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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45)

作者:兰拓 时间:2018-08-01 21:20 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业界精英 欢喜冤家

  “你不是替王府办差吗?我现在可是替你们王府看孩子呢,腾不出手来打理自家生意,王府总得替我出了这点银子吧?”
  商秋芦点头应下,带着那十几个孩子自去安顿不提。事关小世子的安危,不过几两银子的事情,他还是能做得了这个主的。
  “你怎的事情这般多?”小世子呆在屋子里一个猫闷得慌,这屋子里又窄又闷,连他们王府的柴房都不如,也不知道那只河蚌是怎么住得下去的。
  就在猫世子耐心即将耗尽的时候,沉迷事业的河蚌精终于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一把从墙角摘来的狗尾巴草。
  “给,拿去玩吧!”白春笙拿了一根旧布条,将狗尾巴草栓起来挂在灯柱上,让猫世子自己勾着玩去。
  这种身份尊贵的猫,他可不敢随便陪他玩耍,要是哪里磕着碰着了,那可是杀头的大罪!
  小世子难以置信地看了看那乱糟糟的一束狗尾巴草,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人胆敢给他玩狗尾巴草的!不过……这毛绒绒的晃来晃去,看起来还不错?
  猫世子原本还有些生气,被那束狗尾巴草吸引了注意力,没一会儿便专心致志地跟那些狗尾巴草较上劲了,爪子一勾一勾的,狗尾巴草的种子落在头上,便使劲晃了晃脑袋,又去接着勾着玩,乐此不疲。
  白春笙见他在一边玩的高兴,便放心地拿出中人今天顺路给他带来的几处宅子的登记信息,反复对比着研究起来。
  既然是要拿来做酱菜作坊的,那晒酱的场子就一定要大,所以院子的朝向便很重要,顶好是坐北朝南的,一整天都有阳光照射。而且做酱菜的话,也需要很多水,方便清洗酱缸和食材什么的,宅子最好是靠近河边,不然没有抽水泵,光是靠水井,打水都得专门安排两个人!
  选来选去,最后选定了镇子外面的一处宅子,这宅子有些年份了,房屋倒是一般,胜在院子大,坐北朝南,而且屋子后面正好有一弯清泉流过,到时候稍微开凿一下,挖深一些,装一排石板在河边,便可以拿来洗涮用了。
  房屋一般倒不是问题,他本来租来就是作为作坊用的,又不是自家住的,等赚了钱,他还是想自己花钱买地造个作坊的,这里不过是拿来过渡罢了,能住人就行。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处宅子因为距离鱼街比较远,年份也久了些,房屋的主人又拿不出钱修缮,一般人家也不会租这样的房子,租金也比镇上的宅子便宜些,一年只要八十两银子就行了,比他现在住的这个小院子还便宜些呢。
  定下来之后,白春笙将册子重新收好,准备明日就去和中人说一下,尽快将那宅子租下来,也好安排今日买下的那些孩子过去,先把屋子收拾起来,后面的小溪也找人挖深疏通一番,再找窑厂定一批泡菜坛子,等山辣椒到货,他就可以开始做第一批辣椒酱了。
  安顿好自己的事情,转过头一看,那一束狗尾巴草已然被小世子给挠秃了,地上落了一层毛绒绒的狗尾巴草籽,小猫崽子约莫也玩累了,趴在地上用爪子将狗尾巴草籽归拢在一起,又重新拍散,一个人也玩得津津有味的。
  “世子,天色不早了,要不要沐浴歇息?”白春笙蹲下来看着他。
  “你这手都包成这样了,能替本世子沐浴?”猫世子抬眼看了他一下,“去,将商秋芦唤进来,替本世子沐浴。”
  “要不是为了救鲲哥,早把你赶出去了,还吃鱼面呢?垃圾堆里捡鱼刺吃去吧!”白春笙腹诽了两声,认命地跑出去找商秋芦去了。
  晚膳是白春笙特意命人做的鱼丸,他自己除了白粥之外,还有一碟子烤的金黄喷香的鱼排,这是谢篁趁着王鲲风不在,悄悄给他做的,也不多,一碟子只有不到十片鱼排,按照白春笙口述的做法,烤出来的鱼排外面抹了一层蜂蜜,金黄色的看着就十分诱人。
  猫世子吃光了属于自己的一大碗鱼丸之后,便眼巴巴地看着白春笙手边的烤鱼排,这货自尊心还挺强的,再馋也没开口讨要鱼排。
  还是白春笙实在看不下去了,主动开口问他要不要尝一块,猫世子十分矜持地表示既然他都开口了,那本世子便勉为其难地尝一块吧。
  烤好的鱼排酥香有嚼劲,猫世子用他那一口乳牙啃得十分卖力,喉咙里还发出呼噜呼噜美滋滋的声音来,完全不像是勉为其难尝一口的模样,那么一块鱼排,没一会儿便被他吃完了。
  他吃完了也不说话,就这么直勾勾地看着你,那眼神仿佛在说:该死的,怎么还不给本世子进献烤鱼排?
