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让三大佬火葬场后(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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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总觉得他和沈拂行之间不太亲近?
连翩心头一跳。
明明在和沈拂行一起的场合, 两人不说时刻恩爱也是情投意合,怎么竟会被看出来淡的很。
还好看出来的人是裴仙楼。
想着日后还要尽职尽责,免得打乱沈拂行的计划,再坑害了一对有情人。
一时心下又感动, 为裴度这么重视他们之间的友情, 认真点了下头,承诺似的说道:“我保证, 即使我和拂行将来分开了, 咱们还处咱们的, 不连坐。”
裴度见提到和沈拂行分开,连翩并没有什么很伤感的情绪, 判断两人的确感情不深,多半是那个救命之恩和正好搭对才在一起。
宽心了很多。
他能做很多事,也有能力做很多事。
但那都是物理层面的。
人他要,心他更要。
如果连翩对沈拂行情深义重, 那才让人束手无策。
连翩说的认真, 裴度神情渐渐和缓开阔,一如往日, 攥着连翩手腕的手往前胡噜了把连翩的脑袋:“好了, 走吧。”
两人继续往前。
话说开了,连翩觉得自己之前那种没头脑的逃避有些好笑。
不刻意往前跑了, 两个人并肩而行。
坚持接下来让裴度打猎,他在后面做小跟班, 拎东西捡猎物等等都行, 怕裴度不答应, 知道裴度这次是刻意带他出来玩, 就夸他:“哥, 你打猎的样子真是帅发财了!让我饱饱眼福?”
裴度:“帅发财?”
连翩给他解释这是网络用语,原话是帅死了,但死啊死的不单不好听,意思也不好,发财听着多顺耳。
他在网上闲逛的时候听到这个说法,当时就薅过来用了。
裴度还是坚持东西他拎着,说山路难走,而且猎物也不轻:“看到猎物了我再动手,好不好?”
连翩:“那我们一人拿一些。”
铁了心要分担。
小孩儿心疼他呢,裴度既不乐意让他累着,但心里同时也感念,走着走着看了连翩一眼:“小羽,你这样也帅发财了。”
就像连翩预料的那样,裴度射箭的样子果然帅气逼人,而且箭无虚发。
很快两人的猎物多的都不好拿了。
但要走,连翩虽然累但兴冲冲的,大有向天再借五百年在这林子里安营扎寨的趋势。
天色还早,
裴度不愿意败他兴致,索性将猎物放在网兜中挂在树上,短时间内避免其他动物的破坏。
等回头再过来拿。
挂网兜的绳子是他们自带的,还带了匕首、打火机等简易的求生用具,不一定用得到,有备无患。
连翩左右看看,山林里好像哪个方向都长的差不多。
有些担心:“万一找不回来怎么办?”
虽然拿着越来越多的猎物死沉死沉,确实不能撒开了玩,但第一次打猎的劳动成果,他其实很珍惜。
而且找不回来,这么多肉悬空挂着,迟早腐烂发臭。
浪费不说,要是冷不丁有人路过再吓着人。
裴度结结实实的绑好了绳子,动作间利落又好看:“不会,我找得回来。”
这种笃定让人踏实。
连翩感叹道:“哥,有你在,我好像出门都能不用带脑子。”
裴度从树上一跃而下,稳稳站在连翩面前,戏谑道:“不带也行,给我保管,我给你揣着。”
这说的煞有介事。
连翩一个哆嗦:“还是别了,听着怪吓人的。”
两个多小时后,裴度果然带着连翩又找到了这里。
两人又满载而归。
这次连翩拎着两个箭篓,背着弓,裴度一手一边拎着分量不轻的猎物,让连翩走他前面,免得被猎物的血沾到。
裴度时间掐的准,到山脚下刚近黄昏,为了让连翩多玩会儿,比其他人来的都迟。
山跑不了,其实以后想来就来了。
但裴度总觉得第一次终归不一样。
他喜欢看连翩在自己跟前欢快的蹦跶,若不是还有很多人,若不是关系尚且不明确,或许两人直接带了露营工具宿在山上......
