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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主攻单元文

作者:一海橙子 时间:2024-11-28 11:53 标签:轻松 天作之合 现代架空 单元文 穿书 情有独钟
第一个单元(已完成):
  游星戈穿进了一本某点小说。
  好消息:这是本现代文,没有生命危险。
  坏消息:他看上了男主。
  在《乐成》这本书里,他是男主程际野的吉他手兼好兄弟,陪这位主唱走过了年轻时藉藉无名的一段时光,最终却分道扬镳一拍两散,繁花锦簇前先惨淡收场。
  游星戈读完书后:不错,可以接受。
  游星戈见到男主后:……不行,我不接受。
  思考片刻,他决心把男主搞到手。
  乐队新来的吉他手有头漂亮的卷发,又自来熟得要命,总喜欢往主唱身边凑,黑发俊美对谁都懒懒散散的主唱偏偏还乐意让他凑。
  谈论编曲的时候,他们凑在一起有来有回,游星戈总是说话很快。
  程际野这时候含笑看他,眼神定定,两个人都一本正经。
  没人知道程际野的目光垂落在吉他手的嘴唇上,只想一口咬上去。
  也没人知道游星戈压下嘴角的笑意,心里计算着男主还能憋到什么时候。
  装得阳光迟钝直男实则爱撩吉他手x棱角分明冷淡系主唱
  第二个单元(已完成):
  李沿安在少年时知道自己是一本晋江文中的人物。
  他要成为霸总,对一名男大学生强取豪夺墙纸爱一条龙,在骨灰被扬后,他的好兄弟还会黑化成全书大反派,两个都没好结局。
  根正苗红的好年轻人李沿安于是立下三条誓言:
  不当霸总。
  不做混蛋。
  以及最重要的一条,不搞同性恋。
  最后前两条顺利实现,他成总裁,但不霸道,也没当混蛋,偏偏在最后一条上破了戒。
  破戒的对象是——他最好的兄弟。
  “我们认识有十七年了。”
  “正好赶上第十七年的年头,友情变质,爱情发生。”
  潇洒总裁x他稳重的挚友
  第三个单元(已完成):
  钟情穿进了一本都市某棠文,书名很恶劣,主角很嚣张。
  而他遇到了主角他哥。
  钟情厌倦一成不变的日子,江霄讨厌动荡狂热的变因,可他们还是相爱了。
  不羁浪子系酷哥x冷峻掌控欲强霸总
  (注:此处的浪子是一种感觉,就是漂泊的脚步不会为谁停留的那种感觉,虽然他最后依旧会为钟情的人停留)
  阅读指南:
  ①单元独立1v1,写的每一对都不拆不逆注定携手一生,需要注意作话(偶尔会有小剧场和论坛体),厨子不会跑路,放心
  ②不是适合控控党吃的饭!!!(大楼,窗户,快逃)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现代架空 穿书 轻松 单元文
  主角视角 人类青年 互动人类青年 配角很多人
  其它:各种口味的cp应有尽有
  一句话简介:我磕,我磕,我磕磕磕
  立意:人是自己命运的主人,无论身处何种逆境,都应当相信自己,凭借自己的能力改变一切,为自己谋取更好的未来,为他人带来爱和善意


第01章 闪亮登场
  夜色摇曳,迷乱而招摇的灯光从Huracán酒吧里逸散开来,周围的巷子都被这灯光照亮了点。
  在祈城南平巷尽头开了十二年的酒吧今晚迎来了它年轻而活力四射的乐队,又因为是周末,挤进来的人满满当当,大半人都在翘首以盼,舞台边喷出的冷雾混着劲爆的舞蹈,也不能阻挡台下的人疯了似的往前挤。
  无他,今晚即将露面的乐队的主唱实在太帅了。
  轰鸣般的音响炸了开来,迷乱的灯光被调暗之后变得更加迷离暧昧,射灯扫过了蠢蠢欲动的人群,层叠拥挤间传来了不少尖叫和交谈,光影晃动里还没能见到今晚的主角登场。
  在昏暗的吧台边,打着领结的酒保擦拭着台面,在震动的人群里也没忍住频频抬头看向舞台。
  他看了眼时间,知道再过不久乐队就会出场。
  真是受欢迎啊,他暗暗嘀咕道。
  就在他分神的时候,一只漂亮修长的手敲了敲台面。
  酒保抬头一看,发现是刚刚和他要了一杯威士忌的卷发客人。
  这位客人乍一看有点娃娃脸,有一双漂亮锐利的深栗色眼睛,笑起来的时候却有种阳光干净的气息,和酒吧里迷乱暧昧的氛围格格不入,更像是个还在读书的学生:“今天是有什么特别的活动吗?”
