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栽培手册(17)
一比一复刻原景的摆件,是盛时澜在那个冬日的傍晚过后加急派人制作而成的。
像这样的物什这个家里还有很多,摇动起来会有脆响的玻璃风铃、奇形怪状的陶土玩偶、用极其鲜艳的颜料绘成的卡通人物画……带着另一个人生长的痕迹遍布这个庄园的每一个角落。
盛锦的来临对于他身边的而言如同一场势不可挡的风暴,他莽撞地席卷而过,当你离他越近,你越能感受到生命的流动可以如此锋锐而真实,许多暗色调、被尘埃裹挟的事物也因此变得鲜活起来。
盛时澜收回视线,用一如既往的冷淡声线为当前的事情落下尾声。
“余下的事情我会帮你处理干净,国内有方城帮你,我想应该不用我操心。”
“多谢。”青年稍微正色轻摆了下手,接着单手从内侧衣袋中拿出包烟,下一秒看见面前的人罕见露出明显不虞的神色,意外地挑了下眉又收了回去,“从前不抽就算了,现在连闻也不行了?”
他的眼神流转了两秒,用疑问的语气说出个肯定的答案,“你弟弟?”
盛时澜没应声。
对此,那人颇为感慨地笑了声,“好吧。”
书房内的谈话结束时,盛锦也刚好从电梯间里走出来,他眼见着一道陌生的身影走到他面前,对方身量很高,分明是温和的长相,气质看起来却有些深不可测的沉郁,看见他时,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就是这小子?”
“宋纪。”
依旧是没什么起伏的嗓音,却掺了些不易察觉的警告。
被称作是“宋纪”的人闻言摊了下手,脸上笑意加深,态度倒是正式了些,“难得见你这么护着。”
盛锦没听懂他们的话,倒是很有礼貌地开口打招呼,“您好。”
“你好。”对方倾身给了他回应,接着侧身向着他们的方向微微抬了下手,“先走了,下次见。”
等到宋纪的身影消失在转角,一旁站着的何究才替他解释:“那位先生姓宋,是少爷自小在这边认识的朋友,和秦枝小姐一样,不过宋先生前两年已经回国了,如今很少来。”
“不用管他。”盛时澜皱了下眉,抬手示意盛锦走近他。
何究顺势结束了这个话题,想了想又补充道,“小锦在学校应该也交了些朋友吧,下次也试着邀请他们到家里来玩怎么样?”
盛锦闻言将视线转向身边的盛时澜,对方轻点了下头表示并不反对,“你想要,都可以。”
于是盛锦想了想,笑道:“好呀,那我下次试试邀请阿黛尔。”
阿黛尔和他从最初那次以一方的愧疚收尾的聊天中结识,几年的相处让她成为了盛锦在布利蒙特最好的朋友。
后来提起那次的聊天内容,阿黛尔在了解清楚事情的原委之后还和盛锦抱怨:“你之前说自己没有生日的那件事让我误会你家里人好长时间,每次看见他们都没什么好脸色,这下好了,你家里人说不定会认为我是一个没有礼貌的家伙。”
盛锦对此只能道歉并送上赔礼。
话题的跑偏并没有让盛锦忘记上来的目的,他通过盛时澜的手得到相册,坐在书房的沙发上小心地翻看起来。
等到他翻完所有相册,表情也从一开始的期待逐渐演变为失望,最后有些郁闷地抬起头,望向坐在沙发对面的人,“这些照片里面的你怎么都是一样的表情啊?”
这些相册分别收录了盛时澜在不同时期的照片,然而不管照片背景如何变换,其中的主人公始终缺乏明显的表情变化,面上情绪很淡,眼中藏着超出年龄的疏离和冷静。
年幼时或许还好些,随着年纪稍长,这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在他身上便体现得愈发明显。
和盛锦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
秦枝口中的“长得很像”,大概是比起容貌上的相似,同处于这个年纪的两个人在不笑时眉眼间透着如出一辙的野性,不同的是,盛时澜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学会收敛,相比起来盛锦却显得更加张扬。
盛锦的疑问没有等来回答,不过他也没有在这上面纠结很久,而是随手指了指窗外,兴致盎然地提议,“今天起秋风了,我回来的时候去了花房,经过后山的时候看见树都在摇呢,盛时澜,我们一起去放风筝吧,好不好?”
