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主攻单元文(57)
游星戈当然是很讨人喜欢的年轻人,脾气好,眉眼弯弯,是会蹲在宿舍楼下耐心喂猫侧脸温柔的邻家哥哥类型,给人感觉没准哪天就能在表彰见义勇为的新闻上见到他的名字,而且吉他弹得又好,刚入学就吸引了不少新生老生的目光,但是程际野并不是因为这个才注意到他的。
程际野只是觉得,写出这样的歌的人是很耐人寻味的,与其说是游星戈的歌,不如说是游星戈这个人,他给他一种熟悉感,这种熟悉感像是日复一日的太阳升起时早晨的空气一样,涌进鼻腔的时候带着露水的味道,而他已呼吸了很多年。
忙着兼顾学业和乐队的年轻人于是下了个自认为准确的定义:这是个一见如故很有共同语言的朋友。
即将要把自己的大学生活过得多姿多彩的游星戈知道他的想法后也会认同,但是比起朋友,他总觉得换一个词或许更能形容程际野给他的感觉。
程际野是很特别的。
这天下午他刚刚下课,书包还没放下就要去琴房楼,路上遇到个一头大波浪的美艳学姐,正巧在和程际野说话,看到他过来友好地点点头就走了,程际野顺手就把他的吉他提走,要一块去琴房。
他们琴房楼层很高,乐队其他人都没下课,金发混血的鼓手没一会就发来短信,说是选修课他们都不敢逃,没办法,最后排练室只有他们两个,游星戈就拿起吉他坐在阳台边上弹,一条腿搭在那里,姿态很闲散。
夕阳洒着金光,琴房楼高,空气好,程际野靠着墙在那里听,乐声从容而美,像流水击打崖壁,很自由的调调,有金光洒了点在程际野的衣服角上。
“你学了几年吉他?”等游星戈弹完一曲后,他才问,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好些年了,最开始是自学,后来有老师教,那老师听我说是自学,差点从椅子上蹦起来,”游星戈笑道,接着就想起来什么,眼睛很亮地问程际野,“我吉他确实弹得好吧?”
他这时的表情实在让人难以招架,程际野摇头:“不用问我的,你弹得很好。”
游星戈背后是高楼层的一整面透明玻璃,会让阳光直接照进来,他说:“我知道,我只是想听哥夸我嘛。”
他弯起眼睛笑起来,程际野把目光移开,才二十岁的年轻人还不会掩饰自己的情绪,最后只淡淡地“嗯”了一声。
游星戈总觉得这声音带着没被掩饰完全的慌乱,他不动声色地挑了下眉:“其实我最喜欢的乐器是小提琴来着。”
“你会拉吗?”
这本来就是随口接下来的问句,连语速都很快,程际野以此来跳过刚才的话题,哪料游星戈没继续接沉默了会。
过了几秒后游星戈才开口,表情有些不太好意思:“虽然是最喜欢的,但是拉得不怎么好。”
主要原因是以前穷,小时候买个吉他都攒了好久钱,小提琴老师不好找是一回事,没钱又是另一回事。
不过,他要是真选了小提琴,心不二用,吉他弹得大概就没现在好了,他还是很喜欢吉他的。
程际野顿了顿:“我知道哪里有小提琴。”
这是还想听他弹的意思,没有拒绝的理由。
游星戈跟着他走,琴房楼下是间音乐教室,老师是个有小肚子但依旧很年轻的男人,把小提琴借给他们的时候细心嘱咐他们要小心点。
程际野掠过了游星戈那双深栗色的眼睛,在青年兴致勃勃的脸上长久地停顿了下。
其实也没有那么糟糕——
他想。
游星戈在琴房那面玻璃前架好琴,玻璃后面是一栋教学楼,夕阳壮美地要沉下去,风把上面的玻璃窗吹开了点,也吹动了游星戈的衣角,他的琴声和人一样悠扬,琴架在肩上时连嘴角勾起来的笑容也神采飞扬得让人难忘。
他拉起小提琴时并不是一个糟糕的小提琴手。
在和风一样和缓优美的小提琴声里,站在落地窗前的游星戈低下头,和坐在沙发上的程际野对视,金光恰到好处地洒下来,游星戈的头发被染成和眼睛相同的深栗色,落在修长手指上的夕阳光很漂亮。
那光没有打在坐在沙发上的程际野身上,游星戈觉得他的表情有点古怪,深色的眼睛里往下沉点什么。
他几乎是同时意识到,他的这位主唱长了张很符合他审美的脸,赏心悦目的。
游星戈笑出来,眉眼弯弯,并不知道他笑是因为自己的程际野没有收回目光。
熟悉感,还有随之涌上心头的古怪感,程际野不动声色地摸了摸心口。
他们没有继续说话,风很安静,小提琴声很美,校园里的白鸽飞过了电线杆都没有引起他们注意。
在长久的对视里,游星戈拉起小提琴的手没有停顿,最后一个音震得相当漂亮。
两个人的心因为这个音一起颤了颤。
【三】
大学生活并没有因此改变,学生们是很文艺耐心的,对知识或者说音乐一类的东西还很钟爱,他们在校园里渐渐有了点名气,会有论坛专门开贴,讨论他们在某个夜晚操场的演出或者是哪一场学校活动。
他们偶尔围在一起讨论,游星戈和程际野的想法总是不谋而合,说话不太多的贝斯手都会调侃,问他们是不是上辈子认识,程际野只是笑笑,却还是在目光触及到游星戈时不自然地移开。
程际野这时候才二十嘛,很年轻,写的歌也锋芒毕露,比起细腻的感情,更多的是批判词,游星戈很欣赏他写的歌,就像是程际野欣赏他一样,两个人几乎很快就忘记待在一块时偶尔会漏一拍的心跳,相处起来分外和睦。
两个都是涉世未深的大学生,还处在一个比一个青葱的年纪,都有把对方当朋友就要做一辈子朋友的打算,你好我好咱俩天下第一好,酷哥笑起来嘴角也得是上扬的,今天你帮我带早饭,明天我帮你代答个到,再加上乐队一块演出的份,情谊加深再简单不过。
但是有时候心是真的会在目光触及的时候猛地一跳的。
就好像是——游星戈在为数不多的词里挑了个形容自己的感受——在看到程际野的时候,会有那么恍惚的一瞬间,心莫名其妙变得柔软起来。
真是糟糕的情绪,他想,不过这也很好解决。
于是,他在某次打完水回来很直接地把程际野拦在寝室门口,问程际野:“哥,我问你件事。”
“如果你看到一个人心会跳得很快是什么原因?”
完蛋。
几乎是这句话刚脱口而出,两个人同时意识到了什么。
【四】
程际野意识到自己喜欢游星戈是在一个早晨。
那时候他下课,从教室出来,游星戈站在那里等他,比他小一级的学弟个头上倒没有比他矮,站在那里和旁边人聊天,在早晨的晨光里,应该是在和人说什么有意思的话题,手比划着,言笑晏晏,他忽然就想起来很久之前和游星戈讨论起的一首歌。
那是首校园民谣,讲跨越命运的爱情的。
他注意到游星戈比划手的时候,指尖点过都是很轻的,和他弹吉他的时候并不像。
他心下一动的时候很快就意识到了异样。
但是在他还没有理清的时候,游星戈先一步来问他:
如果你看到一个人心会跳得很快是什么原因?
现在这种感情变成一件糟糕的事。
因为游星戈有喜欢的人了。
程际野这么想着脸沉下来,他严肃地说:
“那你需要去医院看看。”
【五】
游星戈沉默了下,他随后露出了思考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