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主攻单元文(82)
而李沿安呢,他一直觉得陈盛才是那个拯救了他糟糕童年的人,是第一个愿意耐心听他说话陪他打游戏的人,他一直很好,像是永远都不会低头的、枝叶繁茂的一棵树。
他们一开始都觉得自己拥有全世界最好的朋友,后来才发现这个名词前还可以加一个前缀。
【九】
李沿安讨厌菠菜,有低血糖,晕车,不能在密闭的空间久待,不喜欢一片漆黑的地方,柑橘过敏,陈盛都记得。
陈盛不喜欢香菜,讨厌杂乱,很有秩序感,不能接受晚点的闹钟,要远离一切口感黏腻的食物,李沿安也记得。
【十】
很难说陈盛意识到自己喜欢李沿安是什么时候,相安无事的第十五年,某天李沿安在和周围朋友开玩笑的时候,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在沙发边玩着骰子,无所事事地一个侧头,突然注意到李沿安的睫毛挺长,还挺好看,很容易让人想起没柄的刷子或者说飞蛾的须子这样的比喻。
他愣了下,看着李沿安笑得栽进沙发,也没反应过来这个念头。
但这个想法挺没意思的,说出来是会让人取笑的地步。
他耸了耸肩。
然后他晚上做梦就梦见了他这位眼睫毛很长的兄弟。
【十一】
李沿安那两年时常收到陈盛寄来的东西,有时是明信片,有时是信,有时是纪念品,虽然信什么的被李沿安吐槽说像老一辈才会寄的东西,但他还是收着,再给陈盛寄点英国没有的东西。
两个人都忙,但没有失去联系,李沿安偶尔会觉得没有盛子在身边的两年过得很快,因为生活重复一天又一天,沿着既定的轨迹,没什么新鲜感,也记不住。
【十二】
他们挖出来樱桃树下的那几坛子酒的时候已经是春天了,积雪融化进大地,樱桃树的尖梢已经开始冒出粉色的小花,有一坛子一不小心被铲子碰碎,存了很多年的美酒芬芳溢出来,李沿安的西装袖口沾了泥土。
美酒不愧对它的名头,好喝的,就是不小心接了个吻被回廊里牵着狗出来溜的佣人看见,转头告诉了陈盛他爸,都成年多久的人了,也没搞出个出柜惊天动地的动静,他爸管不着陈盛,从小到大都是这样。
就是听说那几坛子酒被他俩挖走后他爸一连几天都气得肝疼。
【十三】
事件的连锁效应发生,他外公练书法的时候墨都抖了。
从没答应过人家相亲的原因找到了,徐彦在他耳边把话扯得撕心裂肺,扯完他去扯陈盛,然后陈盛转手拿出那坛子酒,上一秒呜呜呜你们到底在搞些什么为什么我就是不知道下一秒已经凑上来喝了一口酒,周围朋友起哄着争相要喝。
他们从小到大走了一条很长的路,渐渐脱去稚嫩,成为了成熟的成年人,周围的朋友亲人没有阻拦的想法,自然给他们祝福,说起来就算阻拦这两个家伙也不会听,不知道他们阻拦有什么用。
嗯,这也是个原因。
【十四】
李沿安后来才知道那个储物柜旁边成对的饰品是什么东西,本来就是会送给他的,于是顺走理所应当,后来衣柜啊鞋柜啊都成共享的了,袖扣是一对的,胸针是一模一样的,领带今天出现在你身上明天就出现在我身上,除了偶尔会让公司的人分不清老板外没什么波澜。
所有都是一对的,他和陈盛也是一对。
【十五】
顺便一提,在他们俩的生活里,领带是很有用的。
首先,给它一个定义,它是装领部的服饰件,系在衬衫领子上并在胸前打结。
