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而复生的恋人是大邪神(2)
“让我来帮忙吧。”温衍道。
司机哑然失笑。眼前这男生苍白清瘦,眼下乌青浓重,简直是个风吹就倒男版林黛玉。自己掰了半天都纹丝不动,他怎么可能有这力气?
“行,你来。”司机也不驳他面子。
温衍伸出手,谁知指尖还没碰到,那东西就自己骨碌碌地滚落下来,听话得很。
“这……离谱!”司机震惊。
这玩意儿卡得这么死,就算用大扳手撬都得费一身劲儿。难不成它是个有自我意识的活物,因为害怕这个男生,所以才主动放弃挣扎?
温衍弯下腰把它捡起来,偶人的形状,外面满是厚厚的泥灰。用纸巾擦了擦,雕刻的纹路露出来,原来是一尊神像。
司机双手合十拜了拜,“罪过,这是个什么神仙?”
温衍观察了一下,也瞧不出个所以然。只能粗略判断这神像应是土地公一类的本土神明,而且很有些年头,指不定能追溯到清朝。
“看着慈眉善目的,像是个正庙里有福有寿的好神仙。”司机皱眉,“谁胆子这么大,敢把神像扔到大马路上,也不怕遭天谴。”
“巧合吧。”温衍无心纠结这种小事,顺口应和。
“也是,不然还能是自己长腿,故意跑过来拦住我们,不想让我们进村不成……”
意识到自己说了不吉利的话,司机猛地闭嘴,象征性地扇了自己一巴掌,转身回车上去了。
灵车驶动,温衍透过车窗,看见那尊神像倒在绿化带草丛里,像被抛弃的垃圾,有些可怜。
可自己明明是把它端正放好的。
记错了?
温衍有些不安。
车上似乎更冷了,寒意直刺骨头缝。
为了保持尸体原有色质及容貌,灵车上会安装低温装置。
是冷气外溢的缘故吗?
温衍蜷缩起身子,寒得手脚都麻了。
他多希望江暮漓能来抱抱他。
他天生怕冷,捂多热的汤婆子都不管用。只有被江暮漓抱进怀里,身体才会不可思议地回暖。江暮漓体温很高,手长脚长,可以将他整个搂住,密不透风。
夜幕低垂,他们在出租屋狭窄的床上相拥而眠。江暮漓喜欢贴着他耳朵,低声倾诉爱意。
我好爱衍衍。最爱衍衍。只爱衍衍。
怎么办,衍衍这么可爱,我快要疯掉了。
我是为衍衍而生的,是为了遇见衍衍才来到这世界的。
衍衍。衍衍。衍衍。
“衍衍。”
耳廓一暖,鼓膜微震,话音近在耳畔。
温衍悚然而惊,如梦乍醒。
他刚才又睡着了。
灵车已经停了下来,司机提醒他:“南槐村到喽。”
第2章 怪异死·其贰
温衍曾在网上搜索过南槐村,可惜一张照片都没能找到。
现在卫星地图技术那么发达,却偏偏拍不到一张有关这个村子的遥感影像,着实令人费解。
温衍只能解释为南槐村实在太偏僻太封闭了。
在他的想象里,南槐村就像只存在于古画中的村落,美丽、原始却又无比脆弱,任何现代科学技术的产物都会对它造成伤害,使它化作梦幻泡影。
百闻不如一见,温衍仰首望向前方,眼前这座环绕在苍翠群山之中的村子,竟真和他想象中的一模一样。
是南槐村以他的想象为蓝图,一砖一瓦地建造出来,还是冥冥之中,他与这座村庄本就心有灵犀?
温衍抬手抚摸放尸箱,轻声道:“回家了。”
江暮漓魂归故里的消息不胫而走,村民们纷纷围拥过来。接待温衍的是一个年轻人,相貌普通,不高不矮,是扔进人群就找不到的类型。
如果拿神造人,类比人捏橡皮泥,那江暮漓就是精雕细琢的炫技之作,不可复制。而这个人,不过是神随手捏成的量产品。
若非他一开口,众人即刻鸦雀无声,温衍根本不会注意到他。
“你好,我是江朝,一路上过来辛苦了吧。”
温衍勉强一笑,和江朝握手。谁知刚一触到,他就愣住了
江朝的手心很热,像攥住一把炭火,自己僵冷的手指立刻暖和起来。
江暮漓的体温,也是这么烫人的。
温衍怕被灼伤似地抽回手,“我该怎么称呼您?”