十岁那年收到的第一只风筝被盛锦再次翻找出来,展翅的白色大鸟羽毛被打理得很好,每年都会有专人养护,因此依旧如新。
盛锦站在被长风拨动的草浪间,松手放飞了手中的风筝。
白鸟循着风的行踪闯入瓦蓝色的幕布,持续的风将手中的引线拉得很直,但秋风终究比不得春风柔和,卷得过于猛烈时,让盛锦几乎握不住手中的风筝线。
他被过于紧绷的力道带得仓促地跑了几步,口中不自觉高喊:“盛——”
盛锦将将发出一个音节,另一双手臂就已经从他身后穿过,温凉的掌心握住他的手掌,盛时澜带着他向后跑了几步,风筝线在对方手中被轻轻一扯,凌乱飞舞的风筝又重新回归了正常的轨迹。
“啊……”
盛锦张了张嘴,他注视着那只远行的风筝,过往的记忆与此刻的现状交叠,某种不知名的情绪瞬间击中了他的肺腑,让他甚至忘记了动作。
“怎么了?”
“没有。”盛锦摇了摇头,他的词语太亏匮乏,又似乎对自己的想法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只能尽力去描述:“感觉好奇怪。”
“我们好像在做一件曾经很不可思议的事情。”
风中的白鸟顺着气流舒展开来,远远地抛开一切,迎着飞向更高处,连带着地上的人的灵魂似乎也跟着它行进的轨迹轻盈地走向云端。
它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从金秋飞越隆冬,渡过康涅狄格到京市间相隔漫长的海峡,最后落在旧园的土地。
飞机降落的时候,盛锦探出舱门的第一件事就是踩在陆面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过了一会儿,他睁开亮闪闪的双眼,欣喜地喊:“橘子味儿的!”
分明是第一次踏足这片陌生的土地,盛锦却奇异地感受到某种神秘的牵引,这种感受自飞机落地起就使他胸腔中的心脏怦怦直跳。
他仰起头,看见面前格外辽阔的土地,风吹得寒冷,整个世界在白雾皑皑中透闪着柔光,盛锦裹在围巾里的脸颊红扑扑的,他张开双手,轻轻在空气中挥舞两下。
身后的人视线始终投注在他身上,直到等来他的提问——
“盛时澜,这是你出生的地方吗?”
“嗯。”
“那我以后也可以生活在这里吗?”
盛时澜下意识想给予他肯定的答案,但他沉默一瞬后,再开口时难得用上了不够确定的表述,“你也许会不习惯。”
盛锦眨了下眼睛,说:“如果我选择生活在这里,你会在我身边吗?”
这次盛时澜给予了肯定的答案,“当然。”
盛锦于是弯了下眼睫,唇畔陷下滚圆的漩涡,世界仿佛在他的笑容中融化。
“那我一定会习惯的。”
*
正如玫瑰生长的过程中总不可避免地生出尖刺,十四五岁的孩子往往会迎来一个极其不稳定的动荡时期。盛锦同样如此,在这个跌跌撞撞寻找自我边界的时期,他骨子里的锋利也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
他对许多事情有了自己的见解,会尝试发表自己的看法,甚至公然与人争论,在面对不公的规则时会自发组织抗议。
得益于布利蒙特严谨治学但不失自由的校风,才使得他多次在课堂上和老师辩论的类似状况没有被频频反馈给家长。甚至后来,他还被常与他探讨问题的教师推荐进入了学校著名的辩论社团。
即使是在这个时期同样叛逆得无法无天的阿黛尔后来也忍不住评价他“做事实在是锋芒太盛。”
难驯的乌鸦本性如此,偏偏盛时澜有意纵容。仗着有人撑腰,无论任何时候,盛锦总能由着性子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无论提出什么要求都能被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