同时它也能在手腕上打结,但是应该确保它的质量够好,如果被挣开,它的效果将会大幅度降低。
其次它也能蒙在眼睛上,在优质领带的布料选择上不要犯错,透光性可以取决于当天的心情。
王尔德曾说:“一个绑的完美的结是严肃生活的第一步”,同理,把严肃一词替换为其他的词也是可以的。
他们都这么认为。
【十六】
李沿安最后一次见到方一城是个阴沉的雨天,说来这位曾经的学生并没有完成自己的学业,就算没有书里那个做了混蛋的李沿安将他带进四江城的上层圈子,他也能凭借那张脸得到不少富家子弟的追捧。
这时候已经有很多公子哥栽进他的手里,上一个闹得不欢而散下一个来给他庇护,李沿安知道他的时候对方已经成了某个新晋阔款的新欢,圈子里出了名,当初那个贫穷清纯、或许还有点不服气的倔的年轻人已经完全没有了稚嫩的小白花气质,疲倦,但依旧有野心和不甘。
李沿安会不理解书的内容,毕竟书里写到方一城是朵被迫黑化的小白花,但是这不妨碍他和陈盛打着电话,撑着伞笑得朗朗,伞下一双灰眸弯起来,对方挽着个纨绔子弟的手笑得有点假,两个人擦肩而过,像两条平行线。
李沿安从来没打算认识他的。
【十七】
“嘟嘟。”
李沿安整个人扑在文件里睡得香,头一点,电话来了才手忙脚乱地接过来,又是个工作电话。
这是个下午,陈盛在办公室对面的沙发上喝着咖啡,他接着电话还能去看陈盛。
对方的黑眸微妙地弯起,咖啡醇香,阳光正好,小方枕换成了深蓝色,君子兰绿得很深。
他惊悸未定。
“你梦见什么了?”
他擦了擦头上的汗,开口的声音很轻:
“梦见今晚吃糖醋鱼。”
“那一会走?”
他说:“行呗。”
隔着道百叶窗投进来的一整块阳光,他低头笑了笑,笔尖沙沙批着文件,两个人之间气氛静谧。
过了很久,李沿安才放下笔,他手支起头,想了想才说:
“我们是不是还要结个婚?”
“下个月?”
“好。”
声音掷地。
日子平和,太阳正好。
第59章 酷哥赛车手x冷峻总裁
南城盘山公路, 细雨蒙蒙,丛草掩映的栏杆路上正进行着一场赛车比赛,赛车飞驰而过时雨丝被切散。
黑色线型流畅的一号赛车发出轰鸣的引擎声, 犹如脱缰野马, 轮胎疾驰而过, 一个漂亮的侧弯就把后面紧追的赛车遥遥甩在后面,赛车手发丝飞扬, 在播报画面里还露出了个胜券在握的笑容。
护目镜也掩不住的自信飞扬。
一群公子哥坐在总控室目瞪口呆, 这本来应该是圈子里两位完全看不对眼的少爷之间的比赛, 现在硬生生让一个外人抢了风头:
“苏问景从哪里找来的这小子,跑这么快不要命了。”
“领先过弯, 酷!”
“瞧瞧, 把后面江小少爷气成什么样了, 超过去试试。”
“我靠,说起来, 不是苏问景你要和人家江一恪江小少爷比赛吗?找别人帮你比,这是作弊!”
也有人笑骂道。
听到这话, 原本翘着腿坐在总控台边的苏问景不乐意了,他扬起自己那手上被纱布缠住的手臂:“我这不是受伤了嘛。”
话这么说着, 他还是不由自主地将目光落到实时比赛画面上, 赛车手黑发飞扬, 护目镜下一双黑眸专注起来显得极为冷淡。
但是这个男人看着前方的目光势在必得又自信满满, 仿佛胜利天生就应该被他拥入怀中。
一个星期前, 苏问景在酒吧遇到这个男人,当时他正因为手受伤还要和胡搅蛮缠的江小少爷比赛车而苦恼, 坐在吧台边闷闷不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