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我在德令哈(3)
男人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那怪不得。”
他话挺多,人也有点自来熟,不管池念接不接茬都继续往下说着推理过程:“我路过的时候纳闷呢,那种小轿车跑不了戈壁滩,怎么会停在这个地方……说是被抛弃了吧,但是那边又放了个背包,里面还有不少东西。没找到司机,我就检查了一下发现车胎爆了……”
池念听到这儿,配合地说:“对,车胎爆了。”
“对啊。”男人点头的样子很认真,“就想着是不是司机去周围求救,毕竟天快黑……开车往边上转了几圈,果然看见你啊。”
池念没来由想笑,不知为什么,比起“路过时看见一个傻逼沮丧地蹲着哭鼻子”,“怕遇到危险所以开车来找你”之类的表达让他更动容。
已经很久没人提过对他的“在意”——起码他在乎的人里,都像默契地把他遗忘了。
他又喝了一口水:“我找不到路。”
“你要去哪儿?”
“不知道,”池念抿着唇,“反正车不想要了,随便吧。”
“随便啊……”他重复池念的话,有点头疼地胡乱揉自己后脑,“那要不我送你去最近的服务区?一个人呆这儿很危险。”
池念说:“我为什么要你送?”
“不送也行。”男人无所谓地说,“晚上这片真的会有狼群啊。”
池念:“……”
池念:“那,那还是……麻烦你了。”
男人听了这话干脆两条胳膊一起搭在车门框,充满侵略意味的姿势被他做出来不显得霸道。他推高了一直戴着的墨镜,整张脸便毫无保留地显露出来——
他朝池念笑了下:
“别担心,我不是坏人啦。”
池念看清了他的长相,愣了,接着匆忙一点头。
坏人不会长成这样。
眉眼如同被浓墨重彩地添了几笔颜色,他笑起时月牙似的一双眼睛略有些上挑,看过来时他因为太薄而显得锐利的唇也不那么让人疏离。
这时他才发现,男人留了一头微卷的中长发,在后脑扎起来,前额的碎发修饰过分冷淡的轮廓,夕阳照得他肩膀一圈毛茸茸的温暖。对方在高原待的时间兴许不算短了,皮肤晒成小麦色,高挺的鼻子两边有点不易察觉的小雀斑,平添几分可爱……
但一时也有点猜不出年纪。
以池念的眼光来看,戴墨镜和面罩时只能算身材不错,下半张脸顶多八分的水平,现在不加修饰的样子放到三里屯,街拍的那些人估计会毫不吝啬朝他猛按快门。
意识到盯着看太过冒犯,他忙不迭地收敛目光。
“……那要去哪儿。”池念问他,也问自己。
男人绕到驾驶座后开门摸了摸方向盘:“没有目的地的话,要不,我带你走?”
带你走,三个字不痛不痒,却戳了一下他柔软的内心深处。
池念:“哎?”