  白春笙强忍笑意,将最后三块烤鱼排连着碟子一起放到他面前,猫世子满意地看了他一眼,继续低头啃鱼排去了。
  从商秋芦发出密信到豫亲王府来人,不过短短五日,白春笙却感觉自己好像熬了大半辈子一般,原因无他,实在是这位猫世子太难缠了!
  也不是难缠,其实第一次见面他对猫世子的感觉还挺好的,乖巧可爱的一只小奶猫,简直是个萌娃!
  只可惜,萌娃这种生物,大概只生活在别人家,不信你自己生一个试试看?保证烦到你怀疑人生。
  世子爷面对陌生人的时候还是很能装的,一派清贵高华,可是,约莫是和他混熟了的缘故,近日愈发有变身熊孩子的征兆,吃饭的时候只肯吃鱼丸而不肯吃饭,更别提蔬菜了,洗澡的时候便开始嫌弃县里买的香胰子味道实在难闻,不肯用香胰子就算了,还喜欢在草丛里扑腾得一身脏,白春笙几乎是每天都换被单,也扛不住他在上面乱滚啊!
  这哪里是清贵高华的小世子?分明就是亲戚家过年来串门的熊孩子!
  就在白春笙即将崩溃的时候,豫亲王府的大船终于靠岸了!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白春笙几乎是喜极而泣!简直比小世子本人还要期盼他的爹娘早点来接他!
  商秋芦也不敢再任由小世子如往常那边肆意玩耍,早在得到消息的时候,商秋芦便哄劝着小世子洗了个澡,将浑身毛发打理得油光水滑,穿上了商秋芦命人从州府给他订制的小衣裳,头上还戴了一个小小的玉冠,看起来又是清贵高华的王府世子一枚了。
  豫亲王权倾朝野,出行自然也阵仗浩大,光是伺候夫妻俩的下人就装满了八艘大船,清水河太过狭窄,亲王规制的大船进不来,便换了州府的官船,耽搁了半日,总算是到了清水河镇的码头。
  码头提前三日便戒严了,这三日镇上的人都没事可做,又不能随意乱走,权当是放假了,这会儿都搬了板凳站在自家围墙后面,趴着墙头试图去看街上的热闹。
  只可惜街上早就用帷幕挡住了两侧,只能隐约看到些仪仗和高头大马的侍卫过去了,王爷和王妃都坐在一顶大大的马车里面,根本看不到真人。
  不过,这也足以让他们津津乐道许久了。毕竟,在这个交通不便的时空,寻常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去皇城那种地方,更别提亲眼看到亲王的仪仗了,这可真是大开眼界!三日没做买卖也是值得的!
  白春笙和周婶婶他们一家,早就被请去了食铺,他们住的那个院子现在已经被清场了,只留下商秋芦和王府自己的暗卫在那边,保护小世子等着王爷和王妃驾到。
  “我的儿~”王妃一看到小世子,便忍不住扑过去,抱住小猫崩溃大哭。儿子走失到现在,她几乎夜夜不眠,吃不下,睡不好,眼一闭便看到儿子被人手持棍棒打骂呵斥,吃饭的时候便想起儿子在外面不知道有没有东西吃,整个人都快疯了,这会儿只知道抱着儿子,一丝也不肯松手了。
  “救了世子的恩人呢?”还是王爷比较靠谱,发现儿子比走失之前好像还胖了些,皮毛也依旧顺滑,不像是吃苦的样子,自然明白这段时间定然是那位救了儿子的恩人照顾妥帖,当下便看向商秋芦问道。
  “启禀王爷,救了世子的那人便是镇上白家食铺的掌柜,此刻正在铺子里,属下这便亲自去请。”
  “不妨,让他们去请就是,信中所知不多,你先与本王说说,那恩人究竟是何方高人,竟能救了我儿?”
