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置年(44)
冯诺一拎起自己的手看了看:“我刚刚揍了别人一拳,可能是力气没用对,现在手指手腕都好疼。”
“不会打架就别打,”郑墨阳拿过他的手仔细看了看,“你不是很会求饶吗?”
这话说得别有深意,冯诺一瞪了他一眼,然后又像淋湿的小动物一样可怜巴巴地看着他。
郑墨阳把人拽过来,给前台打了个电话,不过一刻钟,就有人按铃送了个医药箱进来。郑墨阳把酒精拿出来,然后在对方震惊的目光中,半跪在地毯上,拿起受伤的手。
这个动作差点让冯诺一脱口而出了一句“我愿意”。
“跟谁打架了?”用酒精棉擦拭伤口的时候,郑墨阳好奇地问,“居然有能让你动手的人,真想见一见。”
冯诺一觉得脑子像块短路的电路板,每个接口都烧得滋滋作响:“一个学长,昨天宴会上碰到的,我们有点过节。”
“什么过节?”郑墨阳把用完的棉花丢掉,在伤口上贴了个创可贴,“前男友?”
冯诺一支支吾吾地说了声“嗯”。
“那是结束得多难看,见了面就能打起来?”
“他要是不提当年的事,我也不至于动手。”
“他没还手?”郑墨阳淡漠地评价,“还算是个男人。”
这话默认过错完全在对方,冯诺一对这种信任受宠若惊:“你怎么知道他没还手?”
“就你这种战五渣,要是还手了你回得来吗?”
冯诺一愤而自卫:“我也不至于这么弱吧?!”然后丢脸地承认:“打完了我确实担心他还手来着。”
郑墨阳发出低低的笑声,冯诺一恼火地用包好的伤手打他的背。
“我找个专业教练来教你拳击吧,”郑墨阳起身把医药箱整理好,“跟散打比,拳击上手更快一些。”
“等等,怎么运动项目又多一个?”
郑墨阳给了他一个威胁性的眼神,他立刻闭口不言了。
这一拳打得好不划算啊。
郑墨阳刚才拿在手里的平板正搁在桌上,他余光不自觉地瞟到了,好像又是一个基金会的项目。
“你们到底有多少个项目啊。”他扭头问对方。
“主要是学生资助和学校建设两大块,”郑墨阳解释道,“具体细分的话,有圆梦行动、快乐阅读、教师培训、希望厨房这些。”然后又指了指平板上显示的页面:“这是衣物捐赠。”
“这个我有经验,”冯诺一带着“终于遇到复习过的考点”的表情欣慰地说,“我大学的时候是爱心公益协会捐衣部的部长。”
“听起来像是你会干的事。”
“每隔几个星期我们会在宿舍楼旁边摆摊收衣服,然后转交给相关组织。”
郑墨阳合上了平板,走到他对面坐下,气氛陡然变成了面试现场:“会遇到什么困难吗?”
“供需矛盾吧,”冯诺一不自觉地坐正了一些,“比如秋天来捐衣服的人大多数是捐夏装,但是山区那边需要的是冬装。而且有些姑娘捐的是吊带或者紧身裤,那边的孩子用不上。”
“嗯,”郑墨阳点头同意,“仓储和运输也是问题。捐衣服确实是成本最小的慈善,每次一宣传就会有大批的衣服涌进来,仓库可能不够用,存储久了也会落灰受潮。而且物流费用可能比捐赠成本还要高。”
“确实很难啊。”
“其实有些人不是为了做慈善,只是把不想要的衣服处理掉而已。扔完了还特别有成就感,觉得自己做了件大好事。”
“……也不用这么苛刻吧,初衷是好的呀。”
“挑拣衣服也是需要大量人力的,不合格的衣物需要处理,合格的需要整理,如果只是随便把不穿的衣服丢在那,其实是在浪费人力物力,”说到这里,郑墨阳突然话锋一转,“你觉得应该怎么解决这些问题?”
