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暴君后悔录(13)
他为人和善,每逢节日都会拿出自己府中的粮食施舍城中乞丐,穷人。所以这些小乞丐有两个还是他面熟的,见到他们这么欺负江煜,自然没办法坐视不理。
谁知那些小乞丐根本就不理会卢德申,反倒是一把抓住江煜的衣服领子,甩给他一巴掌,恶狠狠地说道。
“你这臭小子,快把银子交出来!”
“没有……我真的没有银子……”江煜这几天刚养出点人色的脸此时又被打的嘴角破裂,红红肿肿,在大雨的冲刷下,他浑身湿透,脸色,唇色皆惨白,看着像是被小乞丐吓破了胆,十分可怜。
“我那天看到你拿着一袋子银钱!还敢说没有!找打!”
说着,眼睛一瞪,又是一巴掌打下去,把江煜打倒在泥水里,开始上脚踢。
他身边的同伴也跟着边骂边踢江煜,“今天不把钱交出来,就把你打死,尸体丢到东市肉场喂狗!”
“不想死就赶紧说把钱藏在哪儿了!”
“快说!”
江煜抱着脑袋艰难地往卢德申那边挪,细瘦的手指紧紧抓着老人的裤脚,抬头的时候,那双湿润可怜的眼睛正隔着雨幕与老人对视。
他小声向卢德申求救,语气里包含着满满对生的渴望,“大人,救我,救救我……”
卢德申今年已经五十六岁了,孙子刚好和江煜一般大,此时被江煜这般恳求,一颗心登时软了。
于是,他冷下脸来,对身边跟随他的侍从吩咐道:“宇通!给老夫将这帮逞凶作恶的小子赶走!”
那高大的侍从听令,动手赶人,等到把乞丐们都赶走了,卢德申把伞交给侍从,亲自俯身扶起“弱不禁风”“浑身是伤”“无比可怜”江煜,拍拍他的肩膀说道:“那帮小子都是混人,今日既是没从你身上得到好处,他日定饶不了你,我看你生的聪慧,我身边正缺个伶俐的书童,你看你愿不愿意伺候我这个老家伙,留在我身边?”
他用的都是问句,语气温和亲善,一下子就让身前狼狈的小乞丐江煜双目湿润,哭了出来。
他扑通一声跪下,对卢德申拜下,“呜呜……感谢大人救命之恩,小人韩煜以后必定尽心尽力服侍大人!用一生来报答大人!”
因为右耳失聪,雨又大,江煜用的声音几乎是喊出来的,让那将军府台阶上站着的青年听得清清楚楚。
一时间,韩时卿只想笑。
他也真的笑了出来,并且还为眼前这场谋划的天衣无缝的闹剧轻轻鼓了鼓掌。
韩煜?
可真是有脸了。
第21章 死了也甩不掉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江煜会自称“韩煜”,但这称呼却确确实实地与前世韩时卿收养江煜之后给他取的名字一模一样,这样的巧合让韩时卿心里不由得升起一份怀疑。
怀疑江煜也重生了。
可这念头只闪过一瞬,便被韩时卿排除了。
因为在他印象中,江煜如果重生则必定会第一时间认出自己的重生,他也必定知道自己恨不得杀了他,所以不可能再像现在这样用热脸贴冷屁股,拼命往将军府凑。
除非他脑子有病。
只是他没想到江煜不但脑子有病,而且还病的不清。
“先生。”想归想,既然见到了先生,该有的礼数不能丢。
韩时卿走下台阶去对卢德申行了个礼,话里有话地说道:“我知先生您心善,可您与这小乞丐只今日这一面之缘,就收了他做书童,恐怕不好吧?”
说着他喊身后的韩山,“韩山,咱们府里应是还有几个聪明伶俐的书童,待会儿带给先生看看……”
“不用了。”卢德申打断他的话,笑着摇了摇头,“他看着不像会做坏事的孩子。”
韩时卿:“……”
不像会做坏事的孩子?
应该是不像会做好事的孩子吧?