  商秋芦早知道王爷不会轻易相信他在信中的说辞,当下便将早就准备好的解释慢慢禀报出来——
  “那日接到王爷密令之后,属下便派出所有精干下属四处寻找小世子踪迹,也是巧了,我本是在白家食铺蛰伏的,那日正想来找掌柜的,想请几日假,亲自出去寻找世子,没想到恰好撞见掌柜的打扫屋子,从衣柜里发现了一只小猫。”
  “属下虽未曾见过世子,却见那小猫和王府发下的画像十分相像,便多了个心眼,趁着掌柜的去院子里拿东西的时候,自曝身份与世子相认,世子果然应了。只是当时属下的人都被派出去了,为防意外,世子便没有暴露身份,依旧假扮小猫和白掌柜生活在一处。”
  “你有心了。寻回世子乃是大功一件,本王定然重重有赏!”豫亲王顿了顿,“那白掌柜,为人如何?”
  “回王爷,那白掌柜乃是一只刚上岸不久的河蚌精,和大公子……私交不错,属下曾私下暗中查探过,确实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那个逆子呢?”王妃听到商秋芦提及王鲲风,顿时秀眉一扬,怒目看了过来,“那逆子听闻亲生弟弟走失,竟全无担忧之心?他可曾帮着你们寻找世子下落?”
  “回王妃,世子走失一事,属下未曾来得及告知大公子,且大公子日前带着家人去远处探望好友,至今未归……属下、属下忙于安排人手保护世子,便没有派人去照顾大公子,属下知错!”
  王爷看了王妃一眼,他是知道王妃一直派人在监视大儿子他们的,还是找他要的人手,不过,他一直以为王妃是担心孩子们在外面生活得不好,所以才派人暗中保护的,可是,现在看来,好像也不是他想象的那样?
  作者有话要说:


第41章
  王妃在王爷看过来的一瞬间, 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一时间急的冷汗都冒出来了。
  她一直在王爷面前扮演着一个慈母的角色,没想到不过出来一趟, 就差点被王爷看破, 那逆子果然是她命中的克星!
  世子在母妃的怀里低声叹息一声,他早就知道母妃在人前人后的两幅面孔了,母妃并不知道他从一生下来就能记事, 因此,很多时候,连父王都看不到的母妃的另一面,很不幸的,他都曾亲眼目睹过。
  只是, 那是他的亲生母亲啊,再不好, 对他也是掏心掏肺的, 恨不得将一生的所有都留给他的母亲,他没有办法看到母亲失去她最为骄傲和仰赖的、来自父王的宠爱,所以,就只能不断的替母妃圆场了。
  “父王, 儿子不孝!让您和母妃担忧了。”小小的猫世子挣脱王妃的怀抱,几步便跳到豫亲王的怀中,依赖地蹭了蹭自己的父亲。
  “我儿受苦了!”低下头,怜惜地亲了亲儿子, 被这么一打岔,豫亲王暂时忘了王妃方才的失措。
  “凤儿, 你可还记得你是如何走失的?”仔细看了看儿子,发现儿子身上没有什么明显的伤口,豫亲王心下大安,便开始问起他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儿子好端端的在行宫呆着,怎么竟会走失了出去呢?
  “儿子也记不得了,只记得当时儿子在行宫里追逐一只特别好看的蝴蝶,不知不觉便离开了人群,后来便出现一些穿着军中之人服饰的一直追赶儿子,儿子慌乱中跑到了一条船里躲藏起来,船停了之后,便到了这里,后来又有一队人追赶我,我便躲到了白掌柜的衣柜里,白掌柜家里的野猫很多,那些人寻不着我便离开了。后来,白掌柜在衣柜里发现了儿子,商统领恰好进来,便认出了我。”
  从儿子这里没有得到什么有效的情报,豫亲王也不以为意,小猫崽子喜欢追逐蝴蝶都是正常事,行宫里花朵繁茂,也确实有许多彩蝶供贵人们观赏,这些都不是什么有价值的线索,至于穿着军中之人服侍的,别说儿子根本说不清到底是哪个军中的服饰了,就算说清楚了,服饰这种东西也很好假扮的,算不得什么可供追查的线索,当下便按下不提,想着今后再慢慢从行宫那边的布防查起,行宫守卫森严,那么一队人马出现在宫外,不至于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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