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我在德令哈(86)
孟青:“啊,就昨天跟在你身后进来参观……陈绵绵说的!”立刻出卖了同事,“陈绵绵说她的包都要十几万,难道不是你给我们店里新拉的投资吗?”
奚山无语了一阵,不知道这愣头青怎么觉得阑珊能高级到需要“拉投资”,懒得解释,只赠送一枚白眼。他熟门熟路地走进吧台,给自己做了杯浓缩咖啡,加奶不加糖,然后拿出手机看池念有没有发消息。
“老板,”陈绵绵在旁边讨好地笑,“那个阿姨是谁呀?”
奚山头也不抬:“丈母娘。”
三个字戳中陈绵绵,她差点像被踩了尾巴的猫,连忙抱着可乐咽下即将出口的尖叫,把脸埋进可乐厚实的背狠狠吸了一口。
“怎么了?”奚山问。
陈绵绵充耳不闻,嘴里自顾自地小声嘀咕:“太快了,太快了……这就见家长了……半年都不到!……不对不对,念念、他居然是白富美!”
奚山:“……”
他正要趁机刻薄陈绵绵几句,孟青又从另一侧绕到吧台前。孟青满脸写着秘密,八卦地压低了声音:“老板,我得跟你告个状。”
“什么?”
“你去青海那几天,念念过来,去动了你的那副照片,还在上面写字!”孟青自以为参透了不可告人的真相,说得有鼻子有眼,“真的,他来找我借的笔。”
奚山差点笑出声来:“哦,挺好。”
他记起来了,池念说过一次。
但说的时间没挑好——刚回到重庆的晚上,又是彼此抚慰完,有点精疲力尽的时候池念反而清醒得很,凑到他耳边,声音又小又软,黏人精似的说几个字就亲他一下,阻挠奚山的睡意。
“我,给你……准备了一个惊喜。”
“放在阑珊了。”
“你什么时候去看看啊。”
奚山那会儿睡得迷迷糊糊,听了个大概,只知道抱着人,随意亲了两下池念的额头当做回应,反被挠了几爪子。这会儿回忆翻涌,他发现自己居然还记得。
青海的落日照片,和蓝色背景布对比鲜明。
奚山仰头看了几分钟,这才取下来。
书吧的背景音乐一直是小陈选的,轻柔的民谣或是纯音乐。这天她不知从哪儿翻出一首很老的英文歌,仿佛是某部经典电影的插曲,男声很有故事感,温柔地诉说一段爱情。
流水一般的钢琴中,奚山摘下背后的隔板,乍一眼,没看出任何端倪。
但很快地,他发现了照片右下角,多了一行字。
池念的字很好认,不像他本人总是一团和气、绵软又好拿捏的性格,笔锋明朗,工整得几乎有点偏执。
这些字迹曾经出现很多次,贴在冰箱门的便利贴上的“菜单”、速写边角的署名、草稿纸上偶尔出现的乱写乱画……
池念写过他的名字,抄过一些他们都很喜欢的歌词。以至于奚山第一眼看去,以为这又是哪句书里的情话被随手摘在照片上了。
但他下一秒,就意识到了,池念留给他的就是这几个字而已。
要说礼物,实在没什么惊喜。
可奚山看着看着,嘴角的笑容不经意间展平,抿出一条线。
他耳畔仿佛响起了高原的风声,转为雨,转为烈日。四季仓促在他身边走了一趟,所有或鲜艳,或沉郁的情感撑破胸口、最后归于缄默。
池念还没认真地对他说过“爱”。
照片后面不太适合写字,最初的两三笔有点不清晰所以被加深好几次。奚山手指摸上去时,还能感觉到笔触凹陷的郑重。
——我爱你,始于无人区日落。
落款是一副简单的简笔画:一枚小太阳坠入了群山的怀抱。
第67章 开春了
三月初,重庆。
倒春寒来得突兀又猛烈,瞬间将拿出衣柜的春装冻了回去,连带着被窝也一并和人难舍难分。
一日之计在于晨,然而起床总是那么的烦——
闹钟响过第二次,卧室外,雪碧应声而动,小爪子拍在实木门上啪啪作响。
