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棋逢对手(51)
“我自认嗓音虽不算最出众,但音色柔和,做搭档绝不会拖人后腿;至于临场应变,虽然比不得你最佩服的顾副会……”
提起这个人名,殷朝暮顿了下,胸腔里翻腾起莫名的情绪,绝非原先那种纯粹的厌恶憎恨,还夹杂了些别的复杂的成分。
他不做细想,接着道:“对付一场小规模的赛事,还不成问题。二位不妨考虑一下我,如何?”
半带着玩笑意味的话,王冬晨先是惊得一掌拍下来,接着又控制不住音量吼:“擦了,殷少你亲自上啊!那不是只许赢不许输了?”
殷朝暮冷哼一声:“本就只许赢不许输……怎么,你原先答应好好比赛,莫非只是敷衍我的?”
“不不……不敢,”王东晨擦擦汗,这殷少刚来时候还彬彬有礼,深交下来才发现是个说一不二的硬点子,棘手的很!
“我,我这不是紧张的么,和殷少你做搭档,压力大啊!”
殷朝暮懒得管他,转眼陆维还一副难以决断的样子,只得耐心作保证。
“放心好了,我虽然领的两岸交流名额,但本身也不是过来混日子的。你若不信,我给你唱一首好了。”
陆维闻言,展颜笑道,“没什么不信的。”
他当然信殷朝暮唱歌也不差。要知道最初的最初,车上第一面就被吸引住他的,正是殷朝暮比别的少年都优雅动听的嗓音。一个人嗓子好,不代表唱歌也拔尖儿,因为还涉及到一些技巧方面的知识,可殷朝暮既然身为音乐系学生,就不存在这方面问题了。
他只是私心里并不想让自己小心翼翼照顾许久的舍友抛头露面,同他们俩一起去争、去抢,去上到舞台供人品评。
殷朝暮有多娇贵、多懒、多嫌麻烦,他这个同居人最清楚不过。宿舍统一分配的衣柜都不够他放衣服的,一个男孩子,竟然每天都要穿不同的衣服,现在还没什么,可想而知往后光是用来放殷朝暮衣服的,就要几个大箱子。
这家伙还一身的贵族病,令人无语的很。下午要喝咖啡、每晚要看圣经、早上还要喝一杯牛奶,连一日三餐都懒得跑食堂……这样一个大少爷,他亲手养了好多天总算督促着养下几两肉,怎么能跟他们一样为了某项比赛,而日夜练习、殚精竭虑、甚至最后粉墨登场?!
陆维再扫一眼殷朝暮打理得整整齐齐的柔软头发,以及那张白净得玩偶一样的脸,心里有点泛堵——
什么叫焚情煮鹤?
什么叫大煞风景?
这就叫!
让这样一个光长相就一副该被捧在手心儿供起来的男人去奔去走,亏王冬晨想得出来。
第31章 校际联赛(三) …
“其实不用勉强自己,你为东子做的够多了……”
“没有勉强,陆帅。”殷朝暮大概知道陆维是顾惜他,所以斩钉截铁地打断,“这次比赛我也是为自己。”
“那好,东子和你搭档。不过你俩要唱什么,有想过吗?”
当然想过。从昨天在先爱先醉有这念头起,他就将大致计划都想了一遍。殷夫人沈倦曾给他的评价是:做事冲动,缺乏一步一步统筹谋划的耐心。他当初不以为然,直到遇上顾疏这个堪称将布局谋划发挥到巅峰的毕生大敌,才知自己错的离谱。自重生后,他一直有意识加强自己这方面锻炼,尤其上次的事不仅没成功,反而被顾疏抓住马脚顺藤摸瓜差点暴露后,殷朝暮做任何事都更加仔细谨慎了。
从包里翻出一叠打印好的歌词谱儿,交到王冬晨手上。只不过之前他没料到自己也会上,因此只打了一份儿。
“刚上映的电影《宝莲灯》看过么?就唱片尾曲《爱就一个字》好了。”
这一回他下了大决心,权衡再三不惜亲自捉刀,一路护航保驾,应该不会再出问题了吧。
陆维也不啰嗦,打个手势,“说那么多也没用,先试歌。你俩准备下,我把几段儿分一分,先看效果再说。”
他掏出一只马克笔,刷刷刷划下去。陆维专业课学的不错,何况仅仅一个试唱,下手毫无顾忌,两下把张信哲的《爱就一个字》改成双人版,也就是前面分开,最后高潮合唱,简单得很。他目的在于听听两人音色合不合衬,不行还要换歌的。
殷朝暮接过词谱,同王冬晨简单合计一下,那边陆维已经进了控制室开始调设备。且不说他们专业学这个的,陆维又是文艺部干事,少不得帮人调调设备,此时暂且打个手并不为难。
调音台——基本参数设定完毕。
监听音箱HiFi——打开。
电容话筒——音量设置完毕。
话筒放大器——必要处理完成。
歌手耳机、录音师混音耳机准备好。
检查耳机连接器、最后一项——话筒防喷罩也确认无误。
一切准备就绪。
殷朝暮戴上耳麦,试着发了几个音,旁边王冬晨也是一样动作,均没有察觉问题。陆维在控制室隔着玻璃给了个手势,殷朝暮右手食指与拇指曲起,比了OK。
旁边王冬晨深呼一口气,狠狠咬住下嘴唇,殷朝暮沉静的眼扫过他憋红的腮帮,知道搭档心中或许残留着几分犹疑与畏惧,他闭上眼,回想起多年前站在麦克风前的自己……
窗外的阳光正明媚,静静的录音室内,少年白皙的肤色被阳光一映,几近透明。柔和而缠绵的声线让人听了懒洋洋的,从头到脚都泛出一股子舒坦来。
拨开天空的乌云
像蓝丝绒一样美丽
我为你翻山越岭
却无心看风景
……
出乎意料的动听,就像是少年微笑着讲话时一样的优雅,每一个音节都如珍珠滚落,清脆又缠绵,尤其这样不算高的部分,得心应手,游刃有余。陆维在控制室中微微一怔,开场这一段儿,殷朝暮完成得很好,接下来就看王冬晨了。
粗重的喘息在耳畔响起,殷朝暮张开微阖的双眼,王冬晨整张小脸都发青了,嘴唇被咬得一点血色也没有。作为搭档的殷朝暮表现越出色,他的压力却反而越大,因为他心底非常清楚一个事实——
这场比赛,殷朝暮唱得好,不代表他唱得好;殷朝暮有拿奖的动力,却不会像他这样志在必得。
“你姐出去给人家小孩儿补课,多大的人了,几岁的毛孩子都能随便对她呼来喝去,为的什么你想过没有?不就为给你多赚点儿零花钱吗!”
……
“爹妈不会让你去社会上受苦,实在不行,妈还年轻,养我儿子去技校学门儿手艺活儿。不怕啊,妈不舍得让我晨晨委屈,有妈在呢。”
……
父母的脸似乎在眼前晃过,嘴巴开合,王冬晨却没有余力去想,他脑子里所有念头都用来想要如何唱好这首歌了。
“你还惯着他,他都惹下多大的祸了,你还惯他!慈母败儿……唉……”
父母为他操心、兄弟为他犯愁,就连姐姐虽不忍苛责,话里话外却默认了他的不成器。其实他也想证明,除了闯祸,他也有其他的作用,至少不是只会花家里钱的不懂事的孩子。
不错,王冬晨不是陆维,虽然也信服殷朝暮有办法,却不信这场比赛真能替他某个出路。所有支持他应下来的动力,都在于前三名那些奖金。他姐姐长得不难看,也该好好打扮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