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咸鱼美人揣崽了(15)
大清早的逆光工作室冷冷清清,蒋冽坐在沙发一角,端着手机和顾苏聊微信。
顾苏的语音清脆生动:“阿冽,你说我要不要整个容?我琢磨了好几天,我整个鼻子肯定比我哥好看了。”
“你先整整脑子吧。”蒋冽发个语音吐槽。
手机往桌上一撂,经纪人从门外走进来,欲言又止地说:“引力公司的人来了,你要见么?”
蒋冽没兴趣地问:“谁?”
“是个面生的女孩,拿着引力公司上回给你做的新专辑,她说自己整体改良了一次,想拿给你试听。”经纪人很无语地说。
按理来说这种事情是不会摊到蒋冽眼前的,不是什么没名没姓的人都能来逆光工作室献技,那样他们每天什么都不用干,光听送来的纯音乐就能听一百年了。
最近引力搞砸了新专辑的进度,各个合作方很着急,破例是骡子是马都要拉出来溜溜。
蒋冽捞起手机,边和顾苏发微信,边说:“来吧,给她五分钟。”
过了没多久,经纪人带着唐歌走进来,蒋冽没抬头,挥手示意可以开始了。
人生中最至关重要的一个机会,决定她是成为余宁市光鲜亮丽的精英,还是小城镇一辈子郁郁不得志的窝囊废,唐歌紧张地插U盘几次没插进去,音质绝佳的音响被挠得滋滋作响。
寂静无声的房间噪音尤为清晰。
蒋冽不耐烦地看她,没有自信是创作者的大忌,古往今来但凡有点本事的创作者,如同Bane,都是非常之心高气傲,“你行不行?”
经纪人也看出来了,这个女孩手里的U盘没戏。
“好了。”
唐歌掀开携带的笔记本,点开播放列表第一首歌。
心中默念一句:B神保佑。
异域曲风的拉丁音乐优美婉转,贝斯、钢琴、铜管乐器交织一起,富有强烈的节奏感,最近很流行的音乐类型,好听,但没有辨识度,和热榜上的音乐没有区别。
听到无聊的前奏,蒋冽瘫坐在椅子里,握着手机了无生趣地敲着桌面,已经再没有听下去的必要,“关了。”
唐歌脸色煞白,显而易见的绝望,滑动鼠标正要去点暂停,忽然,原本悦耳的音乐戛然而止,像被揉皱的纸团,渐渐消失的无影无踪。
吉他的弦音代替了低沉的贝斯,钢琴变成了悠扬的小提琴,曲子音调蓦然低了几个度,明明是同样的旋律,却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唐歌点击下暂停,屋子里重新恢复寂静。
蒋冽神情呆滞几秒,猛地站起身,大跨步迈到笔记本前,一把抢过唐歌的鼠标摁下播放。
烂大街的拉丁音乐混入了摇滚元素,不痛不痒的改了几个旋律,却像是画龙点睛之绝笔,将原本平平无奇的曲子变得云泥之别。
“这是你改的?”蒋冽两眼放光,紧紧盯着唐歌。
唐歌受宠若惊,纳闷地说:“好像是。”
第12章
顾渐好几天没去上班,吃过饭就窝在房间里睡觉、打游戏,固定时间出门在花园里遛狗,他每次接触过一切和音乐创作相关的事情,需要几天时间缓解精神上的恐慌。
所以,短短几年他换了很多份工作,没有公司能接受无故离岗的员工,以前这种状况心理医生常会建议他吃药,用药物抑制恐惧感,可他不愿意。
医院、穿白大褂的医生,寂静无声的房间,会像潮水一样令他窒息。
顾渐靠着墙坐在地毯上,一条长腿闲适地屈起来,手下摁着在衣服里拱动狗崽,脖颈挂着白色耳机,震耳欲聋的摇滚乐拉到最大声,音量常人已经感觉到头疼了,他无动于衷。
比起面对音乐创作的恐惧,他更不适应极端安静的环境,不管是什么声音,哪怕是水滴声,总要有点声音出来。
医院检查报告显示他的大脑没有任何问题,医生直指一切的缘由出在心理疾病,简而言之,他变成了一个神经病。
治疗方案唯有脱敏唯有一条路,不断地尝试创作音乐相关的事物,就像一次一次用刀剖开伤口,旧伤不会痊愈
,只会让他对疼痛麻木。
这几年钱没赚多少,全都拿去治病了,效果聊胜于无,他不喜欢心理诊所安静的氛围,还有旁人同情的目光。
有次脱敏治疗完,他躲在厕所隔间奄奄一息,像死了一遍一样痛苦,等待药效的挥发,隔着门听见医生在讨论他。
年轻貌美得了这种病,惋惜、怜爱、心疼诸多形容,原来在别人的心里,他就是一条绝望无助的可怜虫。
意识模糊之际,他在心里冷冷问自己:“顾渐,这就是你的人生么?”
