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命 下(26)
君天赐并不承认,也不否认,无视洛金玉的存在,只看着沈无疾。
沈无疾知此事深浅,急忙拉住洛金玉,低声道:“别急,不会。”又看向君天赐,想开口,却又止住了,皱起眉头,有些犹豫。
就是与洛金玉相好前的沈无疾,虽看似歹毒跋扈,却也在内心深处自有一番偏向正义的心肠,否则也不会在当初于曹国忠座下卧薪尝胆之时总冒险放过曹国忠要残害之无辜忠良。
遑论如今“受洛金玉教诲”的沈无疾。
他也嫌恶这梅镇上下人心之臭,可无论如何,拿来试药还是……
沈无疾想了想,挂上再虚伪不过的亲近笑意,温和问道:“敢问小君大人,您如此看重东厂截获的那瓶药,是因养怡署再没备份了吗?”
君天赐微笑道:“沈公无需旁敲打听,我直言告诉你,对,独此一份。这药毒性猛烈,尚且又不知解药是否有效,哪敢多制,流一份出去,我都交不了差。”
沈无疾心下一转,道:“既如此,咱家不能将它还与养怡署。”
“沈公,我奉劝你还是不要这样做。”君天赐仍很平静,道,“这东西,你若不还,大不了,养怡署再做一份,是不容易,却也不过照葫芦画瓢罢了,顶多耗费些时日。可于你,于东厂,于何公公那,都不好在皇上面前交差。若哪日因这毒出了事,养怡署就不是独自担责了,得拉上东厂一起了,你又何必做这亏本买卖。不如你还给我,日后若因此毒出事,也与你沈公东厂司礼监毫无干系。”
洛金玉早就看不惯他貌似谦和实则傲慢得要命的嘴脸,如今又知他竟有那丧心病狂之念头,更是火冒三丈,正要出言驳斥,却被沈无疾赶先了一步。
只见沈无疾在刹那之间收敛了满面的芙蓉暖意,微仰下巴,“哼”了一声,很是高傲道:“怎么在小君大人眼中,咱家是担不起责的人?”
洛金玉一怔,望向他。
倒也不是觉得沈无疾会与君天赐是同流合污之辈,只是沈无疾平日里所表现出来的,难免也会令洛金玉觉得,沈无疾爱左右逢源,善官场潜规之事,就如起初对待梅镇一事,沈无疾便觉得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后来君天赐来了,沈无疾也是尽量避免冲突,以防冲撞了圣意。
可此刻沈无疾出言,俨然是……
君天赐也是微微一怔,随即眼睛眯起,缓缓问:“沈公这意思,是绝不肯还了?”
“呵,”沈无疾嗤笑道,“小君大人又何曾听过,到了东厂手里的东西,还有别人能要回去的道理?”
君天赐轻笑一声,道:“曹国忠把持东厂时,倒委实是要不回去。可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这样……他如今就不在了。”
这,就是威胁了。
沈无疾却岂是能被人轻易威胁住的?
