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罪者2(167)
确定王乐娟确实死了以后,詹慕闲收拾干净自己来过的痕迹,并用他做的强磁仪破坏了王乐娟的手机,却没注意到就在旁边的电子闹钟也一起遭了殃。
他是个兽医,对各种药物都有一定的了解,而且还特地为此做了大量的研究,因而笃定王乐娟的死状像极了心源性猝死,120的出诊医生在听说对方近期有严重的心梗和心脏手术病史后,一定不会怀疑死因有可疑。
只要医生如此判断,杜鹃和保姆也大概率不会质疑,只要死亡证明下来,遗体拉到殡仪馆一火化,那么她体内那些过量的药物就无迹可寻,永远也没人能证实她是被谋杀的了。
至于杜鹃,詹慕闲给出的杀人理由是,姑娘和她的姨妈长得很像,不管是名字还是性格,都完全符合他哥当年迷恋的清纯小白花的形象,于是他便产生了扩大复仇的欲望,将罪恶之手伸向了完全无辜的女孩。
杜鹃先前就见过詹慕闲,知道对方是姨妈最近新认识的好友。所以当詹慕闲以“想要出席王乐娟的遗体告别式”为理由与她取得联系时,姑娘根本没有一点儿警惕心,很轻易地就答应了。
第141章 5.Mulholland Dr.-48
根据詹慕闲的交代,他在计划谋杀王乐娟时,也在策划如何在不引起任何人注意的情况下杀死杜鹃。
与本身就有严重基础病的王乐娟相比,杜鹃年轻体健,很难伪装成急病而亡。
不过在王乐娟死后,杜鹃就只有一个人了。
她在本市没有别的关系紧密的亲戚,朋友也不多,詹慕闲认为,只要把她的死伪装成一场合情合理的意外,应该就没人会追究了。
于是他便故技重施,在杏滘村附近物色了一处鱼塘,那儿地处偏僻,白天都几乎没有路人经过,晚上更是人烟绝迹,而最妙的是,那鱼塘还有一个镜头位置“刚刚好”的摄像头。
如果是在一处完全没人的地方出事,警察还要费力排查是失足落水还是有人把她推下去的,但如果有个摄像头“正好”拍到杜鹃掉下去的那一幕,就能证明她身旁无人,迅速结案了。
他锁定的鱼塘的监控只能拍到摄像头底下直径十米左右的范围,且这十米一半是水域,一半是陆地。
换而言之,只要作案时詹慕闲保证自己距离杜鹃一米以上,他就不会被摄像头拍进去了。
那么,怎么样让杜鹃看起来像是自然落水呢?
关于这点,詹慕闲坦白说他想了好几个方案。
直到有一次,杜鹃随口透露自己在做心理咨询,医生还给她开了安眠药之后,詹慕闲便想到了一个计划——让她在吃了安眠药后大量饮酒就行了。
酒精和大部分安眠药都有协同作用,在药物作用下,“醉酒”的症状会被放大,人很容易出现定向力障碍、手脚震颤、平衡不稳等症状,完美符合詹慕闲的计划。
万事俱备,詹慕闲以“游玩散心”和“纪念王乐娟”为由,把杜鹃约到东湾区吃她当年和姨妈一起吃过的美食。
詹慕闲长得面善,对女孩儿来说也是能当她爹的年纪了,再加上两人约见的地方是大中午的正正经经的农家乐餐馆,杜鹃根本没有感觉到危险,甚至没想到要和哪个好友报备一下自己的行程。
从鑫海市市中心到东湾区要差不多两个小时的车程,杜鹃自己没车,于是詹慕闲很自然地提出开车来接她,杜鹃也欣然答应了。
车上,詹慕闲故意以“车子比较旧,空调不是很给力”为由,把车内气温控制在二十八度左右。
果然,上车没多久,杜鹃就因为出汗而感到口渴了。
这时詹慕闲再告诉她,后座有一箱矿泉水,你觉得渴可以拿来喝。
如果是普通情况下,交情不深的异性给递了一瓶水,杜鹃可能还会产生一丝丝的警惕,但她看到的是大半箱水,随便她自取,于是她就放心了。
然而她没想到的是,詹慕闲正是算准了她的这个心理,在半打矿泉水里都动了手脚,不管她选的哪一瓶,都是百分百的概率。
果然,喝了水后没多久,杜鹃就睡着了……
“因为杜鹃说她不喝酒,所以我给她插了鼻饲管打算硬灌……”
在交代犯罪事实时,詹慕闲如此坦白道。
不过可能是安眠药药效过了,或者是喉头异物感实在太难受了,在插管的过程中,原本昏睡的杜鹃居然醒了过来,开始剧烈挣扎。
对此詹慕闲倒是早有准备。
他将女孩藏在后备箱里,带回了周末无人值守的兽医站,用纱布缠住姑娘的手腕脚腕后,在把她绑在了治疗床上。
审问的警察问他:“你知道那根鼻饲管的顶部断了一截吗?”