里应外合的声音交错,成功地逼迫拱得高高的被窝里伸出一只手,艰难四处摸了一圈,从枕头底下拎出一只手机后想也不想地按了“稍后再响”。
然而这次总算成功吵醒了一点理智,被窝里的人翻了个身,似梦非梦地发出一声呓语:“嗯……”
晨起时沙哑的嗓音残留了昨夜没散去的旖旎,池念睁开眼,五感逐渐找回,立刻被冻得一下子把手缩进被子深处。
他迷茫地耷拉眼皮,凭本能往身侧的热源靠近。而那人却并不配合地给他抱,捏了一把池念的耳朵,从蓬松的温暖中撑起上半身。
窗外,一丝阳光从厚重窗帘之间长达十几厘米的空隙钻进卧室。
耳畔细碎声响不断,反而有催眠的效果。池念又困了,他懒洋洋地,眼看要睡过去,突然被拍了下,却依然不肯睁眼:“……烦。”
“六点五十,你该起了啊。”奚山捏住他的鼻子。
池念被阻挠着没法入睡,快委屈哭了,挣扎着不肯:“再睡五分钟……”
奚山不管他,自己掀开被子,拿过被扔在床脚的T恤套好,然后下床。
这动作涌入了四面八方的风,池念觉得冷,立时把自己裹成了一只蛋卷。奚山穿好裤子,腰带扣到一半,一条腿踢两下“蛋卷”,力道轻柔,主要为了昭示存在感:“醒了就起,一会儿小心迟到。”
蛋卷里发出微弱的抗议:“嘿烦……”
奚山眉梢一挑:“哟,最近重庆话水平突飞猛进。”
说完这话,奚山站在门边,卸了锁。门一开,外面已经等待良久的一猫一狗伺机而动,猛地先后蹿上床,争宠似的在“蛋卷”两侧来回地踩。
这下池念真的没法再继续睡了,他顶着一脑门的怨气,把被子踢到床脚。
“啊——!我不想上班!”
哀嚎尾音绕梁三日,奚山从门框外探出头,补上最后一刀:“早安,打工人。”
池念把枕头给他砸了过去。
“讨厌!”
刷牙的时候还有点不太清醒,奚山见池念那副下一秒就要摔的样子,顺手从身后搂住他。目光一瞥,被他锁骨的吻痕吸引,克制一会儿宣告失败。
他低头,吻落在红痕上,那处颜色又加深了。奚山轻柔地啃咬一阵,依稀还留了个不太清晰的犬齿印记。
没空阻止他,池念满嘴都是泡泡:“夏天就……咕噜……不能这样了,昂?”
“嗯。”奚山留恋地抱住池念腰身,低头贴着对方后颈吸了一口气,又亲他的头发,一路吻到额角才算完,喟叹似的说,“夏天换个地方咬。”
池念:“……为什么非要咬啊。”
奚山不回答,掐着他的腰,舌尖又把那块深红色濡湿。
“差不多得了。”池念笑起来。
奚山埋在他肩膀上,很无赖地摇头。
也是真正在一起之后,池念才知道奚山做爱过程中喜欢咬人,但当时感觉不到痛,只有完事了才会觉得哪里隐约有点说不出的撕扯感——地方就看他的心情和体位,从后背来,那最上方的脊骨是躲不过一口,如果是正面,多半就在锁骨和胸膛上。此外还有再隐秘一点的位置,大腿根、膝盖、脚踝……
就像在给他盖章,位置除了他俩无人知晓。
同样,只有他们在一起,池念发现奚山根本不是那么酷:床上黏人,深夜黏人,雨天最黏人——如果他们某个下雨的黄昏在沙发上并排坐着,五分钟后,奚山的手脚必定要缠上他,自发地当大型挂件。
偶尔甚至还要跟雪碧争宠,实在很不像样子。
池念跟卓霈安聊过这事,对方分析了一大通不靠谱的言论,池念觉得只有一句大约沾点边:奚山是个独来独往太久的人,内心或许渴望安全感,而他表达这种“渴望”的方式与成熟外表完全相反,就变作了幼稚的肌肤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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