但卢德申这么坚持,韩时卿也不好无凭无据就说江煜是在演戏博取人同情,只得将人恭恭敬敬地请进门,末了,还得咬牙切齿地让下人们准备热水和换洗的干衣,送江煜去沐浴更衣。
毕竟师命不可违,既然卢德申这么护着江煜,他只得对那人好言声色,有气也得憋进肚子里。
客房里,江煜把自己整个身子浸到浴桶里,享受着被热水包裹的温暖,等待寒气从骨头缝里排出去。
他伸出手掌按了按肋骨的位置,那块皮肤青紫相见,显然受了不轻的伤。
“嘶……咳咳咳咳、咳咳……”因为触碰,他倒吸了口气,却不小心着热水呛了嗓子,引得本就伤风没好的喉咙疼的厉害,剧烈咳嗽起来。
好半天才平复咳嗽,江煜喘着气,有些狼狈地笑了笑。
这一世他为了接近韩时卿可是没少糟蹋自己这副身体,右耳聋了,肋骨险些被不知轻重的小乞丐们踢断,一张脸更是连翻两次破相,任谁看都觉得惨。
说起来这次机会还是韩时卿给他制造的。
毕竟前世的韩时卿可没说要参加科举,更别提请先生来家里教他学习了。
将军府小少爷的名头在永安城远近闻名,他那么野的人突然说要参加科举,自然很快就传遍大街小巷,江煜也是两日前听说的。
后来又听说了韩靖宇请了卢德申这个人给韩时卿当老师,卢德申他认识,天生一副软心肠,是个清官也是个好老师,这种人最好下手。
只需用些小手段,必定能让卢德申对他生起怜悯之心。
年龄小是他当前最好的伪装,也是最好的优势,不用白不用。
小乞丐那里更简单,给二两银子就能让他们美得找不着北,省心省力。
将胳膊搭在木桶上,江煜缓缓吐出口浊气,望着头顶那结构复杂的褐色屋顶,眉头舒展,惬意地闭上了眼。
韩时卿是甩不掉他的。
活着甩不掉,死了也甩不掉。
第22章 谎话连篇
江煜换上一身干净爽利的衣服,又将半长的头发用布带扎成简单的马尾,推开房门,由下人引着去到先生讲课的书房。
毕竟前世和韩时卿在这里生活了八年,镇北将军府的格局他早就了熟于心,如今沿着回廊一路向东,进入花园,穿过花园入眼的是那个种有大槐树的书房,而再穿过书房的拱门便是韩时卿住的地方,一个坐北朝南的小院。
小院子里有用栅栏圈起来的花圃,里面都是韩时卿自己种的花花草草,泥土底下埋着一具鸳鸯眼大白猫的尸体。
韩时卿是个极重感情的人。
那只大白猫是他五岁的时候在街上屠夫肉铺的旁边捡来的,叫下人洗干净了之后喜欢得不得了,自己吃什么都想喂给大白猫,睡觉的时候也不叫奶娘和丫头陪着了,就抱着大白猫睡觉。
大白猫特别喜欢去花园扒拉那些花花草草,扑扑蝴蝶蜜蜂,所以它死了之后,韩时卿就让韩山给他找来花草种子,特意在自己的小院里捣鼓出了一个小花圃,亲自动手给大白猫种了这些植物。
这些都是前世他与韩时卿闲聊的时候问出来的。
就像给江煜亲手织的那条薄毯一样,韩时卿对待喜欢的人或物,是真的会掏心掏肺地好,即使性子再野,他也会为那些人改变自己。
这样至情至性的人,没有人会不喜欢。
江煜也是一样。
他承认自己一开始是带着目的接近的韩时卿,但八年相处下去,他被韩时卿感动了不是一次两次,在彻底了解这个人之后,他便当真舍不得了。
镇北将军府上下,他只要韩时卿。
他人生死与自己无关,他只要韩时卿活着。
可他忽略了一点。
这样至情至性的人,最难忍受的就是被欺骗和背叛。
韩时卿有多重视家人,就有多憎恨江煜,他当初有多信任江煜,在得知真相之后就有多厌恶自己。
而这一点恰恰是江煜到现在都不能明白的。
因为他自幼就没有被任何人疼爱过,生存在冷冰冰的皇宫里,家人对他的态度比外人对他还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