“……啊?”冯诺一陷入了面试时被随机提问的惊恐,“我不知道……”
亲娘嘞,这年头情人上岗还要会做项目?
“前些日子看到一个做类似项目的NGO,处理模式挺不错的。衣服按质量分类,品相最好的捐给山区,其余的卖给工厂——有些农业或者建筑企业可以用它们做保温材料,这部分利润可以抵消运输成本。”
冯诺一用恍然大悟的表情点头,在心里翻了个白眼:知道答案的问题为什么要问我?!
他看着郑墨阳眼下淡淡的乌青。近期为了优化基金会的运作模式,这位退休资本家一直都处于操劳过度的状态。这实在是有点……无法理解。
“为什么要这么拼命?”
郑墨阳把目光移向他:“什么为什么?”
“今年是重置年啊,”冯诺一说着已经嚼烂的话题,“就算项目运行的再好,跨过年不就回到以前了吗?为什么要这么认真地对待这件事呢?”
“要做就要做到完美,”郑墨阳的语气仿佛这是无需论证的真理,“否则就没有意义。”
“哪怕这件事你没那么想做?”
“对,”郑墨阳说,“只要开始做了,就要拼尽全力。”
冯诺一往后一瘫,陷在靠枕的海洋里:“我这辈子也不会理解的,如果花八成力气能做到九十分,十成力气能做到九十五分,我肯定选前一个。”
“因为性价比比较高?”
“没错,”冯诺一打了个响指,“像你们,都快富可敌国了,还费心费力地拓展新业务,开辟新市场。要换做是我的话,攒够钱了就马上退休。”
“钱当然很重要,但成就感才是创业的初衷吧,”郑墨阳说,“等你坐到这个位置,与其说追求的是成功带来的财富,不如说是成功本身。”
“郑成功先生。”
“别这么叫我。”
冯诺一在靠垫里翻滚一圈,顺势坐了起来,凑到郑墨阳身边,带着担忧的神情问:“你不会嫌弃我没有上进心吗?我爸妈就很嫌弃。”
“为什么非得有上进心呢?”郑墨阳说,“不是每个人都想做行业精英,成功人士的,有人就喜欢平淡的生活,就想安安心心地做个小职员过一辈子,那有什么不好?”
冯诺一伸手抱住他,脑袋埋在他肩上:“你真会说话。”
郑墨阳顺势伸手揉了揉对方的脑袋:“这么喜欢我?”
怀里的人静止了一瞬,然后微微抬起头,嘴唇离他的耳廓很近,温热的吐息打在那一小块皮肤上:“是啊。”
他竟然如此直接地承认了,郑墨阳低头去观察他的表情,然而对方的侧颜平静而专注,丝毫没有开玩笑的样子。
说完这句话,像是曲终落幕了一样,对方就这么窝在他臂弯里,看上去安详而满足,也没有问“那你喜欢我吗”,似乎这个问题并不重要。
郑墨阳得寸进尺地追问:“喜欢哪里?”
怀里的人发出夸张的叹息:“答案太长了。你有钱有颜,体力又好,还能安慰我、鼓励我。”冯诺一掰着手指一条条数着,“当然最喜欢的是穿正装的时候。”
“为什么?”
冯诺一伸手点了点他的领口:“领带。”
“领带?”
怀里的人突然跳起来,猝不及防地从他身边跑开,没过几秒从卧室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一条纯黑色领带。他走到沙发旁边,拉着郑墨阳的手,让对方站起身来。
今天不是工作日,但郑墨阳仍然去了趟办公室,所以身上还穿着衬衫和西服长裤,只不过因为接下来没有正事了,带着领带未免拘束,所以领口是松开的,刚好能露出一部分锁骨。
冯诺一有些惋惜地把扣子扣上,然后把领带绕过对方的脖子,打了个不甚完美的结。他的技术还是郑墨阳手把手教的,疏于锻炼,只能做到这个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