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走狗的绝症离职日记(128)
眼见自己的手下只不过多说一句话便横尸当场,平乐县令不由呆愣在原地,战战兢兢不敢插嘴,何彦舟却再度开口,望着那蓬头垢面的女子温声道:“或者老夫该问你,是谁拿走了账本。”
账本。这个词汇灌进女子耳中,却又立即从另只耳朵冒了出去。那女子不知是真的听不懂还是固执不语,浑身的伤口折磨得她皱眉咬唇,连呻吟声都闷闷的没什么气力。
“何相,是否要继续用刑?”
一名护卫询问道,何彦舟思索片刻却摆了摆手,竟起身亲自走到人面前。
那女子正小声啜泣,身前换了人也察觉不到,何彦舟稍稍垂眸侧首,打量着她的面孔,忽地笑了两声。
“倒是看不出长得像。”何彦舟似问似叹,神色态度都极为温和,宛如慈祥长者般道:“程氏,你还记得,程如一吗?”
听得那熟悉名字,刑架上的人竟不可抑制的浑身一僵。
何彦舟见状眉心微动,继续道:“你们是兄妹,可长得却不像啊……”
女子眼中乍然冒出些许情绪来,却直愣愣泛着些疯意,她哆嗦着仰头看向何彦舟,嘴唇颤抖却依旧没吐出字句来。
程如一……程如一。
是谁?是谁……?想不起来了,却又好似是个很重要的名字……
……
程如一。
十岁一别,再见程如一时,她已然长成了一名清丽美貌的少女。
许是继承了更多父亲的样貌,她和程如一有着五六分相像,一呼一吸,都美得令人惊叹。
但她却不记得眼前这名与自己面容相像的男子了。母亲命人将他按在地上,并将一枚烧红的莲花香纂递到了自己的手上。
母亲对她说:“秀娘,去!用这个烙他的脸!”
秀娘。对,这是在叫自己了,自己的名字是程如秀,是母亲起的。
她接过莲花香篆,一步一步走向那名满眼错愕与不解的男子,他一声声唤着“清儿”,仿佛是在唤着自己。
与人目光交错的瞬间,她迟疑了。可母亲却在身旁鼓舞道:“秀娘!你是这黄家的大小姐,整个家产将来全都是你的!这人不过是一个与你不相干的下人,他拦了你的路,你有权处置他!有权随意处置他!”
手腕一抖,莲花香篆蹭在了那人的额角上,他似是忍着痛意,依旧唤她作“清儿”。
“清儿,我是哥哥啊……”那人说了这句后,便被母亲下令拖走了,想是要挨打的。
可清儿是谁?哥哥又是谁……她想不明白,只依偎在母亲怀里,听着不远处传来的阵阵痛呼呻吟声,微微勾唇,露出了一丝笑意。
记忆中,母亲总是会带着她打骂下人。起初她会怕,可久而久之不知怎的,她竟也能从中体会出乐趣了,尤其是那名与自己眉目相似的男子,每每对他下手欺辱,那人眼中的屈辱与痛心,总是能转换得精彩绝伦。
是的……母亲说的对,她是黄家大小姐,嚣张也好,跋扈也罢,都是她应该的,富贵荣华,也都是她应得的。
回忆至此,过往画面被血色刷洗,骤然翻覆颠倒。
她年少时爱慕的少年,虽为商户,却也是她下定决心要嫁之人。
他拉着自己的手,满眼温柔的轻声道:“秀娘,我们何家是行商的,你们黄家书香门第,自然不会同意我们这门婚事……这样吧,你听我的,哄你爹娘上山拜佛,再将他们外出行程传信给我,我叫几个江湖上的朋友绑了他们。放心吧秀娘,我朋友有深浅,绝不会伤了二老,只是做个戏,要个黄家给不起的赎金,我再来主动交出这份赎金,就当聘礼……到时候,救命之恩,就不怕他们不答应这门亲事了……”
情郎的计划明明天衣无缝,山盟海誓也说的信誓旦旦。
可自计划却失败的彻底。那被自己和母亲常年欺凌,又自称是兄长的男子报了官,而情郎的那些“江湖朋友”,竟被逼急了,真的撕了票。
两颗鲜血淋漓的头颅被丢在黄府门口。刺目的猩红与难闻的血气,彻底击垮了她本就矛盾纠葛的思绪。
疯了,疯了。
后来再见到她的人都这么说。说她是个疯子,是个傻子,而昔日满口情话的爱人也成了凶神恶煞的妖魔,将她关在一处不见天日的房里,有吃有喝,但她却再也见不到光。
她还是嫁给了他。
……
“到底是谁杀了何俊勇。”
何彦舟望着眼前神色愈发错乱慌张的女子,试图诱导她开口讲话:“程氏,难道你连自己夫君的名字都不记得了?”
