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棋逢对手(92)
一般人遇到危险,都会下意识趋避,这是千万年进化的本能——顾疏第一次避开了,殷朝暮完全可以理解。但一个人避开危险后又在第二次逆着本能重新护在他身前……要不是脚动不了,他大少爷真要抛掉风度在这里上演跳脚绝技了。
滚蛋,你是学油画的!又不是文学历史马克思、是学油画啊!没了右手还用什么打稿、用什么调颜料、用什么握笔去画,嘴吗?!
“真当自己无所不能了!猪脑!还用手挡刀子,我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
殷朝暮痛怒攻心,根本控制不住火气,连粗口都爆了一串儿。正常人总是先用右手,也就是说顾疏第一反应是替他挡刀,接着才是用砖砸人——顾疏的手,明明可以不用受这穿肉破骨之苦。尤其他左手用板儿砖敲昏了敌人,显然在那一刻,还存着理智。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
顾疏动了动完好的左手,慢慢将砖头放下,额前刘海因刚才的剧烈打斗散落开,洒在苍白的脸容两侧,眉宇间含着无可奈何的苦涩,一句话说完,竟让殷朝暮听出了其中的情难自已。
“右手对画师有多重要,我怎么会不清楚?我也知道他癫狂之下准头儿不足,十有八九扎不到你,可是……”就那一成的可能性,他也不敢赌。或者说他自己对殷朝暮的关注早已超过了预料,在理智反应过来之前,手已经伸过去挡下那一刀。
顾疏说完,又惨然一笑,显然右手极可能废掉的情况让他心底也不好受:“你不必有负担,如果早知道后果,我也一定不会救你……”
见殷朝暮似是呆住,迟迟不做回答,顾疏又轻松地笑了笑:“你是少爷,娇生贵养,这伤看着可怕,其实……”他说着低下头,右手微曲,左手猛一用力将刀子拔了出来,骨节交错声响起来的那刻,血液如凌空出现的烟花喷洒绽放,衬着那一双毫无血与生气的手,竟是前所未有的璀璨,灿烂得令殷朝暮心头发寒!
“……一点,都不疼。”
接着,他又背对着殷朝暮曲了腿做出背的姿势,淡淡说道:“殷大少,麻烦你赶紧上来,咱们要快一点,否则南哥回来就麻烦了。”
别装了!
明明就很疼。因为我光是看,就疼得呼吸都困难。
怎么可能不疼呢?
对不起。
殷朝暮很想这么说出口,也很想大叫着扑上去给这个嘴巴死犟的家伙一巴掌,然后好好捧起那只被血染脏的手看一看。他甚至想要狠狠放声哭一场,却不知道为谁哭,为什么哭。
可顾疏还在笑,很坚定地蹲在那里等着背负起他的重量,于是殷朝暮就都能忍住了。他走过去,再一次将自己交付给这个只比自己多长一岁的身躯。顾疏知道他喜洁,右手满是血污,便悄悄翘起,只用掌根搂着他的腿,一步一步向巷子里快速走去。
他的步履也很平稳,一点儿也不像刚经历一场耗费体力的肉搏,也不像一只手被废掉。殷朝暮凑在他肩窝儿,想要从蛛丝马迹里看出些什么,却发现顾疏脸上的笑容,从始至终一直那么的灿烂,没有丝毫的勉强与痛楚。
他右手吃重,但直到将殷朝暮放上隐蔽处的自行车,不慎粘在殷朝暮身上的血污都没有多少。
“去哪里?要不……还是招辆车?”殷朝暮轻声说。
“不行,这里根本没有车进来。你放心,学校那个方向肯定被堵上了,我先带你从后面穿出去。”顾疏摇了摇头,把他放在后座上扶好,翻身上了自行车,右手在衣服上仔细擦净,确保不会再滴下血迹,才随意地握上车把。车把冰凉,殷朝暮怀疑自己在那一瞬看到了顾疏表情扭曲了下。
殷朝暮靠在他身上,听着耳边呼呼的风声,下午的暗市还像一头蛰伏的兽蜷缩在暮光之下,清冷的街道在目光中极短地逗留,随即逝去。顾疏似乎非常有把握那些不上道的混子此时已完全没有了威胁,车速并不是很快。殷朝暮失血比较严重,头昏昏沉沉,困意泛上来,差点儿没听到顾疏模模糊糊的话。
“这条街往北走,就是你上回见过的那条街。嗯……你想不想去看看我家?”