如果早知道烂到这种地步,你还会拼尽全力地活下来么?
后来,他再也没去过心理诊所,他很清楚,PTSD大部分无法治愈,将会伴随他的一生。
顾渐摘下耳机,把八分从衣服里扒出来,扔到狗窝上。
别墅地下室有间宽敞的酒窖,珍藏了满屋美酒佳酿,红酒价值顾渐没兴趣,他想睡前喝上几杯,能让头疼缓解。
顾渐推开酒窖厚重的隔热门,墙面亮着晕黄的壁灯,木制唱片机里针划过黑胶唱片,古典钢琴音乐流转典雅,小茶几上搁着细长的醒酒器,棕褐的红酒在玻璃里波荡。
红酒杯小口小口抿酒太慢了,他握起冰桶里镇的红酒瓶,标签上法文的花体字飘逸,看起来价值不菲的样子。
顾渐往后一倒,姿态松弛地倒进舒适沙发,侧头一口叼开红酒塞,仰起头自虐式地往下灌。
来不及咽下去的红酒洇出来,一缕暗红顺着温润的脖颈淌下来,像血一样鲜艳,给他沉郁冷淡的模样添了几分异样的性感。
其实没什么不好,活一天算一天。
从十几岁开始,追求他的人多得数不清,疯狂迷恋他这张脸,实在活不下去,还能靠卖脸吃饭。
顾仁郁来求他和程希觉联姻,拿了钱他无所谓地答应了,人生已经烂到底了,再烂也没什么区别。
曾经要令世界在面前低头的少年,现在只想朝生暮死的活着。
程希觉推开酒窖门,恰巧就看到这一幕。
住在同一个屋檐下,除了一同共用早餐,他很少有时间能与新婚伴侣见面。
不见也好。
那天未遂的事情让程希觉一直惦记着,像他这样的人,想要的没有得不到的,老着脸皮向顾渐示好求欢,被顾渐拒绝还讥诮一番,这憋闷的气能咽得下去?
他是豪门贵胄,强迫顾渐这种下三滥的事干不出来,何况,那天他说过了,如果发生一些什么事情,那也是顾渐求着他的。
而不是他求着顾渐。
不然不就真成了顾渐说得没脸没皮了?
程希觉悄无声息关上酒窖门,走进洗手间,他刚洗完澡,没有像平时一样戴着细边的眼镜,五官更为明锐英挺。
如果说,他和顾渐性格上有唯一的共同点,那么就是他们都非常清楚自身的魅力。
程希觉解开睡衣扣子,多年健身和自律的生活的习惯使得他身材挺拔劲痩,平时穿着衬衫都能显出臂膀和腰背清晰分明的线条,现在敞开扣子,男人该有的肌肉一样不缺,还是非常匀称漂亮的肌肉。
酒店那天他不想和顾渐有太多身体接触,只潦草解了领带和裤子拉链,顾渐无从发现他的内在美。
程希觉拿出淡雅的男士香水,面无表情地朝自己喷了几下,然后等了几分钟,让香水的味道渐渐变淡,不那么明显刻意。
不能让顾渐看出来他的企图。
程希觉推开酒窖门,好巧不巧,与正要回房的顾渐打了个照面。
顾渐单手端着半瓶红酒,不动声色打招呼:“程总,你也来喝一杯?”
程希觉淡定点下巴,瞄一眼酒瓶,“罗曼尼1999,你选酒的品味不错。”
顾渐随手晃荡酒瓶,“是程总品味好,我沾程总的光了。”
程希觉走进门,顾渐侧开身给他让路,本想顺便迈出去回房睡觉,没想到程希觉进门后把门关上了。
昏暗的廊道逼仄寒冷,程希觉站在更高一阶的台阶,居高临下地睨顾渐,本来就比顾渐高半个头,在这种氛围下越显得有种威慑的压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