又是一个熟悉的名字。她转了转眼珠,泪却抑制不住的滚落下来。
何俊勇,那是她昔日满口情话的夫郎。
也是把她推向地狱的恶鬼。
……
“程如一死了!”
“什么呀,还没死,是下了大狱了!”
“那也是彻底完了!”
平乐县城的笑话,何府的主母是个女疯子,人人都说何俊勇是为了贪图黄家的彩礼宅邸,才娶了那女疯子。
疯子见不得人,终日被关在房里,疯的就愈发厉害了。直到有一日门外响起议论声,疯子隐约听见了什么熟悉的名字,她扒着被木板钉死的向外望去,试图多听些东西,那上锁了整整三年的门却忽然开了。
“疯婆娘……知道吗,你哥已经完了!”
“再也没人能给你撑腰,没有人能威胁我了……!”
疯子其实已经不太记得眼前人的面目了,毕竟三年来,何俊勇一次都没有来看过她,但今日不知为何,却破天荒的打开了房门,扯着她的衣领将人拖到了庭院的树下。
再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她都睡在树下。
她虽然是个疯子,却也知道痛,这个宅子里的所有人都可以凌辱打骂她,尤其是何俊勇,她名义上的丈夫,有什么不顺心都来会来拿她撒气,商人应酬多,喝醉了酒便要打人。
不出月余,她身上就已经没一块好肉了。她时而疯癫发狂,想要挣脱束缚她的锁链,时而又安静乖巧的坐在树下等死。
但不论如何,终归都是等死。直到有一日,何俊勇带回了一名美貌的女子。
疯子第一眼看见那名女子就呆住了,疯子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人了,她皮肤白白的,衣服也干净漂亮,缀着许多珠宝金丝,不像自己,脏得像老鼠一样,衣服也破破烂烂。
可那漂亮女子并不排斥疯子,而是上前俯身来,拨开疯子面上的碎发,用一种悲悯的神色看着她。
后来不知那名女子与何俊勇说了些什么,疯子身上几乎快长进肉里的锁链竟被解开,那名女子将她从烂泥里扶起,不顾疯子身上的腐败臭气,将已经骨瘦如柴的人打横抱起,带进了浴房。
那女子极为小心的握住疯子的手,柔声安慰道:“会有点疼,你忍着点。”
疯子点头。面对眼前这名女子,她竟然真正平静了下来,也许也是求生的本能,她乖乖的任由人摆弄,不再发疯也不反抗,水泡着伤口一阵阵蜇痛,她也全都忍着,不吭一声。
沐浴时,疯子无意中发现,那女子眼角有一颗小小的泪痣。每当她笑起来时,那颗泪痣都随着颤动,摇曳出更多风情来,极为好看。
换好了干净衣物,那名女子又替疯子梳头,她十分真诚道:“其实你长得也很美,就是太瘦了点。”
疯子想回话,但是日久的囚禁与折磨,让她几乎丧失了开口说话的能力,又闻那女子轻声问她:“你是叫程如秀吗?”
疯子摇摇头,那女子便取来了纸笔,帮她握住了笔杆。
“你可以写出来。”
疯子思索握着笔杆,思索着,恍然记起曾经似乎也有一个人,握着自己的手,教自己一笔一划的在纸上写下了三个字。
而后,那人告诉她,这就是她的名字。
程如清。疯子看着纸上这三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字,皱了皱眉,却还是指给了那名女子看。