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是田园综艺(153)
成璟进来的时候,就是他一个接着一个在磕鸡蛋,角落里还有一个工作人员在帮忙洗碗。
也是,才四千一个月还搭了一个大厨帮忙洗碗,张导都觉得用得亏心,很快就给工作人员排了班,一人一天帮全组的人洗碗,这样也算是公平。只是桑煜自己心里过意不去,从灶灰里扒拉出最后一个红薯给了他。毕竟还是辛苦别人一趟,吃点东西补补这活儿也能做得高兴。
桑煜的手一向偏嫩,才剥了几个指尖就通红,他只能一边把手放到冷水里给自己降降温,一边继续剥着蛋。成璟径直坐在他对面,把这个活儿揽过来,他速度比桑煜快得很,明明鸡蛋才出锅不久,他却仿佛没有触觉一般,拿鸡蛋在桌子上来回滚个几圈,手指微动就是一个白嫩嫩的鸡蛋了。
既然有人接手,桑煜也乐得轻松,在一边削土豆皮,并把土豆剁成大块,这土豆实在是切得随意,一大个土豆最多划拉成四块,整大块的倒进锅里,还有豆干也一起倒进去。
红烧肉在锅里已经炖了二三十分钟,染上了好看的眼色,一掀锅盖已经有香味迎面扑来,再把这些料都放进去,肉眼可见锅里满了许多。成璟也把蛋剥好了,桑煜直接整锅一起倒,也不管里头蛋会不会破,或者说破了才是好事情,这滋味怕是还能再足些。
桑煜来之前特意回家那一趟,不仅仅是为了拿点自己的行李,更有自己的美味魔法,店里一直吊着的高汤他也用小锅装了一些,现在珍惜地往里头搁了一勺。为了这锅高汤,他还配了一个电磁炉,这规格可算是顶配了。
作者有话说:
今晚零点,新文《宠物点心店》入v,有万字章还有抽奖,开奖设定大后天,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看看。这本打算完结的时候抽一波。感谢大家一直在。
突然想到之前在学校里,中午去打饭,先抢红烧肉里卤着的蛋,那蛋是真的香啊,感觉比肉都好吃多了。但每次阿姨都放的不多,动作慢点就没了。
想当年我们食堂吃饭,考的是八百米,不说假话,这15秒铃声没响完,人已经到了食堂,主打的就是一个生死时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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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爆炒嫩南瓜
蛋一下, 旁边洗碗的小工就忍不住咽了口口水,这蛋看着就觉得香迷糊了。
桑煜仿佛猜到他心里的想法,主动提出, “你是不是觉得蛋太少了?那我等会儿再煎几个荷包蛋,然后放进去和红烧肉一起煮会儿,你要是喜欢蛋可以一样一个。”
这诱惑可比其他都大得多,他下意识问, “那桑哥, 你还有什么厨房的活计需要我帮忙的吗?我干活还算是可以, 你看看?”这和大厨打好关系指定是没错,都说人生基本就是财米油盐, 先把自己的五脏庙给祭好了,其他事情才能想着不是。
就在这时, 土灶里的水开了, 不用桑煜吩咐, 他就自动过去拿着热水壶接水,不一会儿就灌满了三壶。
看到灶上脏了,他又张罗着收拾,不过是多一个荷包蛋, 整个厨房却都给他料理了一遍。这个工资出得可真够值得。等这些弄完了, 他就拿着热水壶出去,正好给需要的稍微擦擦身子, 洗澡不方便,兑着热水稍微擦擦人身上能够舒服不少。
果然, 这热水壶一拎出去就受到了热烈欢迎。干了一天活, 每个人都是灰头土脸的, 能弄点热水擦擦又有谁不愿意呢。
热水壶在大家手里传来传去, 精细些的就是用自己的脸盆和毛巾,粗糙些的就是凑合用用别人的,在这种时候,大家什么都能凑合了。
只是这人脸上舒服了,肚子上的饥饿就更明显了,再闻着里头飘出来的红烧肉香味。每个人心里都憋着一口劲,就想着早点把手上的事情了了快些进去吃饭。
