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手套(142)
奥卢被他盯得不自在,朝他伸出手,“顾源。良庭跟我说起过你,他说我们是很好的朋友。”
顾源看着他,眼眶似有些泛红,
沈良庭还是第一次看见顾源这样失态,他一直觉得这人像个石头人,不会有喜怒哀乐的。
两人回到家。
刚开门,公爵就扑了出来,一下子扑到沈良庭怀里,疯狂摇尾巴。
沈良庭把狗放下来,狗才注意到身后的傅闻璟,旧主人久别重逢,狗跟疯了似得狂吠,一直围着人走,不断往人腿上蹭,急的几乎要站起来再说两句人话了。
“它是想你了。”沈良庭解释,并没有伸手去搭救人,“严格来说,这条狗是你捡回来的。”
奥卢蹲下身,去摸小狗的脑袋,小狗果然乐的淌口水,一翻身,就把软乎乎的肚皮露出来,任由他捏圆搓扁。
奥卢逗了会儿狗,狗跟他亲昵的不行,没一会儿就玩熟了。
沈良庭换了拖鞋,解下外套,又找出了双新的给人换上。
“你先住我这,你家别墅明天带你去,环境比我这好。”
奥卢换了鞋走进来,小狗屁颠屁颠地跟在他脚跟后头,“你不跟我住一起吗?”
“嗯,我不住那儿。”
“那我就不过去了。”奥卢很自然地说,“我想住你这儿,感觉很熟悉,也许有利于我想起什么。”
“骗子,”沈良庭毫不留情地转身拆穿他,“这是我后来装修的房子,你压根没有来过这里。”
“是吗?”奥卢满不在乎,“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眼熟,也许是因为你在?”
“你如果想住这里也可以,反正这里也有空房间。”沈良庭笑了笑,给他搭梯子下台,
于是奥卢就在沈良庭这里住下了。
空房间自然也没有派上用场。
晚上小狗在外头刨了半天房门,沈良庭也没有开门放它进去。
第二日,奥卢去医院请专家做了全身检查,主要是脑部情况。
结果要三天后才能出来。
怕被人发现,两人也不能出去吃饭或者去哪里逛逛,只能窝在家里。
一百多平的家也没什么可看的。
最后停留在展示柜前,玻璃柜里放着的那几年傅闻璟送他的东西,过年的红包,每年的生日礼物,钢笔,还有一些出差时的小玩意儿……
零零碎碎,竟然不少,而且每一样都不重复。
奥卢听他讲了两人成年后重逢的事情,还有在利星打拼的四年。
“那他应该很早以前就喜欢你了。”
“为什么?”
“谁会对一个自己不在意的人花这么多心思?讲故事?”奥卢皱了下眉,从玻璃柜里拿起一个明显是从国外买回来的生肖摆件端详,“还像哄小孩一样。”
沈良庭听过以后,笑了下,摇摇头,“不会的,你失忆了,你不了解他。他一直是防备心很重的人。”
奥卢看着他,“是,我是不了解他。”他停顿片刻,平心静气地继续说,“可我了解我自己。起码你不是第一个喝醉酒就想上他床的人吧,可他只接受了你。当然也许他自己也没认识到这个事实。因为他太笨,不敢正视自己的内心,一直拒绝承认,用各种借口粉饰。”奥卢轻斥一声。
沈良庭一怔,紧抿了嘴唇,片刻后低下头。
奥卢仔细看了才发现,沈良庭的耳朵尖泛红。
奥卢看他这幅样子愣了愣,没想到只是两句话就让他高兴成这样,心里又跟翻了醋似得酸起来,
他把印章放回去,“这个人口是心非,明明喜欢你,这么多年也不敢承认,胆小鬼。连自己在想什么都不知道,也蠢透了。他哪里值得你这么执着。”
沈良庭抬起头,清了清嗓子,眼中含笑,“你别自己骂自己。”
奥卢转过身,看到沈良庭笑着的样子,眼神黯了黯,他坐到沙发上,有些烦躁地翻拣茶几上堆着的珍藏版唱片和碟片,都是沈良庭怕他无聊给他买回来的,是以前傅闻璟喜欢的。
沈良庭跟着他坐过去,好心地给他做介绍。
奥卢没挑出什么爱看的,就转过去搂过沈良庭的腰,让他坐在自己身上,抚开他的额发,把他下巴抬起来,低下头去亲他。
沈良庭闭着眼睛,很听话地乖乖给他亲,
等两人折腾到床上去,沈良庭一叫傅闻璟的名字,奥卢就凑过去堵他的嘴,让他叫不出来,跟他说叫错了,非要听他叫奥卢。
沈良庭意识不清,糊里糊涂地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可是最后的时候,沈良庭叫的还是傅闻璟。
男人一愣,最后无可奈何,俯身抱住他,亲走他脸上残留的眼泪,“小疯子,好了伤疤忘了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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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下周就完结了,没什么虐的,接下来就是小两口谈谈恋爱把一些剩下的琐碎事情解决掉就好啦,不用担心
第107章 完整
沈良庭拼命三郎的名号在博浪是出了名的,除非有应酬,全公司很少有人比他来的早走得晚。
可最近却像转了性,一到下班点就看不到人,早上偶尔还迟到。日程安排上,能取消的应酬就取消,能带回家的工作就带回家,下午开会过了下班点,他甚至会主动提出先结束,明天再开。
全公司的人都认定他一定是谈了恋爱,却没人敢去向本人求证。
晚上沈良庭回到家,打开门,窗明几净的屋子里,阳台放着花,奥卢正安安静静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等他,小狗趴在他脚边,奥卢的一只手垂下摸着狗脑袋。
画面太温馨,乃至沈良庭站在门口都不敢进来。生怕一眨眼,一切又变了。
桌上是准备好的饭菜。奥卢在家里没事做,每天的活动范围只有家附近的一公里,大多数时间都是抱着电脑上网学习。在知道如何网上下单买东西后,他就开始买菜回来自己烧,尝试一次以后他无师自通,大获成功,就一发不可收拾。
沈良庭不加班,因为奥卢会等他回来一起吃晚饭。
回家有了牵挂,自然就没法再把工作放在第一位。
沈良庭坐在餐桌前,看着热腾腾的饭菜。“其实你不用等我,开回来每次都堵车。”
“没事,一个人吃饭没什么意思。”
沈良庭转身从包里拿出一束被包裹得很好的花,“我回来的时候,看到有个小姑娘在卖,我想让她早点回去,就都买下来了。”
“谢谢,很漂亮。”奥卢露出一个笑,接过玫瑰,找了个花瓶插好。
“你要是喜欢的话,我每天都可以给你带。”
“那不会很麻烦吗?”奥卢问他。
沈良庭摇头,“不会,那个小姑娘每天都在广场,我时常会碰到。”
奥卢歪头看他,“良庭,如果你要送花给我,是不需要找理由的。”
沈良庭拿筷子的手一顿,又若无其事地捧起碗开始吃饭,“没有,只是那个小姑娘太可怜了。那就这样吧,我会记得买花回来的。”
奥卢看着沈良庭红起来的耳朵尖,发现他好像是内敛而赧于表达感情的,他对待失忆前的自己也是这样吗?这样羞涩,扭扭捏捏,偶尔看他说出点罗曼蒂克的矫情话,反而更让人觉得可爱了。
看一个人闹别扭也觉得喜欢,这就是那个人遗留给自己的情感吧,就算没有记忆,没有理由,也已经成了身体的本能,神经的反射,会不由自主地这么想这么做。即使素不相识,看沈良庭难过就觉得心疼,看沈良庭担心自己会觉得高兴,看沈良庭流泪好像自己也要心碎。所以从前的傅闻璟怎么能这么残忍,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这个人?
奥卢主动给沈良庭夹菜,然后问他,“怎么样?好吃吗?”
沈良庭点头。
“我以前也会这么做吗?我好像挺擅长的。”
沈良庭咽下嘴里的饭菜,“你以前很忙,很少有时间做这种事,不过是有一次。”沈良庭眼帘一滞,是傅闻璟因枪伤在家休养,沈良庭来提醒他小心吴振华,来去匆匆,沈良庭食不知味,早忘记了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