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和 上(13)
奏报末尾,徐忠特意提及沈瑄,言其在此战中表现得极其勇猛,率众骑出战,一马当先,斩敌首不下十数。
北平府的燕王也得到了消息,在与道衍和尚对弈时,连连夸赞,“吾兄之子,麒麟儿也。”
燕王口中的兄长,不是他的亲兄弟,而是洪武帝的义子沈良。
洪武帝有二十六个亲生儿子,十六个女儿,还收了二十多个义子,加起来,差不多能凑成两个排。
沈瑄的父亲沈良便是其中之一,未到不惑之年,便战功赫赫,还曾救过燕王的性命。本该富贵荣华加身,躺在床上数银子看美女到老,不想却屡次被御史弹劾生活作风问题,还险些同蓝玉谋反案扯上关系。洪武帝大怒,沈良虽保住了性命,却失了圣心,被削去世袭一等侯爵,远远打发到了边塞。
好在他和燕王交情极为不错,燕王两次挂帅北征沙漠,大军中都有这位义兄的身影。不幸的是,洪武二十九年,燕王第二次北征途中,这位义兄旧疾复发,死在了军中。
沈瑄继承了父亲的军事才能,十七岁便在大军北征中立下战功,十八岁入燕山左卫,通俗点说,就是燕王亲军。一年之后,又身负燕王密令,前往开平卫任职。
沈瑄是根正苗红的燕王派,虽然父亲被夺爵,与洪武帝依然有义亲的名分。
开平卫指挥使徐忠和郑千户明知他是个烫手山芋,还是不得不接下来。
接下来之后,还必须好好看着,不能有所差池,毕竟沈瑄的父亲就留下他一根独苗,燕王也视他如亲侄,真出个好歹,赔不起啊!
哪想沈瑄刚到不久就遇上鞑子犯边,他还亲自率领骑兵出城作战。
徐忠咂舌,这就是头虎崽子!
郑千户脑袋都大了,好在沈瑄武力值惊人,豪发无伤全须全尾的回来了,否则,他就该考虑是找根绳子上吊还是找块砖头拍死自己,拍不死也要弄出个伤残。
如今事已成定局,只有大书特书沈瑄的功劳,也算是对燕王有个交代。
俗话怎么说来着,亡羊补牢,未为晚也。
甭管到底是不是应景,总之意思大概就是那个意思。他们都是粗人,能憋出这么一句文雅词就相当不错了。
请功的奏报送出后,开平城外,一处荒地上扬起了片片白幡,黄色的纸钱被风吹散,带着未燃尽的火星和黑色的碎屑。
一个阴阳生大声念着孟清和听不懂的祭文,他只能从那个拉长的调子中隐约听出两句,“魂兮……归来……”
北风带着苍凉,白幡在风中狂舞,草原上仍留着斑斑血迹,苍穹白云之间,有雄鹰在高鸣。
孟清和同其他边军一起,用力踏着地面,大声吼着他根本不明白的话。
所有的愤怒,悲伤,迷茫,恐惧,仿佛都随着这一声声大吼远去。
十年后,百年后,不会有人知道,在大明的边塞之地有这样一群人,这样一场葬礼,这样一声声仿佛要撕裂大地的吼声。
记得的,或许只有吹过草原的风,被黄沙侵蚀的边城,和埋在异乡的累累白骨。
回城之后,孟清和总算想起到城中经历司报道,算是正式在开平卫安家落户。
经历司职掌档勘合,兵丁考核和出纳文书等。有经历一人,姓刘,是卫所内唯一的“文官”。
刘经历年过而立,长相很书生,态度很随和,开口闭口都是之乎者也,在到处都是魁伟汉子雄壮杀才的开平卫所内,算得上一朵“奇葩”。
孟清和觉得刘经历为人不错,如果他在听到自己斩首两级,没有立刻露出“绝不可能”的表情,孟清和会很乐意同刘经历做朋友。
但是现在,这个可能性正无限趋近于零。
离开经历司,孟清和腰上的牙牌已经不是原来那块,从大头兵到小旗,手下管着十个人,也算是质的飞跃?
