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英雄以貌娶人[综](上)(133)
埃迪还没来得及回答,虽说早已有了决定,但稍稍想了想,打算等一阵再说。
他这个人做出的抉择几乎不会更改,任谁来劝说恳求都没用,所以,保持一段时间的沉默也算是照顾了这些小鬼们的心情。
“哎呀!”
正说着,年龄较大的一个女孩子也看到了前方的情景,不由得叫道:“等等,我去教训他们,埃德蒙叔叔都要被不懂事的小家伙们推得摔倒了。”
“不用管,让他们玩吧。”埃迪却是随意地阻止道。
“可是,万一受伤——”
“没事。”埃迪说。
刚好这时候,他的视线又往前方望去,与恰好往这边投来视线的男人目光相撞。
埃德蒙已经站起来了。
但是,吃饱喝足的孩子们围了过来,扒着男人一看便价值不菲的斗篷和衣角,一定要爬到他身上玩儿。
男人似是跟他们说了什么,但不怎么顶用,他的身上照样挂了不少重压——真是没办法。
隔空交触在一起的那道目光里,仿佛就透露出了这个略带无奈的信息。
埃迪没有说话,态度怡然,只是远远地冲某个脱身不得的男人比了一个手势:抬手,手指在嘴前划了一划,像是在拉拉链。
这就是光明正大地在嫌弃他的助手笑声聒噪,该把嘴的拉链拉上了。
埃德蒙:“……”
男人自是做不出来当众翻白眼这等事情,跟他的性格全然不符。不过,适当的回应还是可以的。
微勾的嘴角还是没有抹平,他便挂着这若有若无的轻笑,在孩子们的包围之中,不动声色地抬起了右手,食指和拇指翘起,做了一个勾动的动作。
这对主从好歹相处了这么久,也果真是性情相投,早已有了不需要说话交流,只用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明白对方的意思的默契。
——master,不要光看热闹,你招惹来的小鬼,都丢给我算什么?
——忍着,给我分忧是你作为助手应尽的职责。
——过来接一下班,我要抽烟了。
——哈!想得美。
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唔,说了这么多,倒差点把埃迪来到这里的原因忘记介绍。
正如之前所说——这是被战争无情侵蚀之地。
埃迪在几年前路过了这里,没看到城镇,没看到还活着的成人,只见到在废墟中苦苦挣扎的幼童。
他在旅行,顺手把路上遇到的所有孤儿集中在了一个暂时没有军队行经的地方,给他们食物,让他们能够存活。
不久前,他寻思着不能一直这样下去,便从某个有钱人那里合理地赚来了一些钱,准备给这些偶遇的人类幼崽最后一份礼物。
之后,埃迪就要真正地离开了。
他只是一个喜欢四处闲逛的旅人。
具体来说,是一个活了不只有多少年,好不容易死了一次,却没有死透——再活回来,就干脆在异世界逍遥自在的无聊的人。
无论是救下出现在自己视野里的幼童,还是找个英灵当做同伴四处旅行——他的行为准则只有一点统一。
“没有什么理由,硬要说的话,就是,我自己高兴。”
埃迪对待孩子的态度已经算是非常温和了,因为他本身就比较喜欢人类幼崽,而幼崽们又很好养活。
“是啊,离你最近的我确实感受到了。带给他们希望,又不让他们在安逸之中心生懈怠,就这一点来说,已经算是圣人的行举了。我的master啊,你——真的是我所知晓的那位魔王么?”
“没有必要试探我,你不也是一样吗。不像魔王的魔王,不像复仇者的复仇鬼……嗯,果然是一个完美的组合。”
*****
岩窟王对于召唤他的第一个“master”,在初次见面时,就怀揣起了探究的态度。
魔王。
映入眼中的银发少年所拥有的特殊身份,那时就知晓了。
因为,那是将他们拉扯到一起的重要的信息——被世人敬畏并唾弃的“魔王”向无数英灵发出了呼唤,要寻找与他最为投契的那一名同伴。
哦,不。
是同伴,还是共犯,这一点暂且无从判定。
能够肯定的是,以最为知名的复仇者形象成为英灵的岩窟王——埃德蒙·唐太斯,就是与魔王最为兴趣相投的英灵。
魔王的目的是什么。
以涅槃之身,向曾将他打入绝境的神复仇?
还是说,用简单的复仇一词还无法完全概括,他将用自己的复生,向这个晦暗的世界给予一份莫大的献礼?
不知道。
至少目前还不知晓。
岩窟王只听闻他印刻在历史与典籍中的恶名,对魔王本人一无所知。但是,即使如此,他仍旧可以在初时的短暂惊愕之后,发出深有体悟的低笑。
“是啊,初次见面,我还远远不知晓我的master,你,是怎样的存在。可我却能确信,我们之间存在着——无比强烈的吸引力。”
“这么说来,我们一定有相当大一部分重合的相似性了。是这颗复仇之心,还是无法熄灭的愤怒之火呢?”
