人。不过现在……谁叫我喜欢他呢。”
叶云亭就是看到此处,方才意识到这游记的笔者原来是位女子。
这本书前半篇幅都是笔者一路上的见闻趣事,及至过半,这位女子遇见了一位心悦的男子,方才露出了一丝小女儿情态。
叶云亭合上书,有些犹豫要不要继续往下看,虽然原主人可能已经作古,可这到底是那位女子的私密情愫。
犹豫半晌,到底还是被书中趣事所吸引,叶云亭心里道了声抱歉,翻开书册继续往下看。
好在游记并未再过多提及赫连以及笔者情愫,叶云亭快将整本书看完,这位赫连也不过出现了三四回,回回都是草草带过。倒是游记最后有一段话,叫他凝目看了许久。
在游记最后,笔者写道:“即将折返百越,赫连送我出杞厘,临行前我问赫连可还会再相见,他未答。但我私以为他也是想再见我的。后来回了百越,我同玉檀说起南越所见所闻,又谈及对赫连心思,玉檀却说我发了疯,竟看上了一个南越人。我见他生气,不愿与他争执,但私心却觉得,不论赫连是哪国人,他都是我此次南越之行最大的收获。而且我要收回先前评价,赫连虽确实是个冰块,却并不木讷无趣,若是下回再去南越,我要单写一本赫连见闻,将这闷葫芦的所作所为记录存证。”
叶云亭的目光落在“玉檀”二字上,有些怔然。
这名字出现过两回,头一回出现时他还以为是个女名,没有放在心上。到这最后一段,他方才发觉,“玉檀”竟是个男人的名字。乃是这笔者的好友,长居上京,只偶尔会来百越小住一段日子。
玉檀,长居上京。
是碰巧同名了,还是这笔者的好友,确实就是……叶知礼?
——叶云亭也是偶然听见殷氏说起,方才知道父亲叶知礼还有个小名叫做玉檀。因刚出生时非常瘦弱,像个女娃娃,方才取了这么个小名,盼着他长得健壮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