或者说,以他脾性,若向他软弱求饶,他说不定还能多给点好脸色看,若是威胁他,那他必然愈发的凛然起来。
此刻他看着君天赐,冷笑道:“这小君大人就错了。世人皆知,曹国忠倒台,是咱家的手笔,他那时也是不知好歹,叫咱家瞧着不顺眼了,那就索性送他走吧。”
四目相对,一时之间,屋内寂静,谁也无声不动,却仿若在霎那间有刀光剑影,兵戈交接。半晌,君天赐移开目光,淡淡道:“我向来觉得,朝中庸人众多,喻怀良也已老迈,唯独是沈公令我觉得少年英才,叫我格外高看,却不料……可惜了。看来君某是交不上这个朋友了。”
此言一出,洛金玉在心中道,道不同不相为——
“小君大人此言差矣,”沈无疾却忽又笑了起来,亲热道,“对事不对人嘛,一码事归一码事,都在朝中为官,都是为皇家做事,有争执难免,何必说得如此决绝呢。小君大人才是高才,咱家歆慕已久,日后少不了多走动呢。”
洛金玉:“……”
别说洛金玉了,就连君天赐也不免嘴角一抽,暗道这沈无疾可真是传闻不如见面,翻脸比翻书还快,脸皮面子这类,在他身上,像是连半个铜板也不值的东西。
可他又立刻警惕起来。
越是这样的人,越难缠。
这样的人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但凡留有一丝活气,他就能于万丈险峻悬崖下求得生存之机。
养怡署之事暂且如此,沈无疾与君天赐心照不宣,谁也没有再提。
洛金玉有意深究,却也知此刻不是适当时候,如今那毒只有一瓶,已在东厂手里,至少暂无威胁,便同样没有说话。
三人各怀心思,却达成了无言共识,接下来便是解决梅镇之事。
其实,梅镇之事到此,已成了定局。
借着梅镇“暴|乱”为由,沈无疾所遣军队名正言顺进驻城内,将这小镇划为战时管理区域。镇民们被各自分化,没了氏族聚集牵头,关在家中,逐渐慌张起来。
此时,沈无疾又请洛金玉亲笔写了一封“劝善信”,叫嗓门大的去各处街头诵读。
这信深入浅出,内容详实,无非是斥责镇民信奉邪神、帮凶杀人、贪受不明赃物的行为,将人骂得狗血淋头,又羞又愤,正要堵住耳朵,却听得话锋一转,说此事引出暴|乱,更令朝野震惊,皇上下令,严加彻查,重者诛九族。
关乎生命,镇民们哪敢不听,急忙凑到门缝窗缝处,竖起耳朵仔细听。
接下来,又是话锋一转,说自古以来都是法不责众……
镇民们听到此处,略微放心,纷纷与家人窃窃道:是这个理,我们又没做什么,人又不是我们杀的,我们就是在街上捡了点无主的银子……
外头继续道,虽说是法不责众,可到底是人命关天,且梅镇上下皆有包庇之嫌,可以不责,却要看表现。
至于这表现嘛,就是要揪出真凶。
贪受赃银的,可以不还,包庇之罪,可以不追究,可诱导民众犯下如此丧尽天良之罪的罪魁们却不得不究!此事罪就罪在那些罪魁们!
镇民们一听,继续窃语:正是这个理!我们可什么也没说,都是那些牵头的在搞东搞西。
继续听,外头继续说。
话锋一转,又说起那些罪魁们,说他们勾结邪教,装神弄鬼,发展教众,愚弄镇民,借此暗中敛财……
镇民们一听,竟还有这等事!
本以为自个儿占了便宜,却不料,自个儿捡的芝麻绿豆,人家却抱了金山银山,还偷着乐呢!竟被他们白白当了枪使,当了傻子糊弄!凭什么?
正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
大为光火!大为光火!
最后,外头说,明日就要去江中捞尸,彻查此案,若有报线索者,实为良心者,既夸,亦奖。且早一日查清所有,早一日,梅镇撤军解封。
这样一来,镇民们哪还有别的心思,各小家在屋子里议论纷纷,左思右想,都觉得该去做这良心者,叫那些坏了心肠的杀人凶手们早日伏法,早日还梅镇温馨宁静,也早日叫那沈公公与钦差撤走,否则大官在这留得一日,大家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忽然又搞个事出来,总是心中不安的。
——俗话说,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而这些人,或多或少,都是有亏心之处的。
虽然他们此刻不认,但心中,其实是比谁都清楚的。
他们,虽未亲手杀人,虽不是牵头之人,可于某些时候,在某些事上,旁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也是罪。
自私与贪婪,是罪;
侥幸与盲从,是罪;
愚昧与冷漠,是罪。
或是国法律例所无法治下的罪,却仍是愧为有血有肉之活人的原罪。
人之所以为人,不为禽兽,是因人有道德,知礼仪,明事理;人活着,不该是只为吃喝玩乐繁衍享受,而是为追求公义理想,为修身,为治天下。
不是只有做了官,才能治天下,而是若有朝一日,天下人人都能自治,可以不需要官了,就是太平盛世。因此,无论士农工商,皇族农夫,人人皆该自知长短是非,人人理应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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