詹慕闲摇了摇头。
他们兽医站的鼻饲管都是给各种动物用的型号,他自己都说不清那套过期了老长时间的鼻饲管是什么时候的剩货了。
反正杜鹃也是要死的人了,包装是否过期,内部有无污染,会不会引起感染之类的问题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直接怼进去就完事了。
然而正是因为他这生疏的技巧、粗暴的操作和早就该淘汰的老化的管子的三重debuff作用,才在杜鹃的遗体上留下了引起柳弈注意的重要线索。
总之,在给杜鹃用鼻饲管灌了酒后,詹慕闲把“喝醉”了的女孩子带到了他早就物色好的鱼塘附近,等着人自己醒来。
四个小时候,杜鹃醒来,看到詹慕闲,吓得肝胆俱裂,踉跄着起身就要逃命。
听到这里,警察又提出了一个问题:“你怎么肯定她一定会往鱼塘跑?”
詹慕闲回答:“因为只有那儿有光。”
鱼塘拉了电,有稀疏的几个灯泡,是深夜里离女孩儿最近的光源。
于是杜鹃就像扑火的飞蛾般朝着光跑去,却在酒精和安眠药的双重作用下跑得踉踉跄跄,根本无心注意脚下的情况。
结果就如詹慕闲所料的那样,她最后一脚踩空,掉进了池塘里,连挣扎都没挣扎两下,就如同枰坨入水,沉入了黑暗之中。
警察又问:“那假如她没掉下去呢?”
“开弓没有回头箭。”
詹慕闲摇了摇头:
“我在附近还物色了另一个没有监控的池塘。如果杜鹃避开了没掉下去,我就在她出了监控范围后抓住她,然后把她带到另一个池塘那儿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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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慕闲在交代杀害王乐娟和杜鹃的犯罪经过时态度十分配合,但换到二十二年前的旧案时,他当即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装傻到底,问什么都是否认三连,说得最多的话就是“我没有”、“我不是”和“我不知道”了。
他打的是什么心思,市局那些惯于和犯人们打交道的刑警们还会看不出来吗?
詹慕闲想的就是个“拖”字。
本来以他的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就算不去追究二十多年前的三桩旧案,光是王乐娟和杜鹃的两条人命就要吃枪子了。
然而不是说反正都是要毙了的,就能不管他当年还干过什么了。
有一部分的连环杀人犯就曾经利用过这一点,在案件审完了准备进入诉讼程序的时候,忽然来一个“警察同志我还有犯罪事实要交代”,然后跟挤牙膏似的将当年他干过的旧案“挤”出一些细节来。
这样警察就得跟着他提供的线索重新追查,公诉和审判的时间也要随着新证据的加入而延后……
……
有一些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围观群众都觉得明明犯人早就抓了,怎么还要审上那么久,一年两年三年甚至拖了好几年的,难不成是有人在玩忽职守,只吃饭不干活吗?
其实审讯流程很长的案子里很大一部分的情况,是因为越是复杂的案子越容易拔出萝卜带出泥,一个犯人可能同时牵扯进好几桩刑事案件里。
为了给每个受害人及其亲朋好友一个交代,不能只逮着一个案子就把人给处置了,而是要尽量将能查的都查了——这期间所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绝对不是简简单单一两句话能概括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