  是个生客。
  酒保在这个年轻人浅白色T恤和干净的脸庞上顿了一秒,心想这是哪来的高中生,连Huracán大名鼎鼎的乐队ONE都不认识。
  他手上的动作没停,只是故作神秘道:“有惊喜,接着看就知道了。”
  脸很嫩的年轻人听到这话,弯了弯眼睛,只是盘着手里的酒杯,靠在吧台边,目光朝着舞台看去,他有一头弯曲柔软的卷发,这样一挡,就不太能看清他的眸色了。
  他喝了口辛辣的酒,面上的神色却没有变。
  事实上,这个名叫游星戈的青年正在心里思考,他应该没找错地方,从拿着地图在祈城巷子里检索开始,到这家酒吧门口贴着的招聘启事、已经有些泛旧的乐队海报,都表明他找对了地方。
  再过一会,他就能见到书里那位众星捧月的点家男主了。
  柔软浓密的发丝下,他露出了个微笑,眉眼弯弯,是很招人喜欢的灿烂笑容。
  嘛,毕竟扮演好男主的好兄弟是他的穿书任务,当然要好好对待。
  迷幻的灯光一下子被调暗了,人群里兴奋的尖叫冲击着游星戈的耳膜,台下有人鼓掌有人吹口哨,也有人兴致昂扬地大声喊着:“Mike!Mike!Mike!”
  原本震耳欲聋的音效被调低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阵又一阵的鼓声,敲起来简直震在人的心里,让人跟着一颤,乐声像迷雾般笼罩过来。
  只有明亮的一束光打在舞台上,黑色皮夹克的人影刚从黑暗里出来,游星戈的周围就充满了激动的尖叫,传染般响彻整个酒吧,离游星戈很近的一个女孩像是要把嗓子喊哑:“Mike!”
  这声音的最后,在旁边的酒保也没忍住看向舞台,手里擦拭酒杯的动作都停住了。
  有的人生来就自带聚光灯,这句话用来形容ONE的主唱程际野一点也没错,他只要出场,就能得到所有人的注目。
  今晚的天气很热,酒吧的空气更是躁动,程际野出场的时候,黑色皮马甲下的衬衫被他挽到袖口,露出了肌肉结实的小臂,一双极深的眼睛带着浅浅的笑意扫视全场,对那些带着爱慕和激动的目光仿若习以为常,他扬了下头,然后打了个响指。
  清脆,迷乱,台下的氛围一下轰起来了。
  在数不清的掌声和尖叫里,还能带出来几句嘶吼:
  “ONE!!你们太帅了!!”
  “Mike,多唱点!!今晚别走”
  “Mike!!看我!!艹我!!!”
  整场只有舞台和吧台上有灯光,酒保也要被淹没在这些尖叫里了。
  而在酒保的余光里,原本靠在吧台旁的卷发青年一下子认真地坐直了,视线紧紧地落在舞台上。
  酒保笑了下,心想果然没人能逃过Mike的魅力。
  游星戈的目光牢牢盯着舞台,看向了那个灯光聚拢下的男人。
  程际野。
  《乐成》的男主,这个世界的主角,一个骄傲轻狂、棱角分明的男人,拥有点家正时兴的配置,无论走到哪里都风头无两迷妹无数。
  他的任务就是成为这位男主的好兄弟兼小弟。
  这是穿书者要担当的职责,无论如何都要尽量维护好原书的主线剧情。
  只是——
  他遥遥看向了对方的长相,动作间,这个男人一个弯腰一个带起的话筒都充满了张力,连挑眉也带着桀骜和挑衅。
  啧,这个男人。
  他的手碰到了后面的乐器包。
  激烈的前奏铺垫着乐声,键盘手低垂眉眼,安静得不像话,金色小辫的鼓手则敲击着鼓面,在动感的音乐里游刃有余。
  全场的目光都落在他们身上,更确切地说,更多地落在那个眉眼深邃的男人身上。
  Mike,程际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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