桑煜在里头继续磕蛋,这次倒是不一样,下油锅煎荷包蛋,等到蛋白变成好看的焦黄色,就把荷包蛋铲起来,放到旁边红烧肉里一起慢慢煮着。
这蛋反正煎透了,在肉汤里多放一会儿反而滋味更好些。
另一口锅把银耳汤全盛出来,就能下锅爆炒了,今天炒两个菜,一个外婆小炒肉,一个炒嫩南瓜。他特意把家里小的削丝机器带来,整个放进去一压就成细丝了,备菜的时候速度是真的快得很。
炒嫩南瓜其实也就是一个要点,旺火爆炒。桑煜支使成璟坐后头看着火,把另一个灶烧地旺旺的。现在有时间,他干脆把南瓜分成两次炒,里面南瓜丝稍微少些,这出来的味道也能好些,小炒小炒,里头放的东西少,滋味才能好。
太多的话只能往里兑水,变成汤煮南瓜丝了。这水一冲,南瓜丝就变得软趴趴的,完全不是那个口感。
照例先用姜蒜爆香,然后南瓜丝倒入爆炒,火力旺一会儿就看见南瓜丝换了副模样,这时候加入盐蚝油这些调料,一小把干辣椒,翻炒几下就出锅了。在这山上湿气重,人不由自主地就会想吃点辣的,这是身体的自然反应。
所以在很多地方山区的人口味都会重些,这也是地理环境决定的。所以,人在山上这凉快的地方口味也和下面有所不同,会喜欢吃甜些,重口些。再和影视城时做的清淡些可不能受欢迎了,所以做法也大概。
红烧肉是浓油酱赤的,老抽的分量加了不少,炒南瓜丝里头加了辣,等会儿的外婆小炒肉里面可得狠加一点咸菜,不然人舌头吃着总觉得少点滋味。不一会儿两锅炒南瓜丝都好了,桑煜把这些全盛出来放在不锈钢盆里。这天气一时半会儿也不怕凉了。
接下去就是外婆小炒肉,肉在淀粉里抓过嫩得很,炒过两锅之后更熟练了些,翻炒的速度还能再快些。几下功夫又是满满两盆下锅,只是他到底是留了个心眼,这小炒肉一盆是不辣的,一盆狠狠往里面多放了辣椒,算是照顾了不同人的口味。
这世界之大,总有些人是一点辣味都接受不了的。比如他之前有个朋友,那菜放了许多番茄酱和一点点辣椒,他们其他人都吃不出辣味,只觉得番茄酱放多了有些齁,但是他张口就是好辣。这事怎么说呢,只能说尊重差异性。
从那以后,再请他吃饭,都得吩咐厨师另外换一个没超过辣菜的锅给他单独来几个彻底不辣的菜,算是独家定制了。这边也是一样,指不定就有几个真的是一点辣都不沾的,总得给别人留一条活路。
两样小炒都弄出来搁在一边桌子上,桑煜又在锅里加满水,大块的黄瓜直接滚刀下锅,里头还残留着小炒肉的肉香,高汤捞一勺子,提前备好的肉骨头都往里面一倒,黄瓜汤满满闷着就行。等到他们收拾好准备来吃饭再下咸菜倒是刚好。
这黄瓜汤的量是足足的,随时都能过来续,桑煜就打算一直热着,等吃完再说。
成璟看着这里好像也没什么自己可以帮忙的,心里知道得出去了,可这脚怎么都迈不动,好像知道他在想什么,桑煜干脆从底下掀出一口大瓷碗,先在底下埋一颗卤蛋,从中间舀了一点红烧肉的汤淋在底下,满满的红烧肉放进去,再往上面松松地盖上一层米饭,小炒肉和炒嫩南瓜对半开放在最上面,最后红烧肉锅里的煎蛋盖上,这碗饭就算是码好了。
看着碗越堆越高,成璟不觉脸上笑容也更明显了些,“你给我装这么多,也不怕我吃不完浪费吗?”
桑煜看看自己面前的碗,“很合理呐,饭就给你盛了两勺,其他都是菜,就是要饭吃完了菜还剩下很多这样才开心啊。”反正在桑煜小时候,他就只能吃一小碗饭但菜一定要装很多很多,都一起装在一个大碗里,两口菜一口饭,这才是幸福啊。
不等成璟说些什么,桑煜把整口碗塞到了他怀里,然后不锈钢勺子在上面一插,这碗饭现在真正齐活儿。“你试试看,用勺子吃饭,大勺子挖下去,连肉带饭可爽了。”其实有句话他没说,平时成璟就是太端着一点了,每次都是正儿八经用筷子一点点夹,干嘛呢这是,自己吃饭就应该爽快些才好。
在桑煜的紧盯之下,成璟只能拿起勺子,从上倒下狠狠挖了一大勺,嫩嫩的炒南瓜,劲道的红烧肉,再加上最上面浸满了肉汤的煎荷包蛋,红烧肉的浓郁和嫩南瓜的清甜在口中交织,再细细嚼嚼,还能吃出大米的清香。他忍不住又挖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