孟小旗今天不当值,回到家,孟虎和孟清江正在敲敲打打。他们现在居住的房子在城西,两进的黄土房,门窗上的木头有些已经朽烂,应该是有段时间没人住了。
这难不倒孟虎和孟清江,不过两日的功夫,房门换了,窗户换了,连屋顶都修补好了。
孟清和回来时,两人正合力在做一张木床,边塞夜晚冷寒,睡在地上早晚要生出病来。
“十二郎回来了。”
听到开门声,孟虎抬起头爽朗一笑,孟清江闷不吭声,却没像前几日一样对孟清和横眉立目。
“恩,辛苦四哥和五哥了。”
孟清和走到即将完工的床边,伸出手指敲敲,刚想把授田的事说出来,就听外边有人来报,沈百户有请。
孟清和站起身,晃晃脑袋,沈百户?
想起来了,他手下的十个人,一半都是勾补的新兵,另一半是犯官和犯官家属,那个前兵部武库司郎中,如今就在他手下听令。而他这个小旗,又归在城西千户所沈百户麾下。
明军军制,小旗是最底层的军官,总旗是小旗的上级,总旗的上面才是百户。
孟清和猜不出沈百户召见他的理由,唯一的可能,大概就是他在升官之后,主动要求去守城外的瞭望墩台。
不过这又不是什么大事,值得百户大人特地宣召?
何况他这么有思想觉悟,遭到表扬的机会应该大点?
孟清和带着一头雾水出门了,丝毫不清楚,即将发生的一切,会对他今后的人生产生何种影响。
如果他知道……他还是得去,许多事是上天注定,压根没得商量。
孟清和能做的也只有逢山开路,遇水叠桥,哪怕这山是喜马拉雅山,水是密西西比河。
第12章 初见
孟清和站在西城百户所前,深吸一口气,跨步入内。
待新鲜出炉的孟小旗绕过影壁,走远了,门前的兵卒才对视一眼,咂咂嘴,这位怎么看都不像是军汉,听说先前还杀了两个鞑子?
“瞅着倒像是个读书人。”
“他能杀得了鞑子?”
“升了小旗,百户大人召见,还能有假?”
“可惜了我那弟兄,砍杀了三个,却伤了腿,不然也能……”
“不过我听说这位还真是读书人,据说还是个童生。”
“啊?那个高福口里还能看过眼的酸丁,莫非就是他?”
“还能有谁?”
说话的兵卒同时沉默了,弓兵高福,出了名的狠人,他说的话肯定差不了。
“说不得这书生真有几分本事。”
孟清和不知自己已经成了百户所前兵卒的谈资,走在百户所内砖石铺成的路上,心中仍有些忐忑,不停回想着之前打探来的消息。
百户大人姓沈名瑄,出身燕山护卫,父亲是洪武帝的义子,曾在北征沙漠中立下战功。
之前战场上那个所向披靡,劈人如砍瓜切菜一般的杀神就是这位,也是继马总旗之后又一个救了自己命的人。
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加上救命恩人。
孟清和暗自苦笑,到边塞不过短短几日就经历了这么多的事,他都不晓得该感叹命运之神厚爱自己,还是看自己极端不顺眼。
心思千回百转,面上不露分毫。行进中途遇上一个身形壮魁的虬髯大汉,眉眼间竟有几分熟悉。
认出此人是个总旗,孟清和立刻上前行礼,“标下见过总旗。”
“你姓孟?”
“是!”
“之前杀了两个鞑子?现在任着小旗?”
“是!”
“好!”大汉突然一拍孟清和的肩膀,“我姓马,之前在城外战死的马彪是我本家兄长。”
孟清和抬头,面上露出一丝惊讶,难怪瞧着有些熟悉。
马氏一族都是军户,马总旗战死,身后留下三个儿子,最大不过十一,总旗一职虽是世袭,却也没有让一个娃娃出任的道理。
马常是族中余丁,自然可以顶上。只是明初边塞卫所不比他处,这位新的马总旗若想降服手下一干弟兄,怕是要多少费些功夫。
人情是一回事,常年在塞北拼杀的边军,更看重的还是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