打猎,还有些别的什么,毕竟天黑了能做的事想做的事,不多。
思绪在危险的边缘时及时拉回。
众人只见连翩空着手走在前面——他将箭篓和弓都背着了,再相比长腿两边都是手里拎着的猎物的裴度,真是个空荡荡轻飘飘。
其实并不轻飘飘。
连翩已经累的不行了,肾上腺素褪去后,下山下的艰难,腿都抖,也许是在园子里咸鱼瘫太久的缘故,猛的一运动招架不住。
也曾坚持要拿一部分猎物。
裴度也不拒绝,快走几步让连翩追他,赶上了就给他拿一部分猎物。
结果显而易见。
连翩认清了两人的差距,也不逞强,但还是相当有尊严和体恤对方的,拒绝了裴度说的还可以顺带背他一段的提议。
尽管裴度说的认真,而且也许真的做得到。
但连翩觉得,真没这么欺负人的,哪怕裴度不觉得是欺负,但投桃报李的,他也得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心疼心疼对方。
半小时后暮色降临。
早有人搭好帐篷,烧烤的工具也都安置的妥妥当当,既有烧烤的铁板之类,也有纯粹的篝火。
火光掩映,
早有打杂的人去接裴度手里的猎物。
卫天应就见明明裴度拎的轻轻松松的东西,一只手里拎着的东西,在那人接过去后便明显的被往下一缀。
目测一边的东西差不多七八十斤。
要是他,拎没问题,但拎着一直走,两只手都拎着,还走山路,嘶......
胳膊肘怼了一下旁边的沈拂行,低声:“你表哥是人吗?”
沈拂行没说话。
不要说卫天应,就是他曾在小舅舅眼皮子底下生活过一年,也从来没发现对方居然有这样悍粝的一面。
再看庄骁习以为常,沈拂行便知道小舅舅应当惯常这样,只是他没见到过而已。
天色愈黑,篝火便愈发亮,
第一波肉烤好,裴度先拿了递给连翩,低声道:“馋猫!”也是跑累跑饿了,还挑嘴,不肯吃带的零食。
连翩作息规律,饮食也规律,向来只爱吃正餐,不喜欢乱七八糟的零食,偶尔消磨时间会吃点儿。
但力气活的时候,宁肯饿着也排斥面包之类的简易食品,吃了胃里不舒服。
刚才就饿了,一直盯着肉串。
也没客气,接了过来。
至于馋不馋猫的,反正他都叫他哥了,他小,馋就馋呗。
吃完了,旁边又递过来一根。
是沈拂行。
又递过来一根,是卫天应:“这是我猎的兔子,尝尝。”
再然后接力似的,又一根,是庄骁,笑道:“尝尝我的,挂树上的鸽子,我爬树才弄到手。”
烧烤架子多。
劳动所得格外珍贵,大家都守着自己一亩三分,充分享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感觉。
连翩还没说话,跟前又递了一根。
谢远情像是随大流似的,有点低声的道:“我的......野鸡。”
虽然他在周围这些人中存在感很低,但在娱乐圈如今也算混出头,算得上众星拱月,人际交往早没有初见连翩时的青涩内敛。
但面对连翩,他还是不自觉就有点羞怯的心态。
不过众人对他都不太了解,只以为他本身就是这么个性子,又因为和其他人都不搭边,给连翩递肉串也是在努力融入。
烤肉一熟一大片,大家都不缺吃的。
连翩没客气,都接过来:“大伙辛苦了,再加把劲,将来我不会亏待你们。”
这像个地主老财样的发言,让人忍俊不禁。
气氛活络。
大家都又去看顾自己的摊子去了,也都饿了,送出去这个,自吃自的,也低声交谈。
像谢远情,见卫天应和沈拂行在一块儿说话,识趣的没过去,递给庄骁一个肉串,对他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