“附近有个还没开发的盐湖,这个时间刚好。”男人示意他关上副驾驶的门,“走吧,我带你去看全世界最美的日落。”
但凡冠上“最”字的风景都让他心动,何况前面还有“没开发的盐湖”这个筹码。
池念没反对就是答应了他,问道:“我都不知道你叫什么。”
“奚山。”他手指点了点方向盘,“我叫奚山。”
没告知是哪两个字,池念歪着脑袋看他的侧脸轮廓,开了句玩笑:“哪个xi啊,听着不像真名。”
奚山说:“小溪的溪,去掉水。”
池念:“哦,我叫池念,池塘的池想念的念。”
他说完后奚山点点头,礼尚往来地和他一起说文解字:“我的山就是最普通的那个山,青城山五台山祁连山,喜马拉雅山……”
数来宝似的大有把全国名山都报一遍,池念听着他轻快的声音,看向窗外。
落日,风车……
吉普引擎的声音在耳畔嗡嗡地响。
池念突然记起,他在之前好像见过奚山一次。
第3章 相遇概率是百分百
从格尔木出发的清晨,池念抱着走到哪儿就算哪儿的心情漫无目的地开车,三个小时后才抵达第一个服务区。
海西是自治州,少数民族多的缘故广告牌都是用汉文、藏文和蒙古文并排写在一起。服务区最顶上钢丝扭出的汉字年久失修已经残缺不全,地名部分剩两个偏旁,其余的歪歪扭扭排列成“月力区”。
池念没心情去记名字,他停好车,清了清喉咙。紧张与无趣的时候他烟瘾也涌上来了,于是避开一栋低矮平房后尘土飞扬的施工处。
服务区只能叫做一个“站”,高原国道两边都是一望无垠的沙黄色。
一座简陋的楼房充当招待所,提供暂时住宿,前后都是停车场。超市与值班交警的住所紧紧地挨在一起,人走过时,影子在脚底缩成小团。
没到正午,阳光已经十分嚣张。
蓝的天,白的云,被漆成橙红色的服务站房子,颜色明亮,对比强烈。
池念去服务站的小超市买了两包紫云,店主送一个塑料壳打火机。他揣着烟出门,几个开旅游中巴车的司机在不远处聊天,而游客一脸疲倦地穿梭于中巴车和简陋卫生间之中,休息也匆忙无比。
池念找了个阴凉的墙角,拿着烟发呆。
他的边上,裹一张丝质小披肩的女人正哄孩子喝水,小屁孩坐车坐累了,开始哭。女人把矿泉水瓶往旁边一扔,众人调侃目光中她拉着孩子重新上车去。
有点让池念想起自己小时候,老妈也是这么哄人的。他很难哄,又爱哭,每次都折腾得老妈不耐烦,大声吼“再也不管你了”不知道多少次,等最后真不管他,哭得稀里哗啦的居然不是他自己。
池念叼上烟蒂,缭绕的呛人雾气中他双目无神地四处看。
军绿色的牧马人就是这时在服务站刹了一脚。
一众旅游中巴里又酷又拽的越野车自带吸睛效果,池念的目光短暂地停留了一刻。那辆车歪歪斜斜地刹到墙根挺稳了,驾驶座的人一把推开门,然后就往卫生间的方向跑。
黑色工装裤,被风吹得乱七八糟的发型,大步迈开时腿很长。
池念记得,因为他从来没见过有人能把正面侧面都是口袋的工装裤穿得这么好看,好看到他要死要活了还忍不住在心里感慨。
或许这就是颜控的本能。
当时觉得工装裤帅哥可能是他这辈子最后见到的漂亮人类,结果还没过一天,他就又和帅哥相遇,还凑巧坐上了同一辆车。
回忆就此中断。
池念偷偷侧脸看了一眼在旁边等自己的奚山——青藏高原腹地信号全靠随缘,手机成了一块板砖,奚山没得玩了,索性两手抄进裤兜在原地站得吊儿郎当。
察觉到池念正暗中观察,他挺坦然迎上来,反而让池念迅速扭过头重新收拾东西。
距离他们认识还不到半个小时,奚山载着他,开车到先前池念爆胎的地方。小轿车歪倒着,戈壁的风把它吹得不堪一击。
池念不想要车,要拖回最近的村镇费用都够呛,还不一定有人做这笔买卖,两个人只好放弃“卖掉后让别人处理”的念头,打算等到下一个服务区找巡警。于是奚山说你把你的行李收拾一下吧,池念不太情愿,但仍按奚山的照做了。
甚至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反抗。
其实小时候的池念不像现在这样没主见,他是独生,又是老来子,被父母宠得不行。以至于他性格虽没多骄纵,却实在很任性——直到陷入恋爱。
对方比他大,高中社团活动认识时已经在读大学。因为阅历相差太多,这段关系中男友一向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池念当时年纪小,还在读高三,仰望的姿态明显,反而自我意识不太强烈了。
不住在一起还行,后来假期同居了难免暴露出一些不合适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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