江朝微笑,“我和江暮漓是同宗同族,论辈分算得上是他叔叔。”
温衍略怔。他只知江暮漓父母早逝,从小就独立生活,从未听他说起过家里还有什么亲戚。
“温同学?”江朝眼神深深凝视过来,一瞬不错。
可能江暮漓在外求学多年,亲缘也变得很单薄了吧。
温衍不再多想,尊敬地叫了江朝一声“江叔叔”,紧接着切入正题,道:“我想问一下,什么时候能给江暮漓举行葬礼……”
“你放心,村子里自有安排。”江朝道,“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找个地方让你落脚,好好休息一晚。我已经让人把李花秀家的空屋给收拾了出来,你可以安心住着。”
“可李花秀丢了爽灵,要紧吗?”有个村民忍不住问道。
江朝淡淡掠了他一眼。
“不、不要紧……”那村民浑身一颤,立刻对温衍解释起来。
“李花秀挺好的,就是有点神志不清。‘丢了爽灵’是我们这儿的土话,没啥意思,你千万别往心里去啊……”
温衍听明白了。
李花秀是个疯子。
所谓爽灵,就是“三魂七魄”中三魂之一,主宰意识,代表自我,使人能够思考、感受与记忆。如果说一个人没了爽灵,那就是指这个人疯了。
孤身在异乡,又要与疯子同处一个屋檐下,一路上温衍的心始终悬着。不过,等真见到李花秀了,他反倒稍微松了口气。
那是个安静秀气的女人,除了神色有些木讷,几乎感觉不到哪里不对劲。
而且,她打扮得也不像普通农妇,一身鲜艳的碎花连衣裙,头发弯弯绕,有烫过的痕迹。
“李花秀本来不是咱们村的人,她男人王海倒是,不过十几岁的时候就出去打工了。两个人在外面认识,还结了婚。”
邻居大婶扯住温衍,悄声说起了八卦。
“听说小俩口当时日子过得不错,王海还准备在县城买房呢,天晓得人突然没了。”
“她一个女人在城里活不下去,只能揣个遗腹子回村,好歹这儿还有王海留下来的房子和土地。”
“作孽啊,好好一个人,因为男人的事受了天大的刺激,一直疯疯癫癫的。”
“喵嗷呜——”
尖利嘶叫撕破空气,一只黑猫窜进堂屋,弓起背脊,对温衍发出充满威胁的呼噜声。
温衍一直是猫草体质,虹城大学里那些流浪猫狗和他都很亲,他还是第一次被猫讨厌。
温衍有些受挫,他想上前安抚一下黑猫,腿却像被什么东西绊住了。
垂下眼,一个浑身煞白的小男孩正抓着他的裤腿。
温衍吓了一跳,随即反应过来,这应该是李花秀的儿子俊俊。
俊俊有六七岁了,可长得比这个年龄的男孩瘦小一圈,白里透青的小脸上,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格外的大。
温衍从口袋里掏出晕车时常吃的酸梅糖,递给俊俊。
俊俊没接,举起手里的小人书,朝温衍晃了晃。
趁着吃晚饭前的空隙,温衍给俊俊念了会儿故事。
《七色花》的童话,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得到一种神奇的花,可以实现各种愿望,温衍小时候也看过。
只是,这本书的印刷实在粗糙,不像正规出版社的读物,更像村里自印的。
插画的颜色鲜艳到刺目,令人不适。
温衍翻到下一页,呼吸骤然绷紧了。
一只长着三对翅膀的巨大蝴蝶,绚丽到烂开来,盘旋在七色花上方,仿佛在赋予它实现愿望的魔力。
“啪。”
小人书从温衍颤抖的指尖滑落,掉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