殷朝暮听出了这句话里的挣扎和小小的期待,眼一转就明白大概是早上因为母亲宫颈癌的事,这会儿右手又受了这么重的伤,顾疏少有的心神不稳。
顾疏又说:“你知道我妈她有些不大好的习惯,但是……我很想带你回去看看她,嗯,也让她看看你。就……就作为我的朋友去,我想她见到你,一定会很开心。”
殷朝暮想自己和殷夫人沈倦长得多少有几分相似,光看脸也能看出他早亡小姨沈澄的影子来,若是顾疏母亲再听到他姓殷,这么一联系,难保不动气。于是说:“我腿很疼,先去医院好吗?你的手也需要赶紧接受治疗。”
车子一拐,拐出了小路上了大路,风呼呼往后吹,好半天才听到顾疏被风吹散的答话:“……嗯。”
气氛于是压抑下来,顾疏停稳车,把他抱下来,招手拦了辆出租,小心翼翼护着他的腿放进后座。那司机一看两人身上都是血,便说:“哟,怎么弄得,这得赶紧上医院啊,要不我给你们拉到前面路口的医院放下,你们先包扎,成不?”
顾疏一听就知道这司机是看他们带伤,怕惹事上身,又不能拒载,只求赶紧把人放下。他仔细帮殷朝暮把伤腿搁平,然后坐到副驾驶说:“师傅,刚在学校里踢球绊了一跤,结果地上有钢材,被划的。医务室让赶紧送医院,前面小医院真给耽误了也不好,您给送到市属三院,行吗?”
那司机其实知道附近街道乱,生怕拉上什么不干净的人,此刻一听顾疏说得有鼻子有眼,再从后视镜里看到殷朝暮一副讲究的学生样儿,当下放下心,笑道:“那成,你们年轻人也不注意着点儿,这可伤的够重。嘿嘿,你这同学当得挺好,还挺关心。别是你给人家撞的吧,这么上心?”
顾疏跟他东拉西扯了两句,殷朝暮实在是累,腿已经疼麻木了,正迷糊着,就听外面儿警笛一声一声的响,还有大批医生里里外外的跑。顾疏闷声问:“怎么回事?进得去么?”
那司机熄了火,探头往外瞅了几眼,摇头:“不成,进不去,看来是出事了,要不警察进来干吗啊?我估摸着有人抢救呢。这么着,我给你俩放门口,你带着你这小同学走几步儿,没几步路的事儿。”
顾疏点头,先把钱付了,就下来开后门把殷朝暮给扶出去。殷朝暮这时候眼晕的要命,却隐隐有极坏的预感,他似乎看到刚刚一群警察中间,有顾禺的影子……
那负责人听得一头雾水,顾疏这小子实实在在的苦出身,最爱惜羽毛。这时候一言不合就动手,真正稀奇。他扫一眼旁边的殷朝暮,一口吐沫呸在地上:“这么个瘸腿男人,你还真捧在手心儿,当宝贝给护上了?哈哈,可笑,可笑!”
先爱先醉也有好南风的客人,但当时大陆新风初起,时人思想上那把锁虽略有放松,不再以男男相恋为耻,酒吧里更是不乏先驱人士……但说到底,不过叶公好龙,要论真正爱男人平板身体的,并没有几个。殷朝暮容色出众,举止又透着贵气,很是招人稀罕,越是不入流的小角色,越想着摸一把蹭一下什么的。他想着顾疏十几年挣扎在底层,少年人又心不定,玩玩儿南风不算出格。
万没想到,这两人神色闪烁,偏偏不肯对视。他经营酒吧数年,若连这点儿眼色都没有,先爱先醉也闯不出今天的名头儿——不说殷朝暮,顾疏神色从容,却掩饰不住眼里的关切,竟是动了真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