这时,岩窟王还不相信,“魔王”召唤他的目的,只是像他本人所说的那般,找一个跟班而已。
无论如何,总脱离不了颜色涂抹上漆黑的那两个字。
然而——
“你又说错了,英灵。我对复仇一点兴趣也没有,因为,所谓的仇,在魔王埃利克身死的那一刻,就已经连本带息地报完了。”
“什么……”
可以想象,岩窟王听到这番波澜不惊的话时内心的震惊。
或许就是从这一刻开始,他对召唤他的“魔王”的认知,才真正地开始脱离固有的印象,撇开虚名,转而去关注银发少年这个人。
——就外表而言,他跟魔王这个形象丝毫都不贴近。
如果事先不知道真相,谁能想到呢?这么一个美丽的少年是传说中嗜血而残暴的埃利克。
请原谅岩窟王用“美丽”这个词来形容。
事实上,他的形容并没有错。并非外貌上的美才能称作美丽,还有在刹那时分给人的第一感觉。
而前面提到的两种美,这个少年两者都有。
脱离了还算幼童的稚嫩的身躯,又没有抵达彻底成熟的界限,夹在两种程度之间,他本就精致的五官有所长开,面部凌厉的线条也还柔软着。因此,才让原先被气势遮掩的外貌得以突出。
岩窟王最关注的当然不是少年的外表,而是——他在与他对视的瞬间,从对方眼里迸发出的惊艳一般的感觉,毫无疑问。
少年的眸色和他相同,但,相似又不似。不同的地方,就是本质上他们最大的差异。
“既然理论上说,你应该就是和我契合度最高的英灵,那么,就算还没有开始实践证明,我对喜欢哈哈哈大笑又吵又闹的家伙有那么一点嫌弃——”
“嫌弃我么……”
因为领带被拽住,被迫弯下腰的岩窟王还没有考虑好是先在意那句嫌弃,还是对突然间拉近的距离提出意见。
他的master嘴角勾了勾,忽然松手,转而扯住了他的头发。
那白色的发丝在指间轻捻,明明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威慑就远远超过了散漫。
“好吧,我也先把信任投注给你。”
“互相交流情况就免了,至于投不投契,日后相处起来就知道了。最开始,喏,自称复仇鬼的英灵,你叫什么?”
他们的目光融汇。
不知对方是如何想法,岩窟王确实是在这一刻,感到了内心莫名的震颤。
“我乃岩窟王,从地狱……”
“真名。不要告诉我,你就叫岩窟王这个听着就很傻的名字,作为交换,我的真名也告诉你。对了,你之前说什么——你是从传奇小说延伸出的世界上知名度最高的复仇者?什么小说啊,把名字一起说来听听呢。”
岩窟王:“……”
这个被噎得一言难尽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不想自报家门。至少,不想在如此尴尬的情况下自报家门。
更何况,岩窟王早已认定,成为Avenger的自己与那本小说的主角并非同一人,生前的姓名也已然抛弃。
他就只是岩窟王,作为“复仇者的偶像”而存在的英灵……
……
然后,没过几天,岩窟王就赫然发现,明明什么信息都没被透露,但他的master懒洋洋地倒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本书,似乎看得很是纠结,因为他的眉头时而皱起,还不时啧啧地摇头。
那本书的书封上,便印着无比清晰的几个大字:
——基·督·山·伯·爵。
这是一本在世界范围影响巨大的名著,所讲述的内容大致是,一名年轻的水手本有大好前程,却受到奸人陷害与背叛,惨遭入狱。
在人间地狱般的监牢中度过了痛苦的十数年后,遇到贵人帮助的水手逃离监狱,并且得到了一笔惊人的财富。从此,水手化身为基督山伯爵,回到法国,向他的仇人发起了复仇……
这个水手主角的名字,叫做埃德蒙·唐太斯。
于是,已经说明了自己叫埃迪不叫埃利克的魔王翻完了这本篇幅颇长的书,朝神情煞是精彩的英灵露齿一笑:
“哟,埃德蒙!”
岩窟王:“……我跟你所认为的埃德蒙·唐太斯不是一个人!”
“哦,这样啊,知道了埃德蒙。”
“难道,我还需要再强调一次吗?”
“我听到了,但是我觉得埃德蒙比岩窟王更顺口,你有意见,跟我打一场,你赢了就听你的。”
“…………呵、呵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对你的认知不得不再一次更替了,master。”
“嗯,以后你习惯就好。”
岩窟王——现在应该叫他埃德蒙了——埃德蒙先被魔王之名所影响,随后,竟又被初见之时少年所显露的傲慢与强势略微影响了判断。
这或许是好事。
岩窟王第一次遇到埃迪这么奇怪的人。目前还说不出来具体的违和感在哪里,但他相信,对“魔王”的了解日益加深,他肯定会找到答案。
而且,嗯。
他们的契合度确实非常之高,从平淡的日常习惯上就看得出来……
——不对,其他地方都相当合拍,只除了,一点!
结伴来到新世界,找到落脚之处的第一天。
埃迪临时有了个不错的想法,他们搭伙吃的第一顿晚餐,就由他们自己准备自己喜爱的食物,凑到一起,权当做庆祝了。
埃德蒙虽然仍对御主的称呼很有意见,但对于这个提议,还是欣然接受。
作为从者,为御主准备晚餐也不是不可。一旦要做,自然要做到完美。
于是,身为法国人的英灵找齐了烹饪用的复杂食材与调料,亲手下厨,准备一桌丰盛之余尽显奢华的法式大餐。
而当他带着新鲜的食材回来之时——
非常凑巧,正好跟某快餐外卖的送餐员在门口撞了个正着。
“双份汉堡套餐!大份薯条!大份鸡米花!还有大杯可乐两杯!外卖已经送到了,谢谢惠顾!”
埃德蒙:“汉堡……薯条……还有……可乐?!”
欣然拎过外卖袋子的埃迪用“你小子傻了吗”的眼神扫了似乎内心受到极大打击的英灵一眼,神色先还不以